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貓抱抱(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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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橘覺得,自己的飼主,有一點壞。

她的腦袋好像比自己聰明。

少女坐在床沿上,看著自己被人握住腳腕,拿濕巾擦乾淨腳底,再套上拖鞋。

很嚴肅地沉思著:她能把飼主訓練成自己的仆人嗎?

很有挑戰性的一件事,貓被激起了鬥誌,她天性裡唯我獨尊的一麵絕對不允許自己失敗,而且那些連鴿子都抓不住的笨笨寵物貓都能訓練成功,自己怎麼可能不行!

穿好拖鞋,小橘站到地上走了兩步,低頭看自己被包起來的腳指頭,“奇怪。”

真不知道人類為什麼要給自己套上那麼多東西。

專注!專注!不要想那些有的沒的,把心思放到正事上來。

要訓練人類,前期就得下苦功夫。

她打定主意,就直接拿出行動來,撲到人身上,雙手搭住人的肩膀,去蹭她的臉。

“姐姐,不穿鞋,鞋討厭。”

少女的聲音又甜又軟,仿佛裹滿奶油的糯米糍,“鞋吃我的腳指頭,壞!”

精致的鼻尖蹭過莫驚春的麵頰,隨後是鵝絨般的臉頰肉,溫熱的吐息飄過她的耳垂。

這世上怎麼會有如此甜蜜的聲音,她一時間竟分不清人話和貓叫到底哪個更膩人。

莫驚春抓下貓的手,自己向後退了一步,拉開距離,“以後不可以這樣亂蹭彆人。”

少女卻向前一步,兩隻手在耳邊舉著,仿佛是一個投降的姿勢,神情可憐兮兮的,“蹭姐姐,沒蹭彆人。”

莫驚春可恥的心軟了。

她怎麼不知道自己是這麼容易心軟的人?

那隻貓衝她眨巴眼睛。

莫驚春:“……”

她竟然說不出口拒絕的話,怎麼會這樣。

自認為十分理性的人陷入短暫的自我懷疑當中,小橘見狀,悄咪咪把腳上的拖鞋甩開了。

她動來動去的,成功拽回了莫驚春的視線,後者皺了下眉,“不穿鞋會把腳弄臟。”

“我之前就不穿鞋。”貓理直氣壯地說。

“以前是以前,現在是現在。”莫驚春說,“而且你皮膚嫩,不穿鞋會把腳割傷,以後都出不了門。”

貓嚇了一跳,不出門怎麼行?

莫驚春慢悠悠地又來一句,“兔寶就很愛穿鞋,現在每天都和芝芝出門。”

麵前的少女果然露出咬牙切齒的表情。

但她對鞋子的抗拒比衣服要大多了,兀自鬥爭了好一會兒,也沒開口妥協。

小橘的內心比臉上的表情還要糾結。

不想輸給臭狗,但是穿鞋好討厭啊!

可是不穿鞋子怎麼出門呢?

啊……想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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