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1 / 2)

七人:……

好、好正式。

但宿寧沒開玩笑,第二天一到,Glory團隊眾人好像非常清楚為什麼宿寧會找一個有影音室的彆墅當宿舍了。

這簡直就是一個多媒體教室!

上午宿寧就帶著他說好的ppt到了,不知道他這麼短時間內是怎麼完成這類工作的,完全不拖泥帶水。

在新專輯上線前,除了行程,七人每天都會有聲樂舞蹈方麵的訓練課,這方麵宿寧很嚴格,半點沒有商量的餘地。

不過這回下了訓練課之後,開始上一些文化課了,“教室”還是兩隔壁,完全不耽誤時間。

Glory七人不僅有ppt,還收到紙質課件的時候,每個人都有點懵。

在他們曾經一貫的認知裡,會認為代言這件事好像就是收錢拍物料這樣簡單的,之前在偶圖四拍中插廣告的時候大致是這樣,往往台詞還有點尷尬。

但思慕這件事顛覆了他們原先的想法,想多了解一些,也沒想到宿寧會這麼重視。

宿寧今天應該還要去公司,所以一大早就穿得非常正式,但灰色的西裝,沒係領帶,臉上仍然架著那副金絲邊眼鏡,抬頭看他們的時候,完全沒有之前那溫柔菩薩的樣子。

七人進去看到他的時候都沒敢大喘氣。

明明大家原來處的關係挺好的,昨天談這件事的時候就好像朋友,但現在……

根本就是小學的時候碰到教導主任的感覺啊!

巨有壓迫感。

似乎在不同場合看到宿寧,他就會是不一樣的樣子。

不過這場課,和之前在學校讀書的時候又不一樣,之前那是書本上的知識,看起來很遙遠,似乎沒有什麼實用性。

可眼下,座位上擺著的是寫著自己名字的邀約、計劃書、廣告拍攝腳本甚是已經擬好等待簽字的合同。理論聯係實際,關乎自身發展,這豈是能糊弄過去的?

況且宿寧在接下來說的內容已經很通俗易懂了,聽起來是他自己的經驗總結,可以說是

手把手地教。

“一般來說,商業資源的選擇會有以下幾個考慮維度。挑選代言,或者說和品牌的合作,理應把之視為一種互相選擇的重大商業合作。”

“品牌方會挑選你們,藝人也應當有挑選合作方的基礎意識。”

“一個成功的品牌合作,甚至會成為你們職業的保障之一,一些藝人的品牌的合作長達數十年的也有,被行業內戲稱為‘養老金’;而一個失敗的合作,有可能會成為雙方的黑點,即使不為熱度考慮,這件事也應該認真對待。”

“我知道,你們除了我,還有跟著的執行經紀人,會給大家製定計劃、篩選資源,但是交換出個人形象的是你們,倘若有什麼不如意,最終承擔後果的也是藝人本人。在什麼時候,都一定要有對工作的基礎認識,才能產生屬於自己的想法。”

“團隊保下限,藝人保上限。”

在場各位聽完,明顯坐直了一些,臉上的神色也更加認真了起來。

宿寧說完之後,往後又翻了一頁,接著說道:“……考慮代言層級的高低。一般商業合作分為推廣、品牌大使以及品牌代言人,要注意幾種概念的區彆,在合同裡的字眼,這會影響你們在工作過程中實際能享受到的待遇。”

提到這裡,他便對舟衡道:“你們應該知道,為什麼我不想讓你們拍尖峰的那個廣告。雖然給錢多,但那隻是個推廣,這可能還會產生連鎖反應,一個品牌給的身份低,也會影響其他品牌度對此的判斷,不會給你們太高的title。”

舟衡三人想了想,隨後點了點頭,表示認同,他們當時的想法隻是本能地覺得有點low還消耗人氣,現在一想,倒是心有餘悸。

“在代言時間的長短上,業內短期代言低至兩三個月,長期代言二十年以上也是有的,許多長期代言會成為藝人形象和職業生涯的一部分。正常情況下,是選長不選短。”

“更長期的代言,會驅使品牌方考慮長遠收益,不會殺雞取卵,甚至會主動維護藝人形象。”

“黎楚,”宿寧又看下台下,“現在你應該明白,我為什麼幫你推掉那個找過來的大品牌的口紅短期代言了。”

“知道,”黎楚道,“時間太短,而且色號還限死了那幾個,我看過,都不是熱門色號,拍攝團隊選的也不好,看起來隻是打算拍幾張圖片隨便推一推,請我來幫他們清一清庫存的,並沒有打算長期合作,官方還有合作多年的代言人,即使我的銷量好,也很難頂上去。”

這些內容,隻能算是開場。

宿寧的PPT和計劃書都能在那時候打動陳媛,於他們來說,隻是用來解釋,已經足夠用了,圖文並茂,還有經典案例。

做藝人似乎和普通打工人不一樣,但再怎麼算,這行也不能脫離真實的職場。

宿寧接下來說的許多內容,都在他給的課件裡有詳細的表述,從類型到渠道,其中篇幅最長的,是和品牌的契合程度,對其主推廣告形象的認知。

“雖然嚴格來說,在娛樂圈內,廣告代言是不能算藝人作品,但不得不承認的是,在業內和粉絲們的綜合考量中,廣告資源是非常重要的參考指標。商業資源,是藝人保持熱度和關注度非常重要的一環,靠一條廣告爆紅隨後獲得其他資源的藝人也並不是沒有。”

品牌代言人體驗產品和熟讀產品要求是基礎操作,還有許多人,會深入了解品牌曆史淵源,在廣告拍攝時提出自己的想法,於是造就廣告代言裡的經典作品。

他像是大家的朋友,也是藝人知心的人,同時也讓人時刻記得,他是在場七位的老板。

講完這些之後,宿寧亦有意味深長的結束語。

“各位已經不是練習生了,一條代言費七位數是常事,這在國內偶像圈裡已經是頂級待遇,能掙到這份錢,首先基於各位優秀的專業素質才能在比賽裡脫穎而出,但混到這個程度,哪怕是天生偶像也不

能純粹憑本能行事,保持思考和對行業的學習,在各位有充足的選擇的時候,更要想清楚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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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宿寧的運營期隻有一年半,但看得出他的規劃確實很長遠。倘若他是一個眼裡隻有錢的老板,儘可以接些短期代言瘋狂收割粉絲韭菜,但是他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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