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5 章(1 / 2)

請繼續恩愛 七千裡 11172 字 5個月前

當劇情開始,寧清被巴特勒從沉睡中喚醒。

確切的說,她並不是沉睡,而是在融合之前從四個區中央城裡的獵人公會裡找到的東西。那東西現在這個世界裡的人認識的不多,也許幾千年前還能有人識得,可現在能認出的怕是了了無幾。但這東西對她來說,卻並不多稀奇。

那東西是神格碎片,合四為一,正好是一個完整的神格。

這也是類似這玄幻世界裡特有的東西,但凡要成神,必須得有神格。若是沒有,既便是實力到位了,也隻能稱為偽神。這是一枚空間屬性的神格,也隻有空間屬性的東西,才能將這整片大陸封閉起來。

可真論起來,這神格於她沒太大的意義。神格是一件物品,她不能將它化為能量吸收,收歸已有。隻能夠使用……等她走的時候,世界意識大概會直接將它剝離下來,根本不能讓她帶走。

可她卻還是決定融合它,神格她雖然留不住,可通過神格,她卻可以參悟空間法則。神格是法則的化身,所以不管什麼世界,神格從來沒有完全一樣的。神格帶不走,可法則隻要她參悟了,那便是自己的。所以,她不會錯過。再加上,想要打破這片大陸外籠罩的力場,也需要這枚神格的力量。

這個世界她能獲得功德的地方不多,她想來想去,非要破了眼下這片大陸的死局不可。隻要破了這死局,她定會有海量功德收入,到時才可能在這個世界久留。久留下來,才有時間,好好參悟這枚神格。

將所有力量收斂起來,她才推開棺材,坐了起來。

巴特勒立在她的棺材外麵,就好像她不是一睡近百年,而隻是休息了一晚一樣。他自己也沒有半絲變化,時間在他的身上已經停滯不前。不,還是有些變化的,他變得比以前強大了很多。而且,氣息也更加純粹。

血族吸食人血到底隻是一種本能,卻並不是最好的選擇。吸來的人血上難免沾染人類的氣息,吸食的人越多,沾染的氣息也就越多。可他早已不再吸血,自然不用沾上那些龐雜的氣息,自然純粹精練。

就像動物,它們吃血肉可以成長,會變強。可如果它們修煉,它們卻會變成妖。這其中有著質的不同!

“巴特勒,好久不見。你快要突破親王了?”

“好久不見,殿下。是的,您依舊慧眼如炬,這都是因為殿下的恩賜,讓我得以學習那強大的功法。”

寧清從棺材裡出來,“巴特勒,我要沐浴。”

“一切已經準備妥當。”巴特勒親自來叫醒她,又深知她的習慣,怎麼可能不準備好。

等寧清梳洗一翻出來,便開始問跟劇情相關的事情。

“又過了一百年,外麵的世界應該又有了很大的變化吧?”對於血族來說,一百年不過是一覺酣睡。對於人類,卻足夠改朝換代了。

“是的,變化非常大。”巴特勒掌管著血族大小事務,自然清楚各處的消息。

“有什麼有趣的事嗎?”寧清坐到沙發上,端起巴特勒送上的美酒,淺嘗了一口之後,不由眼睛微亮。“這是你之前釀的酒?”沉睡前,她讓巴特勒替她找釀酒師,讓他們替她多釀些酒。她的打算是,可以收藏在空間裡,將來帶到彆處。

之前遊曆四區時,她已經收集了不少。她覺得,世界意識在剝離神格之後,一定會給她一些補償。這些不太重要的,估計會讓她帶走不少。

巴特勒跟著他們學的釀酒,而且釀出來的酒比他們要好很多。

“是的。”巴特勒道:“這百年來,我陸續釀了許多。酒窯裡已經放滿了!”

“你真是太能乾了,巴特勒。”寧清想了想,道:“來吧,巴特勒,坐下來,給你倒上上杯。我們好好喝上一杯,等你喝完,再給我好好講一講外麵的有趣的事情。”

巴特勒並沒有推辭,他坐在她對麵,倒了一杯他自己釀的紅酒。寧清刺破自己的手指,擠出一滴金色的血液滴在他的酒杯裡:“來吧,巴特勒,喝了它。這是為了你的忠心,說實話,你的體貼與能乾實在太合我的心意。”

血族對血液的敏感是可怕的,而且她的血液有著非常明顯的不同。哪怕是吸血鬼,他們的血也是紅色的,紅的發黑。而她擠出來的卻是金色的血液。他已經近百年不曾飲血,可這滴金色的血液一出,立刻讓他整個人都焦灼起來。而那滴金色血液裡的能量,更讓他整個人都沸騰起來。

他立刻就端起酒杯,急切的將杯子裡的液體倒入口中。

“失禮了,殿下。”才說完,便閉上眼睛。

他晉級了。

金色的血液,那是神明才擁有的顏色。他喝了神明的血液,哪怕隻有一滴,也足以讓他的實力突飛猛進。

神明的力量無疑是強大的,但因為這是她賜予的,所以他並沒有受什麼罪,耗的時間也不久,就把它融合了。

“恭喜你巴特勒,你現在是一位親王了。”

“您……”巴特勒固然為自己的晉級而歡喜,可更震驚於她現在的實力:“您現在,是神明嗎?”

