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敗北(2 / 2)

想到這裡,陸宣德恨聲罵。

“早知道她是這樣的,當初就不該遵守與李家的婚約,應該替伯舟另娶他人。”

陸伯舟父母雙亡之後服孝四年,而且又到了十七歲,必須得娶親。

他這才同意陸伯舟結婚,又叮囑陸張氏看住新婦不許新婦和陸伯舟過多接觸。

反正陸伯舟的作用就是維持到他兒子考中童生就不必再活著了。

誰想到。

娶回來一個李菁嵐。

陸張氏朝著陸家大院方向看了一眼,眼中無限留戀:“兒啊,我幾時才能回去住?”

在陸家大院裡她就是老封君,奴仆成群。

回到自己家後,隻有張婆子一個。

家裡的院子實在是太小了。

現在最重要的不是房子,而是想法子處理掉李菁嵐,陸宣德叮囑母親:“你這段時間不要和李氏接觸,免得被她害了。”

“可是張成還被她關在牢裡呢。”陸張氏大呼起來,“張成可是你親侄子。”

“彆的我不管,你得把張成搞出來。”陸張氏一提起張成,氣得直跺腳。

陸張氏想跺腳,陸宣德更想跺腳。

他辛苦數年,才把溪水村收到他手中。

手裡有銀子有人,卻連衙役都結交不了。

給錢,衙役都不肯收。

為什麼李菁嵐能隨意召喚衙役?

衙役為什麼會這麼聽她的?

唯一的可能就是王教諭。

所以。

他兒子必須得考科舉。

隻有這樣。

他家才能做人上人。

“我馬上去找存仁,讓存仁拎著禮物去王教諭家向陸伯舟賠禮,稱他不知情!甚至願意和我這個父親斷絕關係。”

陸宣德站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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