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1 章(1 / 2)

明寶斐然 三三娘 12803 字 6個月前

那個清晨,向斐然慢慢地走回西九十六街。

他清楚地記得,他自下而上地從對角橫穿過中央公園,走在冷冽的、濕沉的剛下過下雨的天空下。淩晨五點二十分,天蒙蒙地亮了,那是一種靜謐的、如畫家油畫筆觸下的藍,帶著沉鬱的黑。他一邊走,一邊與巡邏的警察、空無一人的觀光馬車擦肩而過,掌了鐵的馬蹄在柏油路上達達地響。

有十二個晨跑的人在他身邊經過,北草坪的枯草上凝結著白霜。

在五點四十三分時,第一束陽光從城市的東邊穿過層層疊疊密集的玻璃大廈而來,刺破暗淡的雲層,在西邊結了冰的的池塘上反射出金色的光線。

向斐然站住腳步,抬眸望,濃鬱的黃金之色占領了他所有的視野。黃金色勾勒城市輪廓與街道,也勾勒他徹夜未眠的臉。那雙除了花草屏蔽了生活周遭一切物事圖景的雙眼,對這個他生活了三年的巨大都市意興闌珊的雙眼,被綴上了躍動的鑠金。

他瞳孔裡倒映著紐約的麵貌,安靜地、專注地看著、聽著屬於它的一切細節,靠近街道邊轟然的車水馬龍,跳動的紅綠燈,響成破折號的喇叭聲,急促的911鳴笛聲……紐約,紐約。

向斐然的意識走得很遠,回神的那一刻,他微怔,自顧自地笑了一聲,在晨曦中嗬出一團白色冷霧。

他小跑了起來,越跑越快。翻過欄杆,穿過街道。

沾了濕氣的黑色發梢被初升的旭日重新曬乾爽,在跑動的風裡往後拂開,露出他少年氣的漂亮前額與眉眼。

西蒙和他女朋友都起了,一個在準備早餐,另一個正靠在門邊,一邊跟男朋友聊天一邊描眉。

聽到向斐然從外麵推門而入的動靜,兩人不約而同抬頭看鐘。

“早晨六點,你從外麵跑回來?”

向斐然臉上笑意明顯,抬手問候道:“m。”

西蒙瞟了眼鍋裡的雞蛋,一邊上上下下地盯著向斐然,“你昨晚上半夜出去了?”

“嗯。”

“然後現在回來?”

“嗯。”

“你睡覺了嗎?”

“睡了,四十分鐘。”

在商明寶的沙發上睡的。彼此忙完了後,壓她在懷,本來隻是想再溫存幾句功夫就走的,但身體裡的疲憊違抗了意誌,沒兩分鐘就一起睡著了。後來還是蘇菲心裡過不去那道坎,敲響了門。

向斐然回答完,走進臥室前跟西蒙說:“我的那個要七分熟,謝謝。”

西蒙跟女朋友麵麵相覷半晌,一歪大拇指:“他有病,他對我有問必答。”

向斐然換好衣服整理好書包出來,他要的七分熟溏心蛋金黃地躺在盤子裡,旁邊是兩片烤好的金黃吐司,金黃的陽光穿過窗戶投在餐桌上,留下一片斜方田字格的光格。

一切都是金黃的。

向斐然掏出手機,拍下這每天早上都會出現的一幕,然後分享給尚在睡覺的商明寶。

西蒙雙手環胸,來回左右看了他半天,視線快要在他臉上燒出個洞。

向斐然:“怎麼?”

“你現在好說話得仿佛我問你銀行卡密碼你也會告訴我。?[]?來[].看最新章節.完整章節”

“200802,裡麵沒錢。”

西蒙:“……”

“Bytheway,這是我跟我喜歡的人第一次見麵的日子。”

西蒙額角青筋直跳:“誰問你了!”

向斐然拿起叉子,在煎蛋上灑上黑胡椒和海鹽粒,淡定而循循善誘道:“你可以繼續問我昨天乾什麼去了。”

西蒙:“昨天乾什麼去了?”

