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第十個世界(4+5+6)(1 / 2)

因為有男主粑粑這個外掛在,一路上都很順利,期間譚哥還注意到了不少人在偷看他們,譚哥覺得不行,他建議:“大佬,要不我們低調一點,不要在大馬路上展現這麼強大的實力好不好?”

“為什麼?”男主粑粑不解。‘

譚哥心說我怎麼和你解釋呢?他想了想,說:“因為可能有人會因為你的實力賴上你。”

男主粑粑:“比如你?”

譚哥:“……”紮心了大佬!

譚哥默默咽下湧上的一口老血,說:“我雖然想跟著你,但是你看我還是很有用的吧?我可以帶你去找書,可以幫你一起研究怎麼養你的孩子,還可以幫忙收集東西,我還會開車,修車,會修電腦,記下了整個花國的地圖……”

數了很多種,譚哥下了結論:“而且我還會做吃的,你喂孩子不是喂的和我們吃的差不多的東西?可是天天吃這些可能也不夠營養,我可以做好吃的給她吃。”

好吃的!這是廚師嗎?

予嫻抖動葉子,表示可以留下他,於是男主粑粑也高冷的點頭:“可以,你如果做的東西讓我家寶寶滿意了,我就勉為其難庇護你。”

“那我的隊友……也可以跟上嗎?”譚哥生怕惹怒男主粑粑,他解釋:“我那幾個隊友也不會拖後腿的,也不用您特意庇護,您看?”

男主粑粑可有可無的嗯了一聲,譚哥就已經很高興了。

而且他覺得,以後大佬都會很少收小弟了,大佬他整個就處於目中無人的狀態啊,不過這樣也好,作為唯一的小隊,他的地位就直線上升了。

男主粑粑可不知道譚哥心中想了那麼多,等終於到了書店,他暴力破門,暴力將喪屍給弄死了,然後開始看那些書。

然而……

大佬他不認字。

於是,譚哥就看到自己眼中的大佬盯著那些書架看,麵色冷淡,透露著幾分不高興。

將自己妥善放在小弟位置,勢必要讓男主粑粑知道他貼心好用的譚哥立刻就湊過來:“老大,怎麼了?”

“……這些都是什麼?”男主粑粑指著那一排排的花花綠綠:“這就是你說的書?”

“……大佬你不認字啊?”譚哥

比男主粑粑還要誇張,隻是這一句話脫口而出,他就知道要遭,他乾笑一聲,“那個,那我幫你選?”

“嗯。”男主粑粑施舍的看了譚哥一眼,譚哥立刻就去幫忙選了,隻是在去之前,他又問了:“小老大是什麼種類?我要對照種類給它選書才好,不然總不能全部都選一份吧?”

“桃樹。”男主粑粑很冷淡。

譚哥還是反應了兩秒才明白過來這是什麼意思,他剛開始還以為男主粑粑重複了自己的名字呢。

不過知道了種類,他立刻就去找了。

還好,桃樹畢竟結果,是一種果樹,這果樹嘛,就會有不少人養,這書店雖然不大,但是也有關於桃樹的種植方法。

他將那本書拿出來,看著其他的書,又有點可惜。

如果這些書都不能拿走,放在這裡還能保留多久?會不會被人當做引火的東西燒了?可是這些知識多寶貴啊,都是曾經的見證。

一想到這裡,譚哥試探的問:“老大,隻要這一本嗎?要不要把其他都帶上?這裡有基礎的識字的,還有一些故事書,您是不是要認字?小老大是不是也要認字?如果小老大能聽懂我們說話,這些故事書可以讀給它聽,所有小孩都喜歡聽故事的。”

所有小孩都喜歡?意思是其他小孩有?其他小孩有的,他家寶寶也必須有。

看譚哥這麼為寶寶著想,男主粑粑第一次投以讚許眼神:“不錯,你考慮得很周到。”

哎?被誇了?

初心隻是想儘量保存這些書本的譚哥愣了一下,看著容貌精致到不似真人的男主粑粑一揮手,輕輕鬆鬆將所有書都收了起來,自己還不帶挪動一步的,他再次體會到男主粑粑的深不可測的同時,也隱約知道男主粑粑要從哪裡順毛了。

譚哥試探:“那當然,畢竟小老大這麼可愛,我一看就喜歡上了,當然要處處為它考慮。”

果然,他又得到了一個讚許的眼神:“你覺悟很高,不錯,繼續保持。”

譚哥:原來抱大腿的正確姿勢是誇大佬的崽嗎?

雖然他還是無法明白大佬這麼厲害一個人,怎麼非逮著一棵桃樹小苗苗說是自己的崽,但是大佬有實力,彆說是一棵桃樹苗了,就是他捧著一顆石

頭說是自己崽,他都能跟著誇!

