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邊的屍體【三】(2 / 2)

雖說現在的河流很平靜,流速很慢,但是山崎櫻子的屍體至少在水裡漂流了十個小時,絕對不可能隻漂流了五公裡。

而且隻是五公裡,不可能讓死者的屍體衣服被衝得一乾二淨,拋屍地點應該在更遠的地方才對。

隨後兩人將自己的猜想告訴了目暮警部,他對於雨宮千雪的推斷很是肯定,立即派人前往比起那個缺口處更遠的地方探查。

此番一折騰下來,已經是晚上快十點了。

月見五月坐在草坪上,抱著胳膊抖了抖,冷風吹得她小臉通紅。

一旁的雨宮千雪帶著點歉意,“月見同學,抱歉。”

“為啥要道歉啊,今天見識到了雨宮同學的推理,超厲害的哦!一下子就能想到我們想不到的東西,真的超級厲害的!!”

她亮晶晶的眼裡像是有星星在閃耀,語氣也真摯動人。

夜深人靜,圍觀的人群越來越少,高大的伊達航也愈發顯眼,一下子就被幾人發現了。

“你們在那多久了?”降穀零揮著手,朝著靠在欄杆處的兩人喊道。

鬆田陣平切了一聲,背過身去,沒搭理他。

伊達航則是回複著:“一開始就在這了,時間不早了,等到十點半就閉校了。”

目暮警部聽到這句話,不免有些擔憂,準備讓幾位學生先回去。

拖到這麼久,的確不像話。

然而這時候負責尋找第一現場的警員打電話回來了,說是在上方發現了海水倒灌的暗流,一時間無法確定具體的位置,隻能一點一點往上排查了。

雨宮千雪立即要來了一份地圖,她和降穀零根據暗流的所在處,推測著可能的拋屍地點。

最終敲定地地方有三個,其中就有一個離田中亮的公司不遠處,根據熟悉附近的警員所說,走小路,往返根本不需要一小時。

也就是說,田中亮完全有富足的時間拋屍。

目暮警部立即下令率先徹查這條小路,在雨宮千雪的提醒下,果然發現了未能處理掉的手套。

經比對,裡麵有田中亮的指紋與河邊的水。

“砰!”

平山唯一拳砸在了田中亮的臉上。

“混蛋!!!為什麼要殺了她!”她咆哮著,想要再揮拳過去,被第一個反應過來的降穀零率先拉開。

“啐!”他吐出一口血來,眼神陰冷,“彆誣陷我,我可沒殺她!是她自己喝多了,掉到河裡去了。關我什麼事!!”

“你他媽就是個人渣!!”

“嗬,平山唯你又是什麼好東西!你喜歡櫻子吧!!那些前男友出軌是真,你去調查也是真的,畢竟出軌的對象是你啊!我告訴你,山崎櫻子她喜歡男人,你彆在那妄想了!!”

說到這裡,他的表情扭曲又恐怖,死死盯著麵前的雨宮千雪,“再說,我可沒拿走什麼氧氣瓶和手機,你有什麼證據給我定罪,我頂多是拋屍而已。”

雨宮千雪輕笑一聲,帶著點嘲諷,“日本刑法第219 條規定了“遺棄致死傷罪”的處罰。其內容為:遺棄犯罪行為導致需保護者出現死傷,將處以較傷害罪更重的刑罰,山崎櫻子當時是喝醉酒的女人,而且與你應該有過爭執,即使是她自己失足落水,在未婚夫妻這一層關係下,你也是比較嚴重的那種。再加上拋屍,擾亂警方破案。田中先生,你覺得你會被判多久?”

一連串的話語宛如子彈一般,讓田中亮整個人麵色僵硬,渾身煞白,下意識就想著趕緊逃離現場,朝著沒有警員的欄杆上方跑去。

雨宮千雪揉了揉因感冒發癢的喉嚨,像是看死人一樣看著他的行為。

果不其然,伊達航從欄杆那一躍而下,比警察更快將他反手按在了地上。

她搖了搖頭,真是自尋死路。

平山唯在田中亮那一番話後,就不再言語,此刻終於支撐不住自己的身體,跪坐在草坪上失聲痛哭。

深夜的河邊,冷意伴隨著哭聲,久久不能散去。

作者有話要說:感覺評論區裡的大家都好厲害啊!!!千雪的推理還能接受嗎?如果讓小可愛們失望了,那就是蠢作者太垃圾了。立正挨打。(土下座.jpg)

大家都說的氧中毒,純氧什麼的,是這樣的,純氧太容易爆炸了,你帶它放身邊就是相當於放了個小型炸彈,所以不會是純氧(文裡的便攜式氧氣瓶也不是純氧,就是很普通的那種,不過還是很危險,氧氣罐就是很危險!易燃易爆炸!)

再說氧中毒,它所需要的條件太苛刻了,是個慢性過程,要超過24h的持續吸氧。或者是高壓氧療5h,這條件太苛刻了,也不符合死者的死亡時間。

(還有評論區小可愛說柯南裡的時間線,應該沒有便攜式氧氣瓶這個,嗚嗚嗚,我沒有去考據,抱歉,就當做是柯學吧。)

沒用的小知識:乾性溺死是真實存在的。我在調查資料的時候有查到,乾性溺死不僅有我文裡提到的。

甚至有這種類型:可以潛伏的,就是當場不會死亡。遊泳時並沒有出現溺水症狀,而是水進入肺部後,引起肺水腫,最後導致死亡。

文裡提到這條法律也是真實存在的,但是判刑多少我就沒具體查了,畢竟這不屬於偵探的範圍,不是我偷懶,真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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