瞪著有豪車照片和介紹的雜誌,陸晴晴眨了眨眼睛,“讓我選車的嗎?”
話說,她都能猜出父母的想法了。
“不是說女孩子應該陪嫁一輛車的嗎?有車有房才有底氣。來,你選一輛,讓你爸付錢提車。”寧安平道,“沒見你玩過車,也不知道你喜歡哪一種車型。”
宋秀峰聞言笑了笑,“一輛怎麼夠?最少兩輛,好事成雙嘛!”
陸晴晴擺了擺手,認真地道:“車就免了,咱家有七八輛車,亦笙也有十幾輛車,都經過專業改裝,防彈的功能一流,出行夠用了,反正我也不愛玩車。”
車技菜得很,她就不去冒險了,害人又害己。
在鵬城時她本來打算買輛車代步,現在不是有代步車嗎?那就不用買了。
最重要的一點是,車是消耗品,會貶值。
宋秀峰道:“家裡有也好,傅家有也罷,都不在你名下,沒道理傅亦笙名下有很多車,你卻沒一輛。認真看,仔細看,選兩輛。”
拗不過他們,陸晴晴翻了翻雜誌,選定一輛黑色賓利,大概四百多萬港幣。
她發現,傅亦笙挺喜歡賓利的,平時出行都是以賓利車居多。
宋秀峰看了看價格和性能,嫌便宜,又覺得性能不夠頂級,讓她再選一輛。
陸晴晴隻好看看雜誌,“那就買一輛邁巴赫七人座商務車吧。”
七人座,幾個保鏢完全坐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