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平行洪荒番外二(1 / 2)

親密接觸有時候會讓人上癮, 本來準備淺嘗輒止的元始情不自禁索要更多,連腦海是什麼時候安靜下來的都沒察覺。

半晌,兩人臉不紅氣不喘的分開, 鯤鵬才瞟了他一眼, 糾結道:“你那邊的元始不是還醒著嗎?”

他們這樣豈不是會被對方看到, 或者看不到也應該能知道一點,不然元始之前不會是那副表情。

一想到這點,鯤鵬就忍不住露出古怪的神情, 這算不算玷汙了原主的身體,畢竟從他們各自的觀察來看,這兩位應該都沒有親近過他人才對。

而且鯤鵬這邊無知無覺還好,元始那邊怕不是要發瘋。

“現在沒動靜了。”

元始雲淡風輕, 全然看不出他剛才如何孟浪。

嘖,這點打擊都經受不住, 還敢否定我,少說兩句安靜一點不好嗎……在心裡對那個自己強烈鄙視一番,就算對方沒被那一幕刺激到自閉, 聽到他的話恐怕也會被氣暈過去。

鯤鵬啞然, 完全無法想象那個元始是什麼心情, 多大的衝擊才能讓一位聖人沒動靜,就算想換位思考他都不知道怎麼換啊!

不過他肯定對方是說了什麼話觸了雷點, 不然元始不會有這麼粗暴衝動的手段, 這樣能不能有作用不說,搞不好會激起對方的逆反心理。

“想什麼?”元始低頭看著他,突然輕笑道:“剛才可有感覺出不同?”

外人怕是難以想象出元始天尊會說出這樣輕浮的話,但鯤鵬身經百戰,這種程度的調侃臉都不紅, 白他一眼道:“你自己使用起來一樣的話,我又能感覺出什麼不同。”

他們之所以能確定是另一個洪荒,不就是因為身體和原裝的沒什麼分彆嗎。

修為大道之類有細微差距,但本質卻是無法改變的,就算兩人用自己的血重新製造一個生命出來,也不可能做到如此程度的完全一樣。

元始輕笑一聲擁住他,用下巴蹭著鯤鵬的頭頂道:“這方天地的元始沒用的很,估計被那兩人算計,不但和大哥通天分了家,還連個道侶都沒有,孤家寡人在昆侖宮,都憋出毛病了。”

看對方在他腦海裡鬨騰的動靜,明明知道比不過他,不暗自蟄伏,還要惹他發火,不是連基本的韜光養晦都忘了嗎

元始可不承認他會怎麼蠢,所以肯定是這個“元始”一個人呆傻了。

哪像他,兄弟和睦,道侶相伴,聖位隱患也解決,剩下的時間都可以和鯤鵬攜手探索混沌,不知道多逍遙自在。

沒道侶也要被你嫌棄......鯤鵬實在無力吐槽。

他倒是慶幸沒道侶,不然這一出更尷尬,萬一被人看到,搞不好還會直接傳出元始天尊移情彆戀的謠言。

想到這裡畢竟不是自己世界,鯤鵬連忙給自己這具身體的主人爭取點福利,不然他們走後估計要被滅口。

“你刺激他刺激得痛快,但他現在知道了你用他身體做的事,等我們走後把我這個身體的正主乾掉怎麼辦。”

倒不是說他對這個世界的鯤鵬多麼有共情感,畢竟比起元始那邊的差彆不大,他和這個鯤鵬除了身體其他簡直像兩個人,所以很難保持他就是自己的心態。

但就算這樣,用了人家身體還把人家後路給斷了也太過分,說不定等元始要他命的時候他還連為什麼都不知道。

元始聽到這個問題微微眯起眼睛,他自然隻關心他的魚,可就算在另一個世界,想到鯤鵬會死在元始手中,他也是不怎麼樂意的。

不過做都做了,還能把時間給退回去嗎?

或者把“元始”這段記憶抹掉?

這可不是件簡單的事情。

思量了一會兒,元始眼中閃過一道亮光,對鯤鵬輕聲道:“等我和他談談。”

兩人直接回了昆侖宮。

[出來談談,裝死有意思嗎,簡直不想承認你是另一個我。]

聲音回蕩的元始的識海,好半天,才有另一個聲音幽幽回複。

[你本來就不可能是我,無論哪一個我都不會和妖族攪和到一起!]

經過沉重的打擊後,“元始”好像提高了抗性,談起這個話題雖然有些激動,卻還保持這理智。

能談就好辦,元始最怕這個自己是給死腦筋,雖然他不覺得自己會是這種個性,但這邊這個實在有些讓他沒信心。

[你既然已經看到,我就直說,鯤鵬是我的道侶,但我們兩個不知道什麼原因突然被換到這個洪荒,現在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回去,所以有些舉動你受不了可以選擇不看。]

[那你們不能不做嗎?!!]

“元始”被這個自己的厚顏無恥震驚了,明明用著他的身體,卻要他不看,這到性格到底是怎麼歪到這份上的,他真的不是通天而是元始嗎!

兩個元始都對另一個自己的個性感到絕望,覺得自己才是正常狀態。

[情不自禁、一往而深,與道侶更近一點的渴望你當了數萬年孤家寡人自然不會明白。]

要是現在有身體,“元始”真的想吐血,他一個人怎麼了,明明洪荒有道侶的才是少數,六位聖人就沒有一個不是單身的。

[感情皆是虛妄,唯有大道永恒。]

憋了半天他也隻能憋出這句話來,要不是怕對方拿他的身體做更過分的事情,他早就極儘挖苦諷刺。

大道?元始一挑眉,簡直有些可憐對方。

[我與鯤鵬皆證道成聖,而且我脫離洪荒依舊是聖人,恐怕比你這個被困在洪荒的井底之蛙更能配得上永恒。]

[什麼?!]

對方震驚後失聲了半天,他隻感覺這個元始比他修為高一些,所以才能占據身體的主動權,可想不到對方已經和洪荒天道分離開來。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