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Chapter 4(2 / 2)

水迷宮任務 楊之達 3395 字 4個月前

“樊,”Laurent說,“如果你站在喬瑟芬的立場上,當然你認為我們對她所做的事情是邪惡而不可饒恕的。可是,樊,請你跳出她的立場,想一想。”

Laurent這樣說,聲線微啞,音調略微提高,“因為小鼠和人類本質上的生理區彆,用小鼠進行初步實驗,100個實驗成果裡,可能隻有1個成果能在人類身上得到有效的驗證,剩下99次都是做無用功;而在這些囚牢裡換出來的囚犯身上直接進行初期的實驗,100個成果裡,可能能有90個值得後續的臨床跟進,擁有治療性的價值:這是多麼大的不同。用這些危害社會的犯人來造福社會,推動人類的進步,你還覺得我們的實驗是邪惡的嗎?”

研究員目光灼灼,逼視著假記者,如果目光有實質,樊華也許已經被對方的目光溫度燙傷。

而樊華平靜地回視Laurent,她也將自己手裡的數據表和試管輕輕地放回Laurent的工作台上。

“我不認為我可以說服你,Laurent,”她說,“但是,我也不會違心地告訴你,我讚同你們的工作。畢竟,”

樊華在口罩下麵短暫地笑了一下,“如果你的事業像你口中稱讚得這樣偉大而正當,它為什麼不可以光明正大地坐落在第一區的中心商務區,學院的實驗樓裡,或者坦然地出現在人們的目光下?”

Laurent一頓,似乎想要反駁,樊華微微地搖了搖手:“我不想與你爭辯,也不需要與你互相說服。”

“你誤會了,”Laurent截口說,“我不是想與你爭辯。我剛才想說,對於我們的工作,你有什麼觀點,我願意聽一聽。”

樊華一揚眉毛,Laurent笑了一下:“辯證地看待問題,對自己的工作批判性思考明辨,是科學研究工作者必要的能力。”

“我想,我們現在需要討論的,更多的是人文問題。”樊華說,“我沒有什麼高深的意見。隻是在經曆過一些事之後,”

她忽然頓了頓,目光長長地投在實驗室的離心分離儀器上。

這樣停頓了兩秒,偵探輕聲地說,“在經曆過一些事之後,我始終記得一位朋友的忠告。”

Laurent看看她,樊華平靜地回視。

“我的朋友告誡我,”她說,“在22世紀,在以法律治理的聯邦十三區,任何與法律的原則相違背的事,哪怕它看起來有著再正當的榮譽和理由,我們都應該深深地警惕,它對法律和文明秩序潛在的破壞——比如你的工作,Laurent小姐。”

Laurent沒有說話,樊華笑了一下:“聽上去非常正義公道的手段,可是它的確違背了法律的‘罪責刑相適應’原則。”

Laurent是生物醫學的研究專家,可是她顯然對於法律沒有過多的深刻了解。樊華看著對方略微困惑的眼神,進一步地解釋說:“這個原則的意思,指的是:當一個人違法犯罪,他所受到的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的輕重相符合。比如,”

樊華想了想,雙手比劃了一下,“比如,殺人與偷盜,如果都被判處同等程度的死刑,那麼,下一次有罪犯在偷盜的時候,他是否會想:反正都是死刑,那麼乾脆直接殺人搶劫。這就大大阻礙了用法律來預防與約束犯罪的本意。”

研究員不是蠢笨的人。她明白了樊華的意思:“你認為,我們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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