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1 章(1 / 2)

藍灣牧羊犬是整個世界都稀有的品種,他們以漂亮的外表和稀有的價值而被人們所追捧,這種犬基本上隻有特彆有錢的人才會養。

而國內要飼養這種犬的話,基本上是沒有什麼條件的,要從國外引進不說,昂貴的價格也讓很多人望而卻步。

可是最近S市刑警大隊入手了一隻很可愛的小狗,外形很是好看,是訓導員陳朗看上的。

看到小家夥的一瞬間,陳朗想都沒想就入手了,並且帶回了刑警大隊。

小家夥的外形很好看,價格也有點貴。

那賣家說,這狗狗擁有藍灣牧羊犬的血統,但不純,所以看起來可能也和藍灣牧羊犬不搭邊。

所以賣的便宜點。

陳朗在觀察過小家夥的所有指標後,花了五千大洋將小家夥買了回來。

雖然看起來完全沒有一點點的藍灣牧羊犬的特征,但陳朗喜歡,而且小家夥看起來很聰明,那麼小就能聽懂陳朗的話,並且能遵從他的指令。

陳朗說讓它坐好,它就乖乖蹲著,兩隻眼睛黑葡萄似的盯著陳朗。

陳朗被那眼神萌到了,感覺即使不是什麼好品種,他也想將小家夥帶走。

最後沒經住誘惑,把一個月工資搭進去,將小家夥打包帶回家了。

那賣家起初要了一萬塊,陳朗好說歹說,砍價砍了半個小時,才砍到了五千,拿下了。

回去的路上,他都在自言自語嘲笑自己:“我竟然會花五千塊買一隻警犬苗回來,平時這個價格我都能買好幾隻了,小家夥,你就感謝我吧。”

溫時是能聽懂人話的,其實他也比較震驚,這個人竟然能花五千塊錢把他買走,他以為自己是沒人要的。

那賣家說他擁有藍灣牧羊犬的血統,但沒人會信,因為一般的藍灣牧羊犬不可能出現在這樣的市集裡。

育養藍灣牧羊犬的條件很苛刻,全世界都稀有的品種,怎麼可能出現在普通的市集上,用腦子想都不會的。

可是這個男人卻買了他,花了五千塊大洋,溫時要是能說話,都想罵他冤大頭。

就是因為賣太貴了,所以溫時已經在那裡待了好多天了,雖然小狗確實很可愛,但在錢麵前,小狗什麼都不是。

昨天來了一個財大氣粗的男人,想把他買走,給了兩千塊錢,直接和賣主吵起來了,那賣主說:“我這擁有藍灣牧羊犬的基因啊,你給我兩千,就算一個金毛幼崽,也不止這點錢,你可以直接搶,卻還要給我兩千塊?”

那買家也甚是生氣,指著溫時就是一頓貶低:“我就是看它可愛,很喜歡它的外形才買的,就你這犄角旮旯裡的生意,還有藍灣牧羊犬的血統?真是笑死人了,藍灣牧羊犬不會出現在這垃圾的夜市裡。”

雖然罵的很難聽,但溫時覺得他的邏輯是對的,那麼昂貴且稀有的品種,怎麼可能出現在夜市裡啊?用腳指頭想都不會的。

可如今不但有人信了,還花了五千塊錢。

這是一個月以來,給的價最高的了。

所以賣家一咬牙就把溫時賣給了這個男人。

或許自己也覺得離譜,男人一路上都在自我安慰,自言自語。

男人長得很帥,身高也很有優勢,最少一米八六的個子,配上他一張帥氣的臉,基本上可以確定是個萬人迷大帥哥了。

溫時以為他要把自己買回家當寵物養起來,結果這車一路朝著市裡的刑警大隊而去。

溫時有種不好的預感,他不會是被買去當警犬吧?

溫時:“啊這,我這一世的夢想是被人類當寵物養起來,什麼都不努力就能享受安逸的狗生,這怎麼和我預想的不一樣?”

溫時在震驚中被帶到了一個滿是狗狗的地方,而把他帶回來的男人,常年就是和這些狗狗打交道的。

他是刑警大隊的警犬訓導員。

溫時:“……”

關於我想當寵物狗,卻被買去當警犬育苗這件事……

關於他買了警犬來育苗這件事,肯定是要上報的,那他花錢買狗狗的錢,上頭也會給他報銷,所以溫時的擔憂多餘了。

他被關在了一個小籠子裡,周圍的大籠子裡都關著各種各樣的警犬,現在是晚上,大概是休息的時間,所以大家對他的興趣也不是很高。

但當訓導員陳朗給溫時帶來盆盆奶時,周圍的大家都不淡定了,紛紛起身朝著陳朗叫嚷,明顯是想吃東西,但很快被陳朗的一聲嗬斥,嚇得都噤若寒蟬。

溫時在自己的小籠子裡喝起了盆盆奶,他甚至都沒覺得周圍的狗可怕,完全沒有一點怯場的意思。

帥氣的訓導員小哥哥,蹲在他的籠子邊上,看他把盆裡的奶喝完之後,又給了溫時半根香腸,周圍的狗狗都看著,心裡可生氣了。

但大家都是這樣過來的,警犬的訓練要從小做起,這樣才能訓練出來一個聽指揮、有紀律的警犬。

溫時喝完奶,吃完半根香腸之後,還是覺得餓,但他知道自己剛來這裡,不能多吃,訓導員也不會給他給了。

他乖巧地蹲在那裡,和訓導員對視,大概是真的很喜歡他,訓導員原本起身了,結果又打開了籠子,將溫時抱了出去。

溫時:“……”

他一邊往外走一邊說:“今晚你跟我睡吧,深秋有點冷,我怕你挨不了凍,你還太小了。”

剛出去,遇上一個穿著刑警製服的小哥,朝著陳朗打招呼,他好像剛出任務回來,滿臉是汗,但麵部輪廓很深邃,笑起來痞氣又好看。

他問陳朗:“剛入手的警犬苗子?”

