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八章 發工資了(2 / 2)

李勃有些自鳴得意了,覺得這時的自己是個經濟學家了。

但他似乎還不滿足,又在心中分析起人來。

人,不是單個的人,而是社會中的人。生長在我們這個社會,就得用法律和道德來約束自己,維持正常的社會秩序和社會關係。父母有養育子女的義務,子女也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李勃想到這裡,按了按裝著工資的上衣口袋,突然有了一種想法。這工資就不應該自己獨吞,應該量力而行,儘自己應儘的義務。

雖然,家裡父母依然康健,參加生產勞動也沒有問題,但畢竟都是50大多的年紀,應對家裡的十來畝地,還是有些吃力。二哥是家裡主要的經濟支撐力量,二嫂也很賢惠,能幫父母乾不少活,但按農村的規矩,分家是遲早的事。小弟人寶還在上學,仍要父母承受經濟負擔。

李勃已經有工資了,他覺得也應該為家裡承擔一份責任了。

於是,他決定,明天去十八裡河鄉的郵政所,給家裡寄去50元錢,讓父母也分享一下勞動成果。

自己一個人在所裡吃住,基本不外出,也花不了幾個錢,留下55元錢,足夠自己用的了。

李勃第一次有了經濟上的自給自足,心中就有了一分成就感。

第二天午飯後,彆人都回自己的宿舍或在辦公室的沙發上午休。李勃沒有午休的習慣,就獨自去十八裡河集上走一遭。

因為報到的當天,曾經在鄉街道上走過一趟,李勃清晰地記得郵政所的位置,就大膽地步行走過去。

郵政所一位40歲的大姐,從櫃台後麵探出頭,問李勃:“同誌,你辦什麼業務?”

“我要一張彙款單。”李勃直接回答。

那位大姐遞出一張綠色的彙款單,又叮囑說:“小夥子,看仔細,再填寫,填廢了,再要要收費的。”

“好嘞!明白。”李勃答應地很輕鬆,但填寫地址、金額等信息時,手還是激動得發抖,差點寫錯。好在他在學校時,為訂購報紙,也寄過錢,對流程還是很熟悉的。

李勃辦完彙款手續,往回走。在下坡橋頭路東,忽然有人喊了他一句:“小李,到門口了,還不來家坐坐。”

原來,科裡的胡大慶,剛吃過午飯,坐在大門口的一把躺椅上休息,突然看見李勃,就喊了一嗓子。

“胡哥,你就在這住呀!”李勃吃驚地回答了一句,不得不停下腳步。

胡大慶往屋裡喊了一聲:“老婆,來客人了,倒杯水出來。”

隨著一聲答應,一位30多歲的農村婦女模樣的女人,端著一個搪瓷水杯走了出來。

李勃說了一句“嫂子好”,就接過水杯。

胡大慶說,他是開封杞縣人,與李勃也算半拉老鄉,目前在街上租房居住。老婆沒工作,還是農村戶口,來鄭州就是為了照顧孩子,大的是個女兒,在村小學上學,小的是個兒子,還在上幼兒園。一個人的工資,要養全家,困難大呀!

李勃明白了,胡大慶就是典型的“一頭沉”,壓力能不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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