彪叔詫異道。
“沒錯。”
林雷蒙點了點頭。
“可是獵豬行動,東仔才是功勞最大的那位,而且他形象非常好,在警校受訓時各項成績第一,我覺得東仔更適合成為模範警察。”
彪叔還是東仔比較靠譜,家駒辦案能力不錯,就是太容易闖禍,一旦被好事的記者,把家駒以前辦案時,搞出的種種破壞報道出來,反而會影響警隊的形象。
畢竟,警察是人民的公仆,不是家具破壞者。
“東仔的確更適合當模範警察,不過模範警察容易招人嫉妒,而且……太出名,今後辦理一些案子,有暴露身份的風險,甚至威脅生命安全。”
林雷蒙一本正經的回應道。
他這是把風險嫁接給陳家駒,庇護自己的親外甥,話卻說的冠冕堂皇,彪叔不禁翻了翻白眼。
得了。
有功勞不錯過,有風險給彆人,這很雷蒙。
不愧是當年的小機靈鬼。
當初,林雷蒙考入警隊的時候,彪叔已經是督查了,雷蒙還在他屬下乾過一段時間,兩人關係莫逆,深知對方的脾性,默契十足。
他們聯起手來坑人,彆人還得感恩戴德!
……
重案組。
潘浩東回到辦公室,走到劉保強身後,拍了拍他的肩膀,說道:“阿強,出去走走?”
劉保強起身道:“去哪?”
“上街,隨便溜達。”
“行,開你車。”
劉保強答應的很爽快。
因為他也有話要對東仔說,重案組辦公廳不是很方便,畢竟,有些話需要避諱著點。
開著霍老板送的豐田佳美,飛馳在寬闊的街道上,向來話比較多的劉保強,竟然陷入了沉默,單手托著腮幫,不知道想些什麼。
二十分鐘後。
西區域多利道路段,一處風景較佳的海岸邊,潘浩東停好車,拎著兩罐啤酒,隨手遞給劉保強一罐,邊走邊說:“阿強,我想查文sir。”
劉保強動作戛然而止。
他怔怔地看著潘浩東,楞了好長一會,適才開口笑道:“東仔,你真不愧是我的搭檔,居然跟我像一塊去了,剛剛我還在想,怎麼跟你開口呢!”
“文sir昨天擅自離崗,帶著你們衝進巷子,看似英勇的舉動,卻透著種種怪異,他肯定有問題。”
“沒錯,昨天文sir左手中彈,卻鬆掉右手的配槍,捂住左手傷口,如若是在平時很正常,可在和毒犯火拚的時候,卻顯得非常突兀且不理智,但凡有點經驗的老警員,都不可能犯這種低級錯誤。”
“所以,我們完全有理由懷疑他是黑警,否則區區一個朱滔,怎麼可能用匕首劫持一位督察?文sir又不是酒囊飯袋,靠馬屁上位的廢物!”
“我也是這麼想的……”
就這樣,潘浩東、劉保強兩人,在你一言我一語中,達成了共識——查文建仁。
雖然以下犯上不對,但也得分清楚情況。
他們吃的是公家飯,不是文建仁給的飯,文建仁知法犯法,為了掩護大毒梟朱滔,不惜陷下屬於不義,害死一位無辜同僚,那就彆怪他們不客氣。
“東仔,這事我必需說清楚,以下犯上忌諱很深,我們要是能查出什麼,自然萬事大吉。可若查不出證據,很容易被文sir倒打一耙,重則開除警籍,輕則升職無望,你可得想清楚。不行,就讓我一個人查吧!”
劉保強自己無所謂,就怕連累搭檔,東仔可是很有前途的新人,未來成就不可限量,要是因為調查文sir耽誤前程,那就太冤了。
一個黑警哪能比的上東仔?
“我想的很清楚。”
潘浩東正色道:“你我既然是搭檔,就應該共進退,有禍一起抗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