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振衣飛石(11)(2 / 2)

生隨死殉 藕香食肆 5159 字 7個月前

唯有謝茂神色不變,沉吟道:“此事我得仔細想一想。”

他做了兩世皇帝,平定天下之後,緊跟著的國策都是輕徭薄賦、與民生息。

落到刑案上,最緊要的措施即是慎用斬刑。——打了這麼多年仗,到處都缺人丁,鼓勵早婚早育是一個辦法,少殺幾個犯人也是辦法,畢竟斬首示眾也隻能肥田,死刑犯不判死,留著去曬鹽挖礦乾點體力活,也是為謝朝盛世發光發熱嘛。

所以,謝茂在死刑判決上采取了皇帝終審製。全國地方判死的案子先統一送交刑部,刑部初核之後,分會大理寺、都察院複核,最終交皇帝手裡斟酌勾決。

換言之,整個謝朝幾十年裡涉及人命的案子,謝茂全都看過一遍。

謝茂表示,奇葩案子見識太多,他心中已毫無波瀾。

他想的是另外一件事。

這案子要說離奇刁毒其實也不然。然而,這又確是一個極其可怕的大案。

它的可怕之處,不在於青天白日之下死在其中的兩位朝廷命官、百餘縣衙吏役、數百農夫,而是,就在距離聖京不過九百裡之外的黎州,竟然有人玩下這麼大手筆的一手遮天,長達數月之久,也半點風聲都沒透出來!

照容慶所說,皇帝不止被蒙在鼓裡,如奸佞所願給無辜死去的華林縣丞容緒岸扣上謀逆大罪,還給殺良冒功的守備將軍簡薛連升三級!

——這事兒,可比楊靖逼|奸不遂、殘殺朝廷命官還來得可怕。

文帝在世時,有人敢將欺君大罪看得如此兒戲麼?當今禦極不足一年,就鬨出這事兒來,這不是照著新君臉上拚命糊屎又是什麼?

要真像容慶所說的那樣,楊靖在辦這件事上這樣明目張膽、近乎傻逼,查出證據是不難的。難的是,……有沒有人敢去查?查了又敢不敢如實上奏?這件事可怕之處,不在於楊家外戚的勢力,也不在於案子本身複雜難破,而是,它所能造成的政治影響。

楊皇後娘家再牛,也總有政敵要搞他。可就算楊靖與簡薛都被淩遲處死,這件事上被打臉最慘的,仍舊是皇帝。簡直堪稱登基以來的迎頭一棒!

換了是你,你敢冒著得罪操控著你生死前程的頂頭上司的危險,去“查”這個案子嗎?成本太高,收益太低,非常不劃算。

謝茂將朝中所有人過了一圈,不得不承認,肯做的人……幾乎沒有。

哪怕是前兩世重生後卯著勁兒的他,出於種種考量,也不會出頭去查這個案子。他會把容慶保護起來,他會讓容慶再等幾年,等他順利熬死了當今,乾掉了侄兒,當上了皇帝之後,再來翻案。

現在去查?就算去華林縣搜到物證、請回人證、甚至拿到楊靖、簡薛的口供,他那個小心眼兒又封建迷信、疑心甚重的皇帝大哥,估計都能腦補一個總有刁民要害朕江山不穩、用此事汙朕令名的小劇場來。

根據謝茂對他大哥謝芝的了解,一本奏上去,皇帝留中不發是客氣的。真把皇帝惹急了,他就敢把證據直接燒了,證人砍了,再問你一句,空口無憑,以何為證?攀汙皇親,劍指東宮,存心謀逆,罪當誅族。生生冤死你!

容慶雙目眥血,磕頭道:“千歲!草民所言句句屬實,華林縣人皆可為證!”

“行了行了彆磕了,待會兒還睡覺呢,鬨得一地板血,招蒼蠅。你這事兒吧,孤知道了,若你所言不虛,楊靖、簡薛,有一個算一個,必要他二人伏法授首。”謝茂一隻手指慢慢地在榻沿上敲擊,“不過嘛,具折告狀這個事兒……行不通。”

容慶抬頭難以置信地望著他,似是懷著一絲希望,又隱隱覺得他要放棄自己。

謝茂當然不能跟容慶說,你寄望皇帝明察秋毫為民做主,皇帝多半覺得你拿屎糊他臉真的很煩。這一種近乎輕蔑嘲諷的揣測上意,他隻能死死掩在心底,連淑太妃都不能說。

“說起來你可能不信。”謝茂一臉神秘嚴肅地說,“我雖是一等王爵,可皇父、皇兄都沒給過我正經差使。——我還沒學會寫奏章。”

這話明顯就是扯淡。謝茂雖在朝中沒有官職,沒有官印,可他有個皇帝欽賜的親王之寶,大朝會時穩穩當當地站在朝中一品文武的前排,逢年過節的,他敢不給文帝上表慶賀?新帝登基,給他晉了一等王爵,他敢不具折謝恩?

他現在竟然睜著眼睛說瞎話,言之鑿鑿說自己不會寫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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