23、第 23 章(2 / 2)

八零年代創業忙 momocha 12443 字 6個月前

“嗯,我還沒想明白。”她有點不好意思,覺得自己太笨了,根本沒遺傳到她媽的聰明腦子,“不過我會好好想的。”

宋錦看她一本正經的模樣,樂了,在她額頭親了親:“沒事,你慢慢想。你才五歲,時間還長著呢。”

說實話,要是女兒刨根究底,她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畢竟自己也都還沒想清楚。慢慢想,慢慢想,不急在這一時三刻。

回到市裡,陸冬林看見程泠很高興,晚上還給她做了藕夾。兩片藕裡麵塞滿了肉,再裹一層麵粉去油鍋裡炸,十分酥脆,程泠很愛吃。

“謝謝陸阿姨。”

“喜歡吃就多吃點兒。”陸冬林又給她夾了一個。

宋錦從廣州回來給她帶了一本樣式圖,據說是從香港那邊過來的,上麵的款式的確都很好看。以後她店裡的客人可以照著這個冊子來選款,再量身定製。陸冬林滿意得不得了,她都可以預見自己的裁縫店會成為柳市最火的裁縫店。之前結交宋錦果然是一個很明智的決定。

吃完飯,程泠在房間裡看宋錦帶回來的東西:“媽媽什麼時候去擺攤呀?”

“可能就這兩天吧。”

之前夜市街擺攤是不要錢的,隨便占道就擺,有工商的人時常會過來突擊檢查,然後攤販們就開始狼狽逃竄,不然就會被扣上“投機倒把”“擾亂市場秩序”的罪名。但現在,國家開始允許個體戶們擺攤了,夜市街也開始正規化了,需要擺攤的要到工商局去申請,還需要繳納攤位費,每個月二十塊。宋錦從廣州回來後就去工商局申請了,還給局裡麵宋永豐的一位熟人叔叔送了禮物,走了走關係。

還得趕緊的把攤位要下來才行,宋錦心裡也有些著急。她算了算現在自己的存款,原本一千多塊,去廣州批貨,貨款加上吃住就花了九百多,還買了禮物,給家人的和送禮的,因此所剩無幾。而現在每個月的支出,房租二十、攤位費二十、再加上母女倆的夥食費,一個月最起碼也要六十塊錢。等到程泠上了小學後,要花錢的地方就更多了。

好在,送出去的禮物很給力。過了三四天,她就收到了消息,她的攤位審批下來了。

“就花了一個禮拜,也難怪大家都要去走後門。”陸冬林感歎道。

宋錦看了位置,有點擔心:“就是位置太裡麵了,快到巷子尾了,估計人流量會比不上前麵。”

“已經可以啦,現在那邊可是大熱門。我估計再晚個幾個月,連攤位都會申請不上了。”

“也是。”

到了正式出攤的那一天,宋一成從鄉下過來了,他現在攤位上幫幾天忙。宋錦的意思是,如果後續生意不錯,他也可以在市裡麵租間房,跟著自己乾,自己也能有個信得過的幫手。宋繡也想要來,被大家一致拒絕了,她馬上就要中考了,還是乖乖的待在學校補課吧。

“媽媽穿這身怎麼樣?”宋錦在程泠麵前轉了個圈。

她今天穿了一件白色條紋的連衣裙,紮著腰帶,顯得腰細腿長,青春靚麗。她還特意穿上了自己要賣的長襪,配上白色的涼鞋。打算給自己的攤子做個宣傳。之前她在國營商店的時候,就發現這招管用,很多人都指定要買自己同款的布料。

程泠雖然還是不覺得襪子配涼鞋很時尚,但也不得不承認自家老媽穿啥都很好看,這就是顏值的作用!

“好看!”她麵不改色的誇道。

她要當媽媽的誇誇群群主!

宋錦已經答應了程泠第一天擺攤帶她去,也沒有食言。程泠就跟在大包小包的媽媽和舅舅後邊,開始了自己的人生第一次出攤。

“姐,這個位置太靠裡了。”宋一成憂愁的道。

因為申請得晚,好的位置早就已經給了彆人,他們拿到的攤位可以說是最裡麵的一家。這條巷子,巷子頭連接小香港,比較寬敞,人流量自然是最好的。而巷子尾連接的是另一條不知名的小路,人流量幾乎少了三分之二。如果遇到同質化的商品,可能彆人在巷子頭買了之後,就不會再到巷子尾來。

“你哪來那麼多話?先擺開來。”宋錦瞪了他一眼。

陣前擾亂軍心在古時候是要被殺頭的。

程泠就乖多了,不說話,蹲在地上小小的,幫媽媽整理好襪子。她把短襪子放到一邊,長襪子放到一邊,傘放在最前麵。

“還是泠泠最乖最聰明。”宋錦誇她,又瞪了弟弟一眼。

宋一成:......

好在雖然人少,但也不是沒有人。到了七點半後,逛夜市的人多了,也漸漸的有人走到了巷子尾。

有一位短發中年婦女看上了她的傘:“同誌,這傘咋賣?”

