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七章 意見(2 / 2)

六零種田記 一甲辰 4486 字 5個月前

其他人看著大呼小叫的喬正火,麵色不虞。

他們心裡也不歡迎這些知青,但還沒傻到當場表現出來,畢竟這是不可抗拒的一件事。

還是陳東方看不過去了,罵道:“喬正火你在乾什麼?你還不清楚現在什麼情況?你想死彆拖我們當墊背的。”

“你以為這是公社安排的嗎?不是,這是中央下的指示,全國所有大隊都這樣。”

“還是說你對主席的指示有意見?”

這話一出,喬正火瞬間就安靜了,再也不敢亂說話,這說法要是被坐實了,那可是很嚴重的。

喬正火安靜了,辦公室總算又能繼續討論這個問題。

其實無非就是安排住的地方,讓知青自己開火,口糧先由大隊借給他們,後續再從工分裡扣。

人員自然是平均分配,因為四隊接收了勞改分子,所以四隊可以根據情況酌情減少人數。

但是在這次會議上,喬父堅持要說一件事,“知青來了,我不建議我們大隊的年輕人與他們結婚。”

鄉下人對城裡人總有種特彆的心理,認為他們什麼都好,能結親巴不得呢。

現在社員們都知道城裡有知青要下來,並不清楚具體是什麼親怪,就以為他們隻是下鄉來住一段時間而已。

若是能趁機結婚,以後閨女或兒子就能跟著回城了。

但事情怎會那麼簡單呢?

“這個事我們大隊管不上吧?”喬宜兵麵色不虞地說道。

婚姻說起來也是各家各戶的事,誰會多事去插手?

喬父皺著眉反問道:“知青們要待幾年你們知道嗎?結婚了,以後他們回城就一定則會把媳婦孩子帶走嗎?”

“……”其他人麵麵相覷,麵對這些問題,他們還真不知道怎麼回答。

呂月華小聲地說道:“說不定事情不會那麼糟糕呢。”

喬父冷哼一聲,“真到那時候就來不及了。”

“如果有誰死活要要跟知青在一起,大隊也不會攔著。首先一定要去登記結婚證,等到知青要回城時,媳婦孩子一起走,否則大隊不給開證明。”

“所以關於結婚這一塊,我希望大隊長和支書去公社開會的時候,可以跟公社領導提一提。”

“想和知青結婚就先想清楚後果,覺得自己成承擔得起被拋棄的風險,以後彆後悔就行。”

喬父這些話說得並不怎麼好聽,其他人的麵色都有些不自在。

大多數都覺得喬父說的這些管得太寬了,那是人家家裡事。

他們心裡即使有不同的意見,也沒說出來,反正到時候誰聽誰的誰知道呢。

“這事我認同四隊隊長說的,現在知青還沒來,你們沒覺得有什麼,等到時候你們就知道了。”

不過看起來,真正聽進去話的人並沒有,大家都抱著一副多此一舉的態度。

關於知青的大隊會議就到此結束,稱不上愉快,畢竟大隊這幾年新增人口增多,又來知青,糧食的壓力真的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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