向斐然欠了欠身:“與你無關。”

西蒙呆滯,一臉匪夷所思地轉向女朋友:“他有病,他在逗我?”

女朋友笑倒:“你還沒看出來嗎,向博談戀愛了,或者說關係有了重大突破,所以現在心情很好,全世界都是他的,太陽也是為他升起的。”

向斐然抿起唇角,抬眸頷首:“Tracy加10分。”

西蒙女朋友公式化微笑:“雖然你很帥,但我也要提醒你,我叫Tina,Tracy是上一位。”

“……”

用完早餐,西蒙開車送女友去附近的地鐵口,向斐然則雷打不動地推出他那台輕巧的碳纖維公路自行車。

道彆前,西蒙為他的出行安全牽腸掛肚:“你一晚上沒睡,確定行嗎?”

向斐然口罩半堆在下巴,將防寒手套的魔術貼在腕口處貼好:“放心,我現在是全世界最舍不得去死的人。”

到了辦公室,大腦過於亢奮的狀態依然沒有改善。

他今天寫代碼的速度無比流暢,不見任何卡頓,效率比平時更高。至於高效節省下來的時間,向博都用來了……玩手機。

問商明寶起床沒。

問商明寶上課聽講困不困。

問商明寶有沒有被人欺負。

商明寶回他:

【起床啦,在刷牙】

【吃早飯】

【堵車了!】

【啊啊啊要遲到了】

【嗚呼趕上了(奇跡)】

全程文字直播。直播完了才意識到:【你今天早上不忙麼?】

向斐然回她:【很空】

商明寶在上下眼皮打架的瞌睡中熬到了課間,立刻接到了向斐然的電話。

他好像是算著的,就等著下課時分。

林犀觀察了他一上午,發現他平時每天都要喝兩杯咖啡的,但今天隻喝了一杯。

話比以往多。

也更和顏悅色。

對於林犀論文初稿上的滿屏:

「什麼東西?」

「下筆三思」

「?」

「……」

「夢話?」

「做夢時彆寫論文」

等等讓人汗流浹背的批注,他甚至懷疑這是否

是他自己親手寫下的,凝眉問:“我上一稿時這麼凶?”

林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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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頭似撥浪鼓:“不凶不凶不凶……很溫柔了!”

聽他耐心提要地幫她點出了第二稿的問題後,林犀忍不住問:“向博,昨晚上是有發生了什麼好事嗎?”

她還記得他昨晚走之前臉色很差,一晚上都心神不寧的。

向斐然將筆記本推還給她,點了下頭:“嗯。”

抬起眼,一側唇角抿起:“確實。”

林犀呆了一呆。

向斐然是不常笑的人,最起碼在整個大課題組裡的形象都是如此。他並不是那種刻板嚴肅一絲不苟的,而隻是單純的沒什麼大表情。要說嚴肅,比他嚴肅的博士生和副教授多了去了,但他們不會像向斐然一樣,安靜時總會流露出一股心不在焉的神情。

比較起來,真正嚴肅的人的世界總像是時刻準備著去救火,而向斐然散漫得像在聽雨。

林犀能看得出他的高傲,正是自他那些心不在焉的走神時刻流露——

這裡沒有值得他全神貫注的東西。

當然,畢竟他當年站得那麼高,十六歲就站在世界之巔了。

林犀一直保存著他奧賽奪金的合影照,毫無疑問,那時的他鮮衣怒馬,目光明亮,唇角也是如此時一樣朝一側抿起,好像對一切都勢在必得。

向斐然以前是貼在她剪報裡的人,她沒想過千山萬水遠渡重洋,有一天竟會有機會走到他麵前,跟他共事。

但林犀從沒見他如那張報紙裡那樣地笑過。大部分時候他都很安靜,活得簡練而乾脆,那些正常人需要維係以汲取溫暖的人情、社交、抱團、談天,他通通都不需要。

過了數周,林犀見到了讓向斐然笑的人。

她心裡是有直覺的,因此見到了也沒有很意外,而是簡單地打了個招呼:“Hi,向博有個meetup,我先來接你。”

商明寶禮貌站在辦公室門口:“我是不是不方便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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