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水落石出(三)(修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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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見呂衡還不動身,沉著臉嗬斥道:“怎麼?你也要忤逆朕?”

“奴婢哪兒敢忤逆萬歲爺。”呂衡陪著笑:“主子一言九鼎,要怎麼處置全憑您一句話的事兒。小陸大人,您說是不是?”說完向著陸辰使了個眼色。

他這話聽起來句句順從,卻是在不動聲色地提醒皇帝,處置陳經國也不能全憑自己好惡。現放著專管刑名的刑部尚書在眼前,總該問問他的意見,按律懲處。

國家製定律法,為的就是執法平明,天子也不得以喜怒左右刑罰畸輕畸重。

更何況,按照大周律,即便是官員親自參與科場舞弊,情節較輕的也不過是流三千裡。而陳經國頂多是禦下不嚴,流三千裡就未免太重了些。

陸辰會意,拱手道:“呂公公說的是。臣請皇上示下,該如何處置。”

“罷了。”皇帝此時氣也消了一半,見陸辰明知故問,也知道自己方才處置得有些不妥,說道:“陸辰,你們刑部商議了,這幾個人定的什麼罪,該如何罰?”

“回皇上,此次泄題範圍不大,涉案人員也較少。故臣等擬定陳經國瀆職失察之罪,當降級處分;胡大竊取考題,泄題受財,當斬立決;李氏購買考題其罪一,當流三千裡、誣陷公主其罪二,當加等反坐[1],數罪並罰,處斬立決;劉昶會試夾帶,當革除功名,發邊遠充軍。”陸辰有條不紊地將這幾個人的罪刑一一回稟。

皇帝覺得這般處置也算合理,便點了點頭。又道:“陳經國降職算是便宜他了。聖人雲,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家都治不好,還指望著他經國?偏他敢叫經國。”

呂衡見皇帝的話中帶著些揶揄的意味,知道他是消了氣,笑道:“是主子仁心體恤,臣工們才能幫著皇上經世濟國呢。”

皇帝歎了口氣,想起陳經國平日裡也算勤謹,並無大過,便收起了嚴懲的心思。他自筆架上拿起一支筆,在紙上隨手寫著。

呂衡肅立在一旁用餘光瞄著,皇帝寫的是幾個官位,有郎中、員外郎、主事等,他提起筆在空中頓了頓,最後在郎中兩字上圈了個圈。

皇帝將筆重新放回筆架,又把方才寫了字的紙往呂衡手上一摜,道:“掌你的印去。”

呂衡接過去應了聲是。他知道,皇帝的意思是叫他擬旨,將陳經國降為禮部清吏司郎中。這是個正五品的官職,雖說連降四級,但畢竟人還在京中,說不準皇帝哪天一高興就將他官複原職了,倒也不算太重。

“再有,李氏既是明頤的人,送到她宮裡,叫她自己處置罷。”皇帝沉吟片刻,看著陸辰說道:“其餘的,就按照你們刑部擬定的去辦。陸卿,你以為如何?”

“皇上聖明,臣回去便按皇上的意思交大理寺複核。”

“甚好。”皇帝擺擺手,叫他們各自退下。

陸辰與呂衡退到殿外,門外的小內侍躬身上前,低聲喊了句:“陸大人,老祖宗。”而後垂手立在一旁,等著呂衡吩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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