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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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卡斯爾是康斯坦丁的噩夢,永遠也無法擺脫的噩夢。比起那裡帶給康斯坦丁的絕望,在雷文斯坎精神療養院持續十年的電擊治療都算不上什麼。

那件事是怎樣發生的呢。

哦,是了,二十歲的約翰·康斯坦丁,在擺脫了精神病院後,以著天才,哈,自以為天才的天賦自學了諸多流派的小把戲。魔法對於那時候的康斯坦丁很重要,有一點是青少年炫耀一般的心理,更多的是想要證明他不是瘋子。

他不是瘋子,將他送入雷文斯坎的父母是錯誤的。他們沒有這種天賜的能力,他們不懂得世界的真實他的真實,所以愚蠢愚昧地將他送入了精神病院還自以為是為了他好。

他們隻是一群普通人,兩個被蒙蔽了雙眼,無知又可悲的普通人。

……後來,康斯坦丁才意識到,原來,真正無知又可悲的人,是他。

二十歲的康斯坦丁還不是名聲響徹裡世界的驅魔人,他剛剛擺脫了過去的噩夢,昂首踏進神秘莫測的世界。他還跟相熟的好友組建了樂隊Dogstar,追逐音樂夢的不忘研究神秘學。

隨著他漸露頭角,才華橫溢的天賦巫師開始讓裡世界側目。

終於,那一天,一個電話從賓夕法尼亞州的紐卡斯爾市打來,一個曾在康斯坦丁身陷雷文斯坎精神病院時給予了善意與幫助的朋友向他求助,他的小女兒阿斯特拉被惡魔附身了。

康斯坦丁立刻趕到了紐卡斯爾,同行的還有他同一個樂隊的朋友們,他們都對神秘學有著或多或少的研究,具備魔力,能夠使用法術。

等康斯坦丁接手這件事後,他發現這一次的驅魔極為棘手,附身在阿斯特拉身上的惡魔太過強大,根本不是現在的康斯坦丁能夠對付的。可看著阿斯特拉的父親那殷切而擔憂的眼神,他沒有坦白自己的無能為力,而是劍走偏鋒,想到了一個相當可怕的主意。

那時候的他剛得到了一本《真理魔典》。

他將自己的想法跟樂隊其他人說了,並不是所有人都讚同他的看法,但仍是有人願意留下來踐行他那個可怕的設想。

康斯坦丁將召喚目標定為阿加雷斯,即所羅門王七十二魔神柱之二的魔神。

他的召喚失敗了,也成功了。

他沒能召喚來惡魔阿加雷斯,但卻成功召喚來了另一位強大的惡魔。

那個惡魔將附身阿斯特拉的惡魔撕碎,但隨之而來的卻是一場大屠殺——他將在場輔助康斯坦丁進行召喚儀式的同伴,阿斯特拉的父親還有那個可憐的小女孩,全都撕成了碎片。他大聲嘲笑著康斯坦丁的愚蠢與自大,然後拖著阿斯特拉的靈魂下了地獄。

是他害得一個純潔的靈魂墮入地獄,是他害得同伴失去的性命,他的存活不是惡魔一時的心慈手軟,而是那個惡魔刻意為之的折磨。

康斯坦丁的情緒在極度的愧疚與恐懼下崩潰了。

宛如地獄的死亡現場,唯一的幸運大概就是康斯坦丁沒有被當做犯罪嫌疑人,但他依舊被送入了精神病院中,心理醫生認為他這是幸存者的愧疚心理,因為自己的無能為力所以才會臆想出惡魔的存在來。

他將自己放逐在精神病院中,妄圖腐爛在陰影角落裡,直到兩年後,有人找到了身在精神病院中的他,因為裡世界的案子。

二十二歲的康斯坦丁忽然意識到,惡魔釀造的殺戮不會隨著他的腐爛而停止,他雖然糟糕透頂,但總有一些事情,他能夠做到。

從那時起,康斯坦丁開始接手每一個跟地獄惡魔有關的案子,不去考慮這樣的動作會引來地獄的多少惡意,不去考慮他的生命會因此搖搖欲墜。

總之——

惡魔的生意,毀掉。

惡魔的存在,驅逐。

惡魔狡猾,驅魔人可以比他更加狡猾。隻要足夠大膽與謹慎,最完美的契約也能夠找到漏洞。

這並不是什麼英雄的偉大事業。

康斯坦丁心知肚明。

這是贖罪。

他在贖罪。

***

這段差點扼殺了康斯坦丁靈魂的痛苦記憶翻湧出來的時候,康斯坦丁的呼吸變得急促起來。

他覺得惡心。

滿天台的屍體都隻是讓康斯坦丁嚇了一跳,衝鼻的血腥味也不見驅魔人皺眉,但一想起那段記憶,康斯坦丁的胃部就開始抽搐。他半跪在地上,手掌按住喉嚨,乾嘔了兩下卻什麼都沒能吐出來。

康斯坦丁用力地閉上眼睛,好半晌,他平靜下來,複又睜開的眼睛滿是沉寂。

他這些年來救下再多的人又如何,他用咒語獻祭靈魂來阻止人間被黑暗入侵又有什麼意義,死去的人不會因此得到安息,那是他永遠的罪孽。

康斯坦丁腳步踉蹌著走下了天台。

他不能放任自己在過於的痛苦中頹唐,不管怎麼說,先將這個John stantine救下來,然後逃離這個倒黴地方。

真的是夠了。

這樣的鬼地方,他一分鐘也不想多待。

康斯坦丁下樓的腳步倏然一停。

前方的樓梯扶手處,一個身材高大相貌粗獷的男人靠在那裡。他的身上穿著藍色襯衫和黑色西褲,過於健碩的胸肌幾欲將襯衫撐裂。他饒有興致地打量著康斯坦丁,完全沒有掩飾自己異於常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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