等從這裡回去,譚哥的幾個隊友也都安分了下來,就是被揍的那一個,也老老實實的不敢吱聲。

在知道能夠跟著男主粑粑之後,他們一個個的都很開心,畢竟在末世,什麼最重要?當然是命。

活著才是最重要的。

多了四個人類,對男主粑粑最大的改變,就是他變得輕鬆了。

這些人類雖然弱了點,但是也不是沒有用的,比如說他們會開車,有了車,他們速度可以快很多,而且這幾個人類在譚哥的帶領下,是在一步步進步的。

男主粑粑輕易不動手幫忙,隻讓他們自己獵殺喪屍,鍛煉自己的身手。

不過就算他不出手,就是站在那邊,就能給譚哥他們足夠的勇氣,也讓他們在以一種特彆快的速度成長。

與此同時,予嫻也長大了不少。

她雖然沒長出來第三片葉子,可她的苗苗大了很多,最開始的時候,她的苗苗大概就一厘米高,葉子也才綠豆大小,現在已經長到了半個瓶蓋大小,還有兩厘米高了。

男主粑粑對此很是高興,看著自家寶寶長得很順利,他意外的對幾個人類都溫和了不少,對於幾個人類借用他的威懾範圍當做獵殺喪屍的安全區,他也不介意了。

予嫻覺得自己長大了不少,因為她隱約能看到外麵的輪廓了,她的食量也大了不少,最近夥食的種類也多了。

“啊,好爽。”譚哥殺了一波喪屍,摸了一把臉,一屁股坐在地上,畢竟他身上的衣服也沒比地麵乾淨多少。

看著喪屍追了過來,卻又不敢靠近,感受著自己因為獵殺喪屍而覺醒的異能,譚哥再次慶幸當初自己的決定,他當機立斷抱大腿是多有先見之明啊。

譚哥對著旁邊的青年——也就是被男主粑粑教訓過的青年伸手:“快給我快樂肥宅水,我要快樂一下。”

青年拿出來一瓶可樂遞過去,順帶給另外兩人以及自己也拿了一瓶,四個人舒服的喝著可樂,看起來格外快樂。

旁邊看著的男主粑粑:“……”

他最近已經學會了人類的字,他雖然之前不認字,但是他記憶力特彆好,聽人說過一次就知道這個字是什麼了,甚至他最近都開始給予嫻

念童話故事了。

他還是問過的,人類小時候,父母會給他們讀童話故事。

他的寶寶和一般的桃樹苗不一樣,這在看到桃樹的種植方法的那本書,他就知道了,他想了想,決定將寶寶當做人類寶寶養。

昨天,他正好和予嫻說了美人魚的故事,那裡麵的巫婆煮的毒藥,就是黑灰色,一個勁的鼓著泡泡,和麵前這種叫做可樂的東西很相似。

男主粑粑警惕的盯了可樂好一會兒,看到譚哥一臉爽快,好像挺開心的,他就更迷惑了。

想了想,他從自己的空間裡翻出來了可樂,擰開嘗了嘗。

這是他第一次嘗試人類的食物,他是不用吃東西的,譚哥幾個也不敢問,隻當做是他獨處的時候吃了,畢竟看他這精神也不像是餓著了的。

可樂剛一入口,泡泡炸開,酥酥麻麻,男主粑粑差點一口吐了出來。

隻是眼角餘光看到了譚哥正看著他,他就忍住了,感覺沒有毒,對身體也沒有不好,他咽了下去。

唔……除了剛開始嚇一跳,這東西味道好像還可以?

這麼想著,男主粑粑又喝了一口,然後眼睛漸漸亮了起來。

他二話不說的又拿出來一瓶,放在了花盆上。

譚哥:“……”老大投喂變異植物牛奶牛肉乾和辣條還不夠,居然還要投喂可樂嗎?這變異植物還好好活著,可真不愧是老大的寵物。

予嫻剛開始還好奇是什麼,等嘗了嘗,瞬間就抖了抖葉子。

可樂!

她可以!

可樂有氣泡,她一植物,氣泡炸開她就在抖,於是,她就開始一邊喝可樂,一邊抖。

男主粑粑剛開始還有點擔心,等仔細感知一下自家寶寶的狀態,就笑了起來。

果然,寶寶也很喜歡這種。

所以人類還是有不少優點的,至少做出來的東西是真的挺好吃。

這麼想著,男主粑粑已經決定了之後多給予嫻嘗嘗新鮮的食物。

這是末世的第三十天。

因為男主粑粑不喜歡見人,所以一般都刻意避開了有人的地方,現在的譚哥他們,也和最開始相遇時候不一樣了。

他們覺得自己還是個菜雞,那是和男主粑粑對比的,如果他們去和其他人對比一下,就會發現,他們其實也多少

能算個大佬了。

正低頭看著予嫻喝可樂的男主粑粑忽然抬頭,二話不說的回了車上。

譚哥還茫然的時候,忽然聽到了喪屍的吼聲,還有槍聲和尖叫聲、怒吼聲。

來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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