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第二期(2 / 2)

民國之文豪 決絕 6784 字 6個月前

魏亭和盛朝輝離開後,穆瓊去廚房,才知道那廚娘已經幫他們把廚房收拾好,便是碗筷也洗了。

當天晚上,穆瓊又寫了一些自己對未來的分析。

他這天寫到了很晚,第二天一大早,就將《我在百年後》後麵的稿子還有自己寫的這些東西,全都寄給了霍二少。

把信寄出去之後,他一陣輕鬆,然後又去了一趟郊區,看那些孤兒。

他到那裡的時候,金懷來正在教那些孩子認字。

金懷來國文剛開始學沒多久,學的不怎麼樣,字寫得很醜,那些孩子寫的就更醜了,但不管是金懷來還是那些孩子,都寫得很認真,好像他們在做一件極為重要的事情一樣。

尤其是那些孩子,哪怕是隻有四五歲,都不怎麼懂事的,也一點不分心。

這些孩子都很早熟。

穆瓊站在門口看了一會兒,就發現這學習的隊伍裡,多了三個孩子。

穆瓊沒有打擾這些孩子學習,輕輕離開去找了吳媽。

金懷來接手這些孤兒之後,又招了兩個人,吳媽就隻需要幫著照顧女嬰,不需要再做飯了。

但吳媽的活兒並不輕鬆,因為不久前,有人在孤兒院門口扔了第三個女嬰。

至於多的那三個孩子……其中有一對兄妹,是李珍瑤昨天剛帶來的,另一個則是個七歲的女孩,是她的母親給金懷來磕頭,求金懷來把女兒收下的。

這女孩子的父親酗酒,一喝醉就在家裡打孩子,把這女孩打地遍體鱗傷,這也就算了,他沒錢買酒,竟打算把女兒賣到窯子裡去。

當娘的怎麼勸都沒用,就把女兒送過來了,求著金懷來收留。

說起來,之前收留的流浪兒童,大多是男孩,女孩是少數。

這並不是女孩受重視,而是因為被遺棄的女孩大多是女嬰,她們大多根本沒有長大的機會。

六七歲或者更大一點的孩子,家裡出了事不得不在外流浪,才有機會活下去。而這個年紀的男孩一般沒人要,畢竟養也養不熟,很容易變成流浪兒,女孩則不同。

這年頭很多不富裕的家庭,常常沒錢給兒子娶媳婦,是很樂意養個童養媳的。弄個小女孩到自己家,先讓這孩子給他們做牛做馬做家務帶孩子,等養大了再嫁給他們的兒子……多好?

此外,妓院也是樂意要七八歲的女孩子的。這樣的女孩買回來,先做些端茶遞水伺候人的活兒,養幾年就能接客了,隻會賺不會虧!

整整齊齊的女孩子,一般是不會流落街頭的。

穆瓊早就了解到這情況了,事實上,他寫的《流浪記》裡,就有個類似的描寫,出現過一個可愛的女孩子。

這個女孩跟豆豆差不多大,她被自己的父母賣給彆人家當童養媳,而那家人對她非打即罵不說,還不給她吃飽,她餓得不行拿了她的“小丈夫”吃剩的團子吃,還被打折了一隻手。

然後她就逃出來了,想要回家,但她不認識回家的路。

豆豆很熱心,主動提出幫她找家,他們就開始一起流浪。

這女孩子會做針線,她撿來彆人扔掉的衣服,用魚骨頭當針,又拆下線來,給豆豆縫了一件衣服,還把舊衣服縫在一起幫豆豆做了一床被子——書裡的豆豆,迎來了秋天。

這個女孩子成了豆豆最好的朋友,豆豆要到了好吃的,自己不舍得吃,送給她吃,她呢,又說自己飽了,讓豆豆吃。

兩個孩子同患難共甘苦,在一起生活了一個月,終於找到了這個女孩的父母。

女孩朝著父母撲過去,不想她的父母竟然打了她一頓,然後就要把她送回買了她的人家去。

因為她跑了,那家人要讓她的父母把當初買她的錢還回去,而她的父母,是不願意還錢的。

這個女孩子,就這麼又一次被自己的父母送進了虎狼窩,那家人還變本加厲,對她更差了,嚷嚷著要把她打到聽話。

她不愛笑了,再不像剛逃出去,剛見到豆豆的時候那樣活潑開朗了,甚至不想逃跑了。

她整個人變得木愣愣的,已經認命。

豆豆偷偷去看她,給她送吃的,而她一點反應都沒有,隻管機械地乾活。

豆豆是個活潑的孩子,但他生活確實是個悲劇。

這個女孩子,最後病死了……當然也可能是餓死的。

然後,將她虐待死的那家人,就找到她的父母,要她的父母還錢。

她的父母撲在她的屍體上哭,也不知道是哭死去的女兒,還是哭不得不還回去一半的錢。

這女孩最後被裹了草席扔了,豆豆把她背到郊外,挖了個坑埋了她……

穆瓊在這邊的宅子裡待了一上午就離開了。

又過了一天,第二期的教育月刊上市了。

因為傅蘊安的建議,這一期的教育月刊增加了一些內容,更厚了一點。

而這份月刊剛剛上市,便立刻引來了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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