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出事了、(1 / 2)

陳曼和辛芷也是在荒不見人的深山裡憋久了,難得出來放一次風,加上現在家裡有錢了,她們買起東西來那是一點都沒手軟。

四、五十文一斤的鮮羊肉?來上半隻!

彆說什麼家裡還養著羊,後院裡圈著的那幾隻羊是要養著下羊仔的,冰箱裡的凍肉她們也吃膩了,難得下山一次,正好碰到有賣羊肉的,那定然是不能錯過的,正好這兩頓沒吃好,林遠誌家什麼調料都沒有,那菜吃得辛芷的味覺都快退化了,今天晚上回去就把這半隻羊給烤了!

十五文一斤的排骨?這能放過嗎?那不必須得拿下嗎?

還彆說,這古代也是有古代的好,這一點從買肉這件小事上就能體現了。

這古代人他不喜歡吃瘦肉呀,古人平常缺少葷腥,買肉的時候就喜歡指著那些肥膘厚的肉買,半肥半瘦的五花肉比其他人還要便宜幾文錢呢,難得遇到這樣的好事,必須得買兩斤回去燉紅燒肉!

之前林老爹和辛勇說,縣城也遭了災,布料不好買,其實也不然,人家布店的老板多精明嘛,洪災一過,連忙去省城進貨了,就是為了趁著大家剛遭了災,好多衣裳都被大水衝跑了,指著這些布料多賺點錢填補自己在洪災中的損失呢。

這縣裡的布莊不但有布賣,還有做好的男女成衣賣,既然有現成的衣服買,陳曼也不想為難自家婆婆的老花眼了,一家五口人,一人買上兩套,也不是為了平日裡穿,平常在山裡也遇不到生人,他們在家裡還是喜歡穿現代的衣服,涼快呀!方便呀。

這兩套衣服買了隻是讓大家平常下的時候穿的,當然了,配套的鞋襪也不能少。

一下子賣掉這麼多套成衣,布莊的老板樂得眼睛都眯成一條細縫了,陳曼結賬的時候他還搭了兩條繡著小花的手帕呢。

布莊的老板感歎自己也有看走眼的時候,陳曼和辛芷剛進店的時候,他還沒把她們當一回事兒呢,想著以她們的穿著,估計也隻賣得店裡的麻布了,結果人家是真人不可貌相,一買就是十套成衣,貴的兩三兩銀子,便宜也是一兩多銀子。

成衣的利潤高呀,布料是進貨價,衣服是布莊的繡娘做的,想陳曼買的這種沒有繡花,款式簡單的成衣,手快的繡娘一天能做三四件呢。

隻這一單生意,布莊的老板就賺了十幾兩銀子,做成了這麼大一單生意,老板也是會做生意的,但凡是這種大生意,他都會送點小東西討客人開心,就是為了能把陳曼籠絡成自己的回頭客。

突然就暴富了,陳曼也有點飄了,要不是縣裡的首飾鋪子還沒有開門,她肯定得衝進去好好的掃蕩一番,提前把辛芷的嫁妝置辦好。

其實買了鮮肉和衣裳後,辛家人就已經沒有什麼需要的東西了,農家樂裡吃的用的都有,而且還比縣裡買的質量更加好,古代的調料也少的可憐,辛芷倒是有心想要補充一些庫存,可是她想要的那些調料根本沒有地方賣。

最後陳曼無論如何都不想就這樣草草結束采購,硬是拉著辛芷在集市上轉了一圈,買了好幾個竹籃、竹筲箕,竹筐,最後她甚至還鑽進鐵匠鋪買了一口大鐵鍋捆到騾子的背上。

要說古代的勞動力是真的不值錢,一直特彆好看的竹籃,竟然隻賣十文錢,攤主是個頭發都白了的老爺爺,據他所說,這麼一個竹筐他要編一整天才能編好,而他一天的勞動成果,竟然連一斤最便宜的豬肉都換不來。

不過古代人比現代人更容易滿足,隻要能夠吃飽穿暖,對他們來說就是難得的好日子了。

東西買得差不多後,陳曼和辛芷提前去城門等辛勇。

辛勇也沒讓她們久等,約莫半個小時後,他就趕了過來。

城門口人多眼雜的,也不適合聊天,辛家人也沒多聊,等牽著騾子走出縣城後,陳曼才開口問道:“怎麼樣,瓶子找到了嗎?”

辛勇伸手拍了拍自己懷裡鼓鼓囊囊的地方,笑著說道:“找到了,田家妹子特彆小心的收著呢,我們一去她就把瓶子給我了,又進賬八百兩銀子!”

說起這個,陳曼的聲音都有點飄:“我現在人都還是暈乎的,就那麼幾瓶酒,和一個空酒瓶子,咱們竟然賣了這麼多錢?”

這可是四千八百兩銀子,換成黃金就是四十八斤,堆在一起也是老大一堆了。

對此辛芷倒是看得挺明白的:“古代工藝落後,在現代看來平平無奇的玻璃瓶,放在古代那就是跨時代的工藝品了,這個世界根本就沒有這種東西,物以稀為貴,這也就是常縣有錢的人少,彆看李和豫花了這麼多錢買了我們的酒,人家這是有遠見,隻要他願意,這酒他拿到昌都一轉手,翻倍出手都有人搶著要。”

陳曼一聽就急了:“這麼說我們這酒還是賣虧了,早知道我們就拿到那什麼昌都去賣了。”

要是他們把酒拿到昌都去賣,這不就能多掙一倍的銀子嘛。

辛芷一眼就看穿了自家親媽的打算,她搖頭說道:“話也不是這麼說的,要是真到了昌都,這錢咱們有錢掙,可不一定有命花。”

古代普通人沒有人權呀,那些有錢有勢的權貴,弄死一兩個他們這樣的普通人就跟隨手碾死幾隻螞蟻一樣,不痛不癢。

他們既沒錢又沒勢,甚至對這個世界都還不怎麼了解,要是拿著這價值千金的酒去昌都,那就等同於小兒懷金過鬨市,隨便來個人盯上他們都有能弄死他們搶酒,危險係數實在是太高了。

他們能夠在地震中穿越已經算是僥幸保住一條命了,實在是沒有必要為了多掙點錢拿自己的小命去涉險。

而李和豫就和他們不一樣了,他看起來就是家裡有點權勢的人,要不然這好幾千兩銀子,他也不可能說拿就拿出來了,而且就目前的情況來看,他還是個難得的好人,麵對辛家這些價值不菲的酒,他沒想過強取豪奪,而是規規矩矩的掏銀子和他們買,這至少能夠說明他不是一個以權欺人,魚肉百姓的貪官。

和這樣的人做生意,他們的人身安全好歹還有點保障,要是他們真去昌都賣酒,那才不知道有沒有小命活著回來。

而且現在一瓶酒買一千多兩銀子,對他們來說已經算是很好的結果了,至於李和豫買了這些酒後,能從這些酒裡謀得多少的利益,那就是人家的能力和本事,他們是管不著的,也沒必要去眼紅。

經過辛芷的勸解,陳曼也明白其中的利害,回去的路上再也沒提要去昌都賣酒的事情了。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