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人樣(1 / 1)

魔王 尼羅 3366 字 7個月前

金玉郎在傍晚時分,回家去了。 這座院子一時空落下來,段氏兄妹並肩在正房門口的台階上坐了,等著吃晚飯。晚飯是他們指揮看門的老頭子去附近飯館訂的,這回總算是暫時的安定下來了,手裡又有的是錢,所以他們這回定了一桌上等宴席,預備著晚上大嚼一場。 一邊等待晚飯,他們一邊閒聊,可聊的題目太多了,這才幾天的工夫,他們的生活已經天翻地覆,現在讓他們再回想自己那大半年的土匪生涯,他們自己都有點羞愧,感覺自己簡直是出了一場洋相,不過也不能完全算是胡折騰,畢竟,他們以著土匪的身份,認識了個金玉郎。 “他是傻人有傻福。”段人龍說:“還有一句老話,叫做‘大難不死必有後福’,他這回就算是大難不死,不知道他的後福是什麼。” 段人鳳目視前方,肚子裡咕嚕嚕直響:“後福就是有了你我給他賣命。” “你這話我就不愛聽了,怎麼能叫賣命呢?我們不過是暫時保護他,又不是要為了他去死。” “理是這個理。”段人鳳實在是有點餓了,所以講起話來聲音很低,有氣無力:“可是……” “可是什麼?” 段人鳳搖搖頭:“反正,他要是真有了難,咱們肯定是要去救他,到了那個時候,賣不賣命也由不得你我做主了。” 段人龍笑了,扭頭盯著妹妹細看:“那咱們不管他了,明天兌了款子就走?” 段人鳳冷著一張麵孔,愛答不理的回答:“倒也不用這麼著急。總之對待這個人,咱們無論是出力還是賣命,心裡有個數就是了。” 段人龍哭笑不得的“唉”了一聲:“你跟我兜這麼大個圈子,我說他有後福你不愛聽,我說走你又不肯走,你到底想說什麼?你做賊心虛吧?” “我做什麼賊了?” “你彆急,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那小子雖然是個繡花枕頭,但是模樣好,心腸也不賴,你要是真能嫁給他,倒比嫁彆人強,起碼他不敢欺負你。要是你跟他過了幾年,過夠了,那咱們還可以離婚,反正我就你這麼一個妹妹,你怎麼著我都支持。” 段人鳳霍然而起,低頭瞪著哥哥說道:“你說這話,簡直就是看不起我。難道我是沒見過人的老姑娘,逮著個男人就要嫁?我和金玉郎就不能做好朋友嗎?再說我根本也沒想嫁給他,和他過日子我嫌累!” 段人龍被她數落得抬不起頭,口中唯唯諾諾的答應著,他在心裡反問:“你急什麼?” 這個時候,老頭子領路,幾個大夥計挑著食盒進了大門,正是宴席來到。段人鳳向來沉默寡言,方才鏗鏗鏘鏘的說了那一番話,已經算是說得多了,加之腹中饑餓,故而也就閉了嘴。段氏兄妹由此結束聊天,開始摩拳擦掌的預備吃飯。而在他們吃得滿嘴流油之際,金玉郎已經到了家,正在和傲雪談話。 他回來得這麼晚,若不是馮芝芳硬留了傲雪吃晚飯,那麼他今天也就見不著她了。馮芝芳見了他,又是哭又是笑,哭笑過後忽然回過神來,連忙借了個由頭退出,製造機會讓這一對未婚夫婦相處。她是一番好意,傲雪卻是又領情、又為難——她和金玉郎之間,是沒有任何甜蜜的情意的,但是兩個人又都很恪守未婚夫婦的身份職責,極力的想要甜蜜起來,沒話找話的硬聊,聊得雙方都是暗藏尷尬。此刻手握絹帕堵著嘴,她輕輕的咳嗽了一聲,垂眼對著地麵問道:“這一回,你真是受苦了。” 金玉郎起身,走到她身旁坐了下來。這把她嚇了一跳,差點要躲。而金玉郎規規矩矩坐好了,卻也和她一樣,對著地麵說起了話:“受苦倒是小事,隻是有好幾次,我都以為自己必死無疑了,精神上實在是受了很大的刺激。後來乘坐火車回到北京的時候,我就覺得我像是一個死而複生的人,回想之前的生活,感覺都像是上輩子的事。” 傲雪又被他嚇了一跳——她認識了他這麼多年,從來沒聽他說過這麼“像話”的話。平時兩人交談,他總是滿嘴乏味的淡話,聽著還沒個屁有味兒,而且時常會夾帶幾句特彆不中聽的混賬言語。 “是啊。”她順著他說:“這一次,也真是老天保佑。”說到這裡,她略停了停,又道:“我聽大嫂說,你回家之後,很是怨恨大哥,還對大哥發了一頓脾氣。其實大哥這一趟出去救你,也帶了我一個。大哥的所作所為,我全是親眼看著的,大哥雖是辦事辦出了岔子,但當時情形混亂,也並不是他故意出錯。我想你們畢竟是一家的兄弟,如今好容易又團聚了,不如就放下前嫌,好好珍惜眼前的日子吧。” 