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章 終於簽字(1 / 2)

孫智,男,1957年生人,漢族,離玉寨村人。

孫晉……

孫菡……

甲乙雙方為父子、女關係,1969年**月**日甲方出軌,導致與妻子孟美鳳感情破裂離婚,因甲方不願意承擔乙方四個親生子女的撫養費,決定斷絕父子、女關係。

經協商,達成以下幾點協議。

一、自合同簽定起,甲乙雙方正式斷絕父子女關係,以後甲乙雙方互不乾擾獨立生活,雙方互不承擔撫養或贍養等費用。

二、協議簽定後甲方生老病死的責任乙方概不承擔!

乙方的生老病死甲方也不承擔責任。

三、協議生效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滋擾生事,更不得無故毆打乙方。

否則乙方會進行報警處理。

四、斷絕關係後甲方在外引起的所有犯罪違法行為所產生的一切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五、經雙方確認,甲乙雙方無任何共同財產債務,解除關係後,甲乙雙方的勞動所得歸本人所有,對方無權過問。

甲方以後產生的債務問題乙方同樣概不負責。

甲方死亡之後,遺產由養老送終的孩子繼承,其他人無權乾涉!

六、本協議一式十份,分彆由甲、乙雙方及親屬、見證人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家屬(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因著冷媚兒是口述,孫健安親自下筆寫的,所以屋裡的人全部聽了個清清楚楚,他們紛紛感歎,孟美鳳這個弟媳婦也忒有學問了點,這協議書寫的簡直太全麵了。

孫健安認命的將這份協議抄寫了十份,寫完後,冷媚兒又揚聲說道:“離玉寨的鄉親們,請大家幫忙做個見證,今天這事兒,我大姐孟美鳳在無任何過錯的情況下被迫與孫健安離婚。

孫健安為了不出撫養費主動和我的四個外甥斷絕父子關係,從此以後,再無瓜葛。

還請大家幫忙在見證人一欄上做個見證,也不用太多,十個人就可以了。

我代我大姐和幾個孩子謝謝各位。”

說罷冷媚兒朝眾人鞠了一躬。

屋裡看熱鬨的這些人看了今晚的這一出後,早就對孫健安看不上眼了,陪了自己十八年的女人和親生骨肉他說扔就能扔,這樣的人隻會讓人瞧不起,甚至在以後的生活之中他們都得躲得遠遠的。

因此立刻有好多人站了出來,頭一個就是王寡婦的前婆婆,她顫顫歪歪的在上麵寫下自己的名字,然後伸出手在印泥上按了一下,在自己的名字上,按下了一個鮮紅的手印。

第二個就是大隊長了,本來這個見證人的工作就是他的,沒想到卻讓李老婆子搶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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