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第 104 章 。(1 / 2)

眾所周知, 少年偵探團的家長對那幾個年僅七歲的真小學生完全持放養態度,平時不管什麼場合基本都不會跟著出席,甚至出去旅遊, 他們都習慣性地蹭毛利小五郎或者阿笠博士當監護人, 所以我是不指望這幾家的家大人能管了。

但是,這裡是我的地盤誒, 我才不會向熊孩子的黑惡勢力低頭呢!

於是我蜷起手指, 在幾個熊孩子的腦袋上一人敲了一下, 當然在敲步美的時候動作稍微放輕了一點, 但突如其來的動作還是讓小姑娘一臉茫然地捂住腦袋。

我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經地跟這幾個熊孩子講道理, 我說這樣在公共場合這麼說很不禮貌誒, 說到底,我跟誰談戀愛是我的自由, 才不是你們這些小鬼可以隨便議論的談資呢。

說完之後,周圍的空氣寂靜了兩秒,接著, 我看到光彥用手擋著嘴, 小聲對一邊的步美說:“果然有問題呢。”

“嗯,果然田中哥哥被拋棄了嗎?”

救命,七歲的孩子都這麼講不通道理嗎!!!

*

“沒有哦。”一邊的諸伏景光彎下身子,單手撐著膝蓋, 將視線和幾個孩子拉到水平。他摸著光彥的腦袋, 非常認真地說:“田中太郎君沒有被拋棄呢。”

見諸伏景光出動,我稍微鬆了口氣。

嗚,我突然發現我好像不太擅長應付小孩子,還好有他在。

反正是事關他自己身份的問題嘛, 由他自己來解釋就好了。

在我這樣想的時候,我聽到了諸伏景光的下一句話。

“小孩子才做選擇題,林林是大人哦,所以她全都要。”

“我不是來拆散他們的,我是來加入他們的。”

——不是讓你這麼解釋的!!!

我瞪大了眼睛看著那個笑吟吟的景光,突然感覺自己的風評被害。可惡,你這是什麼奇怪的癖好啊,綠了你自己你就這麼開心嗎?!

說到底,到底是誰教給諸伏景光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的!給我叉出去啊!救命!

原本抱著吃瓜心思的三小隻在真的吃到了瓜之後,齊齊變成了豆豆眼,顯然這樣的場麵對於他們來說還是有點太超前了,最後還是光彥最先找回了自己的聲音,他輕輕吞了吞口水,抬頭,看著諸伏景光的眼睛,問:

“那、那你們是打算、三、三個人結婚嗎?”

“唔……這個嘛……”諸伏景光彎著眼睛笑得燦爛,接著在男孩的後腦拍了一下:“感謝關心,不過這是之後才需要考慮的事情,所以現在還無可奉告哦。”

*

看著三小隻離開時走路都有些順拐的背影,我看向諸伏景光的表情有點複雜。

我說這真的不會成為他們一生的陰影嗎?

諸伏景光笑著說:應該沒關係吧,反正等他們長大了總會明白的。

不,你想讓他們明白什麼?

不要給小孩子灌輸奇奇怪怪的東西啊!你是警察官啊Sir,他們不是你應該好好保護的國民嗎!

嘛,不過話說回來,能到處八卦彆人的熊孩子的內心應該也沒那麼脆弱,提前聽一聽某些人剛編的故事,經曆一點毒打好像也挺好。

以現在這個架勢,估計在他們真正了解真相之前,大概短時間之內不會靠近我們十米之內了。

經過這件事,我深刻地理解了一個道理,就是說,克製熊孩子的最好手段,可能是成為比他們更熊的孩子,對吧景光君。

*

“不過這些小孩可真早熟。”我感慨:“小小年紀就知道看漂亮的女孩子。喏,光彥喜歡步美,也喜歡灰原,元太也喜歡步美,步美喜歡柯南,也不知道這些青梅竹馬最後會發展成什麼樣。”

提到這個話題,我忍不住笑了。

景光問我笑什麼,我說,我想起以前看漫畫的時候,坊間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猜測,就是說他們三個其實分彆對應著琴酒,伏特加和貝爾摩德——嗯,因為那個時候漫畫裡出場的酒廠員工隻有這三個嘛,所以就有人猜是他們三個長大之後加入酒廠,然後經過時間逆轉之類的奇怪操作回到過去什麼的,我還看過類似梗的同人文呢。

“同人?”他有點好奇。

我點頭:“對啊,這個世界的那些熱IP應該也有吧,就是粉絲自發二創之類的,一般都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幻想,或者為了彌補一些原作中的遺憾吧。”

說到遺憾的時候,我稍微頓了頓,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應該繼續說下去。

因為有很多遺憾仍是遺憾,所以在提起的時候總會不經意地刺痛到心底的某處。

我不想他難過,但我知道,那些難過一直都在,就像沒法回來的父母一樣,逝去的友人也永遠停留在了過去,無法再陪我們一起走向未來。

這個世界最大的遺憾……

“是他們的事,對嗎?”

景光側頭,看著我,眼裡沒有多少悲傷,隻是透出了一點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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