“是的,我是神。”她將自己的威壓放了一絲出來,可即便隻是一絲,巴特勒也瞬間被壓的跪了下來。神和人的區彆,是無法想象的。哪怕他在人類裡再強大,到了神的麵前,也隻是螻蟻。

寧清將威壓收回,巴特勒重新起身,又坐回之前的位置。他的心情非常不美妙,畢竟他對她是有著彆樣的心思的,可以前她是親王,他是公爵,雖然差了一級,距離卻並不遠。而且,他不在意比她低,他隻在意好的眼睛裡能不能看到他。可現在,他晉級了,卻離她更遠了。

她成了神,在神明的眼裡,他什麼也不是。以前的他還敢想一想,爭一爭。可現在,他隻覺得眼前是無邊無儘的深淵……除了神,任何人都無法越過去的深淵。

寧清現在雖然成了神,卻並沒有將自己當成神。當親王的時候,好歹還有一個巴特勒可以靠近她。如果她自詡為神,豈不是隻能孤寂永生?本來血族的壽命就夠長了,成為神明的壽命更是無窮。高高在上,俯瞰眾生,有什麼意思?

所以,她親自動手給巴特勒倒了一杯酒:“喝了它,然後給我講一講,最近那些新鮮的事。”

“是。”巴特勒對她的態度越發恭敬。但眼睛卻亮了一下,他注意到,他的殿下,已經成為神明的冕下,親自動手給他倒的酒。

他喝了酒,一滴也沒剩。然後開始講所謂的新鮮事!

人類發明了哪些新鮮的東西,馬車已經退出人類的交通工具主流圈,現在有了火車,有了汽車,自行車。人類還發明的電,有電燈可以照明,有電視電影錄相,有電話手機……

這一百年可以說是飛速的在發展。

除了這些外,還有一些比較出名的人。各行各業都有,當然最主要的還是獵人。近兩年,最出色的是一位叫唐固的獵人,說到這個人的時候,他特彆提醒了一句:“也許您還記得唐古斯,這位唐固就是他的孫子。但是很不幸,大概在一年前,他死了。”

寧清立刻便想到,那不就是女主角的父親麼?

“誰殺了他?”

“我懷疑是普林斯,但沒有證據。”

哦嗬,這可就有意思了。

“普林斯?他又出來殺人了?”

“是的。而且他似乎依舊記恨當年的唐古斯,所以一出來,就殺死他的孫子。”

“他現在是什麼樣的實力?”

“是公爵。塞萬公爵聽到他的消息,曾想找他報仇,但被打傷了。”如果他是親王,塞萬公爵不可能活著回來。打傷卻打不死,那麼足以說明,他們的實力相當。

果然,男主就是男主,哪怕沒有她像原身那樣用實力去喂養他,他還是達到了這樣的實力。

“知道他在哪嗎?”

“也許在莫托城。”巴特勒對普林斯並不關注,但如今在外麵弄出動靜最大的就是他,幾乎隻要有點動靜,就全是他弄出來的。因此,即便沒有特彆關注他,也依舊知道他的情況。“聽說,他看上了一個女獵人。”

寧清對此並不意外,女獵人,那應該就是女主角了。

“莫托城啊!”寧清突的感歎了一聲:“說起來,瑪麗怎麼樣了?”

“她在適應了新生期後離開了一趟,半年之後帶回來兩個血奴。那兩個血奴是她仇人的兒女,她一直吸他們的血,一直到他們四十歲,才將他們放出黑暗森林。現在,她是一名子爵。”

“看來她很適應血族的生活。”

“她是個很聰明的人。”最聰明之處就在於懂得取舍。

最後,巴特勒問她要不要舉行舞會。以前她每次長時間睡眠醒來之後,都會通知所有血族,舉辦一次舞會。其意義在於告之他們,他們的親王還在。親王,不但是權力地位,也是讓血族的人安穩的定海神針。

“以你的名義開吧。”寧清可不喜歡這些:“你現在是唯一的親王。”

巴特勒隻略一猶豫便應了下來,她現在已經是神,那些普通的血族,又有什麼資格來覲見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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