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飛卿(2 / 2)

寒門貴子 地黃丸 5580 字 5個月前

眼看劍拔弩張,雙方就要大打出手,一人從喜門後走了出來,身穿月白色長袖寬袍,大冠高履,腰係鞢帶,帶扣鏤空有獸紋,貌美有如婦人,雙眉入鬢,目光澄明,真是玉樹之姿。

鄭經一陣慌亂,束手下跪,道:“拜見明府!”其他街卒見鄭經都跪下了,忙收刀歸鞘,也紛紛下跪拜見。

本來楚國官府中平時下屬見上司施禮即可,非重大禮儀不需要跪拜,可鄭經也不知為了何故,心中發虛,腿一軟就跪了下去。

這樣一來,站著的人就顯得十分突出了,見那人往這邊看來,徐佑笑了笑,上前作揖,道:“義興徐佑,奉聖命至錢塘編戶,特來拜訪明府,入籍聽調!”

漢以來,明府一詞,多用於稱呼郡守,但曹魏以後,兩晉伊始,也用來尊稱縣令。比如《後漢書?吳祐傳》:“國家製法,囚身犯之。明府雖加哀矜,恩無所施。” 王先謙先生集解說:“縣令為明府,始見於此。”

所以鄭經話裡話外一直喊著明府,雖有拍馬屁的意思,但也用的得當。徐佑當麵自然不能還說顧縣令你好,那樣合禮製,但太不近人情。

那人吃了一驚,伸手扶住徐佑的臂膀,道:“可是徐七郎,徐微之?”

徐佑抬起頭,輕輕一笑,道:“正是在下。”

那人長長鬆了一口氣,喜道:“真是微之,幸甚,幸甚!前幾日得到消息,都道你在晉陵遇刺身亡,我還歎息許久,不知該怎麼向主上回奏。這下好了,你總算安然無恙!”

徐佑見他言詞誠懇,關懷之意發自內心,自也感激,道:“佑戴罪之身,不敢當明府厚愛!”

“什麼戴罪?主上早免了你的罪,這裡不是義興,更不是他沈氏的吳興,在錢塘,我看誰還敢來找你的麻煩!”

跪在地上的鄭經,聽到“奉聖命”這三字時已經驚的渾身汗毛倒豎,再聽到徐佑自報家門,才知道這段時日自家明府時時念叨在口中的人,竟然就是這個被自己從至賓樓帶回來的人犯,大腦頓時一片空白,雙耳轟鳴作響,再聽不清下麵的話了。

寒暄過後,顧明府挽著徐佑的手,就要過喜門往後進裡去,轉頭看到地上的鄭經,斥道:“你們剛才說的話我都聽到了,平日你辦事也算恭謹,沒想到在旁人麵前竟然如此醜態,我饒的了你,律法饒不了你。且去法曹自領處罰,今日起這個賊捕也不要作了,到兵曹當一門士,以觀後效。”

兵曹主掌兵員的訓練征調等事宜,可楚製由都督掌軍,軍事皆歸於州府,連郡守都是從屬作用,更何況縣級兵曹。所以聽著威風,其實也是個冷灶,不能跟戶曹、吏曹、法曹這些熱炕相提並論。並且從賊捕降為門士,沒了油水,也沒了麵子,更沒了一丁點的權勢,以前被他欺負過的人,還不得天天來找他的麻煩?

鄭經想起日後的遭遇,狠狠的打了自己兩個耳光,這時再想起徐佑提醒過他的話,等見過了縣令再決定,可偏偏不聽,為了詹珽的一萬錢,丟了前程,這筆買賣簡直賠的底掉!

“徐郎君,徐郎君!都怪我,我白長了一雙狗眼……你是貴人,幫我給明府求求情……看,看在我初犯的份上,饒,饒了我這一回……”

想想之前的嘴臉,再看看現在戰戰兢兢連說話都開始結巴的樣子,真是何苦來由?

不過徐佑不是聖人,這時不落井下石已經是仁心宅厚,哪裡會替他求情,淡淡的道:“這是顧明府的衙內之事,我什麼身份敢來多話?到了兵曹好好當差,好歹有口飯吃,不像剛才那一位,嚷著要打我十鞭,恐怕今後連口飯也吃不好了。”

撲通一聲,那個街卒直接暈倒了過去!

“拉下去,打二十鞭,發到河提去作三年苦役!”

從儀門走出來,是一座寬敞院落,中間沒有勒戒石,刻在戒石後的“公生明,廉生威”的六字訓戒要到明朝後才在縣衙裡出現。院子的那一頭是正堂,也是縣令升堂斷案的地方,再往後是二堂,是和僚屬們商量公事的所在。再然後是一座三層的主樓,也就是縣令和眷屬的寓居之處,房門的入口處豎有一個三尺方圓的銅鏡,用來正衣冠,照得失,是自省其身的意思。

“我一人在此居住,家人都在吳縣,進去也是無趣,不如微之和我一同到後花園走走?”

“明府……”

“哎,還叫什麼明府,我虛長你幾歲,稱字即可。對了,微之想必還不知道我的字,容在下先做個介紹!”

他灑然一笑,道:“吳郡顧允,字飛卿,見過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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