陳朗舉著溫時給他看:“我覺得它很有靈性就買了,五千塊錢,花了我一個月的工資,心疼死了,不過上頭同意給我報銷,我心裡舒坦了,抱它回去睡,免得放那裡出事,這才三個月不到的大小。”

那男人洗完臉,隨便擦了一把,臉上還在掉水珠:“什麼品種啊這麼貴?貝斯也才三千多,那還是杜賓犬苗呢。”

陳朗摸摸溫時的腦袋,笑著回答:“誰知道什麼品種??[]來[]?看最新章節?完整章節,那家夥騙我說有藍灣牧羊犬的基因,但我覺得不太像,好像更像狼犬,不過也就是一個眼緣,我看中它了,就買回來了,我覺得它應該比我想象的要聰明。”

那男人朝著這邊走了過來,也伸手摸了摸溫時的腦袋:“確實不像藍灣牧羊犬,更像狼犬和二哈的雜交種,不過也還行,看起來很可愛。”

陳朗開心了:“隊長這樣說,那我就覺得我這錢花的值了,等他適應兩天,訓練就要安排上了。”

刑警大隊隊長名叫夏甄,他看了一眼陳朗道:“那麻煩你了,又有事情做了,馴養警犬可是一件辛苦的事情。”

陳朗回答:“沒辦法,喜歡狗狗,就喜歡和它們互動。”

夏甄嗯了一聲,挺拔的身影轉身要離開,走了兩步突然想起什麼似的,又回頭叮囑陳朗:“貝斯最近胃口又不好了,大概是受傷了的緣故,你多注意點它的的飲食情況,可不能讓我們的戰友出現什麼意外。”

陳朗聽到貝斯的情況不好,又轉身往回去走,他以為其他的飼養員會照顧貝斯,沒想到貝斯最近食欲不振。

貝斯受傷了,在前不久的打擊犯罪現場,為了保護一個隊員,被犯罪分子打了一槍,所幸是擦破了肚子上的皮肉,子彈從他的皮肉上穿過去了。

陳朗本來在休假,貝斯的日常是其他訓導員在負責,可是貝斯受傷之後情緒很低落,不吃不喝,這才把正在休假的陳朗叫了回來。

陳朗連夜趕回來,在夜市上買了隻小狗,回來把這茬差點忘了。

要不是夏甄提起,他可能看明天才去看貝斯。

貝斯是一隻杜賓犬,原本是很難入選警犬的。

因為杜賓的體質和黑背以及牧羊犬等犬類沒法比,可是在警犬選拔訓練中,作為杜賓犬的貝斯卻脫穎而出,完美完成了所有的考驗,這才入選了警犬。

他當警犬已經一年多了,一歲的時候入選的警犬,有了編製,今年已經兩歲了。

貝斯是那種攻擊力強,但對戰友很忠誠的犬類,身材比一般的警犬要高大很多,就連黑背和牧羊犬在他麵前都顯得很矮。

整個大隊的男人都喜歡貝斯,喜歡他優雅帥氣的外表,也喜歡他對每個戰友的忠誠,基本上有什麼大型刑事案件,貝斯絕對是被帶去勘察現場的第一狗選。

他的追蹤能力和反應都比其他的警犬要快很多,這也是他受傷的原因,因為反應快,所以救下了自己的戰友一命,而自己卻被子彈穿透了肚皮。

大家都已經不把貝斯當成犬了,把他當成自己的好戰友。

陳朗再次開門進去,把燈打開,所有的警犬都再次活躍起來。

這裡關著大概十幾隻警犬,各有各的用處和功能,基本上都算大家的戰友。

不管在哪裡,警犬和軍犬早就在身份上被人類賦予了一種神奇的力量。

在人類看來,他們不是動物,而是一起出生入死的夥伴了。

溫時被陳朗抱在懷裡,看著一圈比他大了很多的警犬,心裡突然慌起來。

他當人的時候,對警犬都比較敬重且崇拜的,作為動物,竟然能為人類做到那種地步,所以不管遇到什麼犬類,溫時對他們都有一種濾鏡。

作為犬中的翹楚,警犬,溫時對他們更有一層敬意。

他們也是和夥伴們負重前行的戰友啊。

這樣一想,溫時覺得當警犬其實也沒什麼不好,他一輩子碌碌無為,死了都不知道怎麼死的,一輩子平平庸庸活著,完全沒有任何作用,說他是來人間湊數的都不為過。

沒想到這當了動物,變成了一隻狗狗,竟然還有為人民服務的機會。

他被男人帶回來之後,就比很多人類要強很多了,至少他要是成功入選了警犬,那他就會有了編製,有了編製他就有了鐵飯碗,雖然這個鐵飯碗可能有點沉。

他被陳朗放在了地上,蹲在了一個很大的鐵籠子前,籠子裡關著一隻大型的杜賓犬,全身棕色的毛發細膩發亮,耳朵直直豎著,他冷眼看著蹲在籠子外麵的小狗。

他好像一個審視世界的智者,那眼神帶著藐視一切的高傲。

陳朗將門打開後,呼喚他出來,他想看看這家夥的傷到底重不重。

但那家夥沒動,隻是盯著小狗狗。

陳朗見他沒動靜,就伸手去撫摸他的腦袋,沒想到杜賓犬一點攻擊的意思都沒有。

警犬的進食都是有時間的,過了那個點,就不會再進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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