金玉郎點了點頭:“我懂的,我其實也不是真的恨他,隻是這一路受了許多辛苦,心裡的委屈不知道向誰發,所以一到了家,就先對著他鬨了一場。家裡人也告訴了我,說你為了我,親自跑了一趟長安縣,我聽了之後,心裡很過意不去。你我尚未結為夫妻,我一點好處都不曾給過你,反倒先讓你為我擔驚受怕了一場,我心裡真是過意不去。” 傲雪微微笑了笑,心裡再次納罕,沒想到他也能說出幾句動人心腸的人話來。 金玉郎這時又道:“我本也想今天下午去看你,向你報聲平安,隻不過我這一路回來,也受了兩個好心人的幫助,所以我到家之後又跑了出去,並不是為了玩,而是找家飯店開了房間,先安頓了那兩個人。這不是剛安頓好了,我就回來了?我還沒吃晚飯呢。” 他這話讓傲雪靈光一現,她立刻笑微微的說道:“那你就先去吃飯吧,不必陪我,外頭天都要黑了,我也打算回家了。” 她這麼和金玉郎坐著,實在是有點不安,金玉郎忽然由個乏味之徒變成了有感情的人類,這也讓她很不習慣,還不如早些回家去,關上大門自己樂——不用做寡婦了,這值得一樂。 哪知金玉郎答道:“急著回家做什麼?再說外頭剛剛天黑,人家喜歡玩的,都要玩到十一二點才回去睡覺呢。我吃我的飯,你坐在一旁陪陪我吧。實不相瞞,我……”他低了頭,顯然也是有點不好意思:“我今晚見了你,感覺是特彆的親切。差一點……就再也見不到了。” 傲雪隻是微笑,沒覺著羞澀甜蜜,就隻是不好意思,不過這不好意思體現在臉上,和羞澀甜蜜的模樣也差不太多,都是紅著臉。而她一紅臉,金玉郎那臉也紅了:“真的,不騙你,我經過了這一場大難,好像變了一個人一樣,下午回到家裡時,彆看我對著大哥鬨了一場,其實我心裡是歡喜的,彆說見了你親切,就連後門拴著的那條花狗,我看著都順眼了。” 傲雪聽他把自己和花狗放在一起說,反倒鎮定了一點,確定了麵前這個金玉郎換湯不換藥,雖然能說出幾句人話了,但內裡的靈魂還是那條糊塗蟲。不過話說回來,能說人話就是好樣的,就比原來強。所以抬眼望向他,她小聲說:“你不必說了,我懂你的意思。你讓人給你開晚飯吧,我在一旁作陪便是。” 金玉郎下令開飯,而金宅的其餘人等搜索記憶,都感覺二爺好像從來沒在家裡這麼招待過連二姑娘。二姑娘本人也很不自在,不自在之餘,又有一點歡喜,因為這個樣子的金玉郎就足可以給她做個丈夫了——做彆的不成,做個丈夫是夠了。先前她對婚姻絕望,是因為金玉郎實在是不理她,對她從來都是隻有客氣。 兩人隔著餐桌坐了,金玉郎麵前擺著清粥小菜。他幼年任性的吃喝,傷了腸胃,所以再怎麼饑餓,也不敢由著性子大嚼。土匪窩裡一天三頓的熱湯麵很合他的胃口,如今回了家了,飲食比土匪窩精致了一百多倍,但他到了晚上,也隻敢喝粥。 他慢慢的吃,傲雪麵前擺著一杯咖啡,她用小勺子緩緩攪著,不急著喝,隻愛嗅它的香氣。餐廳裡有一座小鐘,忽然鐺鐺鐺鐺鐺的敲了一通,正是已經到了晚上九點鐘。金玉郎放下筷子,抄起餐巾擦了擦嘴,然後說道:“傲雪,我打算明晚在京華飯店請客。原來你我生分得很,我在外麵隻和我自己的朋友吃喝玩樂,有什麼交際活動,都不帶你。這回我要改一改了,明晚請客,你也要出席,還要帶上嫂子和大哥。” 傲雪停了手上動作,勉強笑道:“你這好意,我心領就是了。但我是個落伍的人,不會交際,連跳舞都不懂,去了之後不但我束手束腳,還要連累你照顧我,那又何苦來?” “那我要說明天請客,是為了慶祝我死裡逃生呢?你該不該為我慶祝?” 傲雪端起杯子,抿了一小口咖啡,同時想起了衣櫥裡那件夏天製的新旗袍,那件新裝沒穿過幾次,料子也不錯,穿著它應該是有資格見人的,如果明天彆下雨彆降溫的話。 放下杯子咽下咖啡,她點了點頭:“那好,隻是到時我若是露了怯,你彆笑話我就是。” 金玉郎將胳膊肘支上桌麵,單手托腮,歪頭看她:“怎麼會笑話你?我現在可不是原來那個天真無知的花花公子了,那時候我在土匪窩裡回想往事,隻覺得自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嫂子,你,大哥,對我都是那麼的好,我卻一點也不往心裡放。真的,你們真的是——” 他欲言又止,似有千言萬語不能出口。忽然伸手抓住了傲雪的手,他用力的握了握,同時在心中補全了那後半句:你們真的是,有眼不識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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