宋錦早已經給這幾樣東西定了價:“大姐,這個是折疊傘,賣二十塊。”

短發大姐愣了一下,不滿的道:“你這傘賣得太貴了,去百貨商店買把傘也不用二十塊呢。”

“大姐,我這是折疊傘。您看,可以收起來的。”宋錦也不惱,笑眯眯的,還給大姐演示了一下開傘和收傘:“您看,半自動,而且可折疊,方便又不占地兒。您平時用的時候可以把它放在自行車筐裡,可比那些大長傘要方便多了吧。而且這是香港貨,質量可好了。”

短發大姐被她說得有點心動,但想想二十塊的價格還是有點舍不得:“還是太貴了。”

“您去百貨商店買一把長柄的半自動傘也要十三四塊錢呀,款式還不如我的新。”宋錦裝出一副很痛心的樣子,“這樣,我這是第一天開張生意,算您少點,十八塊給你!”

她在國營商店工作了這麼多年,銷售口才是不缺的。可惜她遇上的這位大姐真的是心疼錢,考慮了一會兒後,還是咬咬牙走了。

程泠:......好可惜呀。

宋一成也嘟囔道:“連我聽了都想買了,摳門!”

宋錦也有些沮喪。在國營商店的時候遇到客人不買單,沒事兒,反正隻是一份工作,但現在卻實打實的受到了打擊——當然,國營商店向來擠滿了人,隻有人搶貨,沒有貨搶人。

“沒事,沒事,這才剛開始呢。”她安慰兩人。

話音剛落,旁邊就有聲音傳來:“要不,十八塊賣我吧?”

說話的是個年輕女人,大概也就和宋錦一樣大,長得普通但穿著卻很時髦,整體氣質很好。她笑道:“剛正好被我聽到了,十八塊一把?”

彆說程泠和宋一成,饒是宋錦都被這送上來的客人給砸暈了,愣了一下才點頭:“對,十八塊。”

“這個價格還可以,我外地的朋友寫信和我說,現在她們都流行折疊傘,我還以為柳市沒有,要去省城呢,沒想到居然在這裡看到了。”時髦女郎明顯是個善談的,而且聽上去也不差錢。

宋錦趕緊挑了一把花色好看的給她:“同誌,你看看這把怎麼樣?這個顏色好,不暗沉,正適合你,也好搭衣服。”

“還可以看看我們的襪子呀,長襪子很好看的。”程泠在旁邊插了一嘴。她能看出來這個女人和媽媽一樣,也喜歡追時髦東西,這長筒襪應該會喜歡。

時髦女郎聽到小女娃軟軟的聲音,笑了起來:“真可愛。”

順勢在她頭頂揉了一把。

程泠:......行吧,要是能賣出去,她當個吉祥物也行。

夜市街的燈光到了巷子尾的時候已經有些昏暗了,時髦女郎本來隻注意到傘,被她這麼一提醒,這才發現了擺在後麵的長襪和穿在宋錦身上的襪子,眼睛一亮。

“這襪子多少錢?”

宋錦一看有戲,趕緊介紹,還走出來了一點,讓她看清楚自己腿上穿的:“這是香港過來的長筒絲襪,七塊錢一雙。不貴的,你知道吧?在香港的百貨公司要賣到十幾塊的。我在廣州的時候啊,那邊也剛流行起來。你要穿了,肯定是咱柳市的頭幾位。”

她特意說出了自己在廣州的見聞。要知道,現在柳市的人,對廣州這樣的大城市絕對是仰望姿態。

果然,時髦女郎的眼睛更亮了。

作者有話要說:那個時候的折疊傘是那種老式的,彎柄然後一折的傘,其實現在看起來也挺笨重的。然後,我發現我的女主為啥都是以擺地攤起家的呢?哈哈哈哈

PS,看到很多評論說前世,因為我第一章和第二章並沒有把前世的事情都放出來,所以索性在這裡解釋一下。

第一,宋泠(程泠)前世為什麼沒有選擇媽媽,是不是看到媽媽有錢了才選擇媽媽?

不是的,宋泠前世隻是個五歲的小孩子,並沒有選擇權,不管宋錦是出於什麼考慮,但實際上她才是被放棄的那個。她自己也是這麼認為的,所以其實後麵她知道媽媽有錢了,也是對著和她乾,因為她一直覺得媽媽並不是真正的愛自己。因為她覺得自己從來沒有被愛,所以才養成了那樣懦弱的性格,才會把前世的丈夫當做是自己的救贖。這是很可悲的。

第二,宋錦為什麼前世沒有選擇撫養宋泠?

這個我其實後麵在文中有提過。宋錦當時覺得自己沒錢,沒法給女兒很好的生活,下海是否成功也是個未知數,娘家也欠著債,還有各種上學的問題,加上她幾次問宋泠,是不是可以接受沒有糖吃沒有肉吃,真正五歲的小宋泠是不可能理解這些問題後麵的深意的,所以自然是給了她否定的答案。所以宋錦一開始是考慮把女兒放在程家,等後續自己有錢了再考慮接過來。(前世做生意起點不一樣,所以並不會像後世這麼順利。),但她忽略了小孩子的心理變化,等到她有錢了想要接她過來的時候,宋泠已經怨恨上她了,開始和她對著乾。後來又去了南方,距離一遠,就更加的管教不到了,隻能粗暴的選擇給錢。

我在文中也說過,這對母女其實到了最後,並不是簡單的對與錯,是與非的問題。她們之間的情況太複雜了,複雜到必須以一場生死才能換來對彼此和對自己的審視。當然,我筆力有限,可能沒有更好的表達出來這個意思。

總之,大家慢慢看哈,不要隻看了前麵兩章就輕易的下定論。

以後就不再詳細的解釋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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