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番外(一)戀愛日常(1 / 2)

暗戀巴比倫 六經注我 6190 字 6個月前

“離婚?不行!”蘇明星的聲音不自覺變大, 她意識到之後立刻壓低聲音,“偉春, 你怎麼能想離婚呢?你們結婚都六七年了,孩子也四歲朵了,怎麼能離婚呢?”

瑞和今晚下班後果然回家了,在小區門口和小區裡接收到不少同情的目光洗禮,回家之後, 他看見桌子上擺著一桌豐盛的飯菜, 一看都是原身喜歡吃的。

他毫不客氣地吃了個肚子溜圓, 擦擦嘴就去客廳坐著了。

蘇老太看了來氣,以前她來這裡, 哪一次不是二女婿忙前忙後伺候,她連菜都不用擇。這一次可好, 來了兩天三催四請才見到人不說, 忙前忙後折騰出一大桌菜, 二女婿吃飽擦嘴就走,也不說幫忙收收桌子洗洗碗。

果然老話說得好,沒有女兒哪兒來的丈母娘?女兒不中用了, 丈母娘也就不值什麼了。

蘇明星推了推母親:“我來收拾吧。”利索地收桌子,然後讓蘇明月去洗。

“我?”

“不是你還有誰, 我和媽去跟偉春談一談。”

蘇明月“哦”了一聲, 不甘不願地進廚房洗碗。

蘇明星剛提了一句, 瑞和就說想要離婚, 把她嚇一跳, 立刻表示反對。

瑞和低著頭悶悶道:“她……我不去想她結婚之前的事情,我也能原諒她,可是她不能結婚後還跟那個人有聯係,我真的受不了。”

“那也不能說離婚就離婚啊。”蘇老太著急道,“你想想曉曉。”

“明月做出那種事情的時候,怎麼不想想曉曉。”瑞和抓著頭發,“我這兩天都睡不著,隻要一想起曉曉,我就覺得對不起她。還好她現在在我媽家,不然的話都不知道該怎麼辦,我谘詢過來我店裡吃飯的老師,老師說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對孩子的影響非常大,明月這樣……以後曉曉怎麼做人?”

蘇明星忙勸:“明月知錯了,以後一定會踏踏實實跟你一起過日子,好好撫養曉曉的。而且這裡是城裡不是我們鄉下,過兩年什麼傳言都沒了,到時候曉曉上學不會有影響的。我這裡有兩個處理辦法,你聽聽看?第一,你先把你的直播也停了,我看過你的直播,那些觀眾都是喜歡看熱鬨的,總是問這件事情,我覺得這不利於事態冷卻,你覺得呢?第二,你們搬家,首付我和媽會幫忙,你們這間房子房貸還沒還完,那就租出去收租金,租金也能拿來還新房的月供,你覺得怎麼樣?”

都是行之有效的好辦法,難為蘇明星能抓住重點,想出這等好主意。

那麼上輩子為什麼沒有用這兩個辦法呢?在原身猝不及防的時候,一盆盆汙水往他身上潑來,如果那個時候有這兩個解決事情的辦法可供選擇,原身也不會有那麼多怨恨了。

辦法是好辦法,瑞和卻不想照著做。

“直播間的觀眾都是好心人,他們都喜歡看我炒菜,我跟他們說會一直播下去的。房子……怎麼好意思花你的錢和媽的養老錢呢?明源還要讀大學,哪裡都需要錢。大姐,我是真的想離婚,不是對明月沒有感情了,而是我現在真的過不了心裡這一關,我想冷靜冷靜,你就不要再逼我了。”

蘇明星心中拱火,麵上也隻能繼續好言相勸。瑞和咬死了要離婚:“大姐,如果你們不同意離婚,我就隻好上法院了。我、我問過彆人了,我有固定工作,明月沒有收入來源,而且明月是過錯方,曉曉是女孩子,不可能判給做出不名譽事情的母親,所以孩子一定會歸我。這個房子是我們兩家一起出首付的,你家出了二十萬,我家出了三十萬,這個法院也不難分割。”

蘇明星沒想到妹夫看起來不聲不響的,竟然已經計劃好離婚,連孩子撫養權和最大的共同財產——房子問題也考慮好了,看來是鐵了心要離婚。

“偉春,要不跟你父母說說,我們兩家談一談?”蘇老太提議。她和女兒還沒有和親家那邊聯係呢,也是想先穩住女婿這一頭,怕親家那邊護短來問責她們蘇家。到了這個關頭,她反倒是想起了親家來。都是為人父母的,想來親家應該能夠體諒一點,誰家父母能看著孩子離婚呢?

“就算我爸媽來,我也要離婚。”瑞和抬頭堅定地說。

“偉春,你真的要這樣對我?”蘇明月靠著廚房的門,悲傷欲絕地看著瑞和,“你還記得你對我說過的話嗎?你說會一輩子對我好,對我不離不棄。”

那是婚禮上原身磕磕巴巴說出來的誓詞,他說得情深義重,沒有人懷疑他說的是假話。

瑞和傷感地看著她:“我也記得你對我說過,會不背叛、不放棄、不拋棄。”

蘇明月嗚嗚嗚地哭,隻覺得全世界都拋棄了自己。她、她已經後悔了,這短短兩天發生的事情讓她的世界全部顛覆了,她的愛情拋棄了她,時秋暗地裡聯係她,說會給她五百萬,讓她好好過日子。她已經不是當年那個傻乎乎的女孩,她聽得懂這些話中的潛台詞,時秋再一次放棄了她。那年給她一百萬,她哭著沒收,這一次她沉默了。

生活到底教給了她一些東西。

大姐來了之後,做主幫她把這五百萬拿到了手。大姐說,這五百萬可以在庭城或者其他城市買一套新的房子了,到時候到新的環境過生活,什麼傳聞都會迅速消散的。她也終於聽勸,但她沒想到的是丈夫那一頭先放棄了她。

房子裡就隻剩下蘇明月傷心的哭聲,瑞和雙手握拳放在膝蓋上,也不說話,表達自己不改的態度。

蘇明星就不再說話了,還是蘇老太仍不放棄,不停地勸。

瑞和拿出離婚協議:“看看吧,沒問題就簽,再找時間去民政局打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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