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質問書記(2 / 2)

在還沒有明文規定的情況下,駛著公車辦個私事,揚土鎮政府私空見慣。

更不用說平時那幾個有專車的領導,什麼時候不開著公車回家辦私事?

況且給自己的這個通報批評處分,事先也沒有找自己談話,了解事情的真相。

公務員被通報批評雖然不屬於處分,也不會記錄進檔案。

但是對以後的工作會造成影響,名聲也不好聽。

況且整個鎮政府都這樣,唯獨拿自己開刀!

楊鳴牙關咬緊,慢慢地冷靜了下來。

“擬文的是組織委員黃國富,我找他去!”

許佳慧搖了搖頭。

“你找黃委員沒用,你得直接找書記!

黃委員也是聽命於他,他不指示黃委員敢擬文嗎?”

楊鳴愣想片刻。

是啊,解鈴還得找係鈴人。

楊鳴起身。

“我找書記去!”

……

幾分鐘後,楊鳴拿著這份還沒有簽字的文件走進杜禮放的辦公室。

看到楊鳴走進來,正在看文件的杜禮放眼睛抬了一下。

楊鳴壓住火氣,把文件直接放到桌子上。

“書記,這個通報批評是什麼意思?”

杜禮放靠在椅子上,斜眼看楊鳴。

“你告訴我,你為什麼開單位的車辦私事?”

楊鳴眼瞪瞪地看著杜禮放。

心想既然來了,就得把話講清楚。

本來杜禮放就不待見自己,再加上昨天撞見他的好事,自己更不會有好日子過。

既然這樣,就撕破臉皮吧。

直接就回懟了過去。

“你下班開車回家,不是公車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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