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哄娘開心(1 / 2)

龐北拎著兔子,不得不說,這家夥的個頭不小。

野兔子是沒有家養的兔子大的,但手上這個,少說也有七斤了。

這是怎麼吃這麼大的?

龐北都覺得好奇,這麼大的公兔子,龐北拎著回家,小家夥在路上一直盯著兔子看。

那口水就一直止不住的在嘴巴裡,她不敢流出來。容易凍傷嘴角。

龐北現在的住處,是山上的一座小木屋。

這是龐北姥爺在山上守山留下的,可這些年他下炕都費勁,根本沒有辦法上山打獵了。

打獵這事兒,不是一群人能做的,人多,基本上就是把獵物往外趕,獵物走了,要是猛獸沒吃的,先就會對村子下手。

過去,在山林裡到處都是猛獸,村子裡是需要一個守山人。

一般都是村子裡最好的獵手,他們不住在村子裡,就在山上過活。

而守山人,就如從村子的守護神,隨時保護著村子的周邊安穩。。

一旦野豬進村,把莊稼禍害了,那村子裡就慘了。

尤其是這個年月,關於這個年月,龐北時常能聽到老人提起一個詞。

那就叫做“低標準”。

這就是當年蘇俄撤走專家,要求國家還債時候的事情,雖然地裡麵有糧食,但不能吃,都是用來還債的。

低標準的時候,大家餓的彆說野菜了,就算是樹皮都扒光了。

不過深山裡,基本上不受什麼影響,隻是公社的社員糧食標準下降到了每人每天二兩糧食。

區區二兩,哪裡能吃的飽?

尤其還遇到了三年自然災害,日子更難過。

而這個時候,說實話,能過好日子的,也就是藏在深山裡的獵人了。

至於為什麼,要強調藏在深山裡。

那是因為要是不偏僻,那你就等著“私占國家公共財產”的批判吧!

就因為在林子裡摘點果子就被抓的又不是沒有。

好在龐北所處的地方是位處於長白山之中的依春,這地方剛剛設立地級市不久。

所以,而且,這地方地廣人稀,尤其是他所處的青龍溝,那更是深山老林的,幾乎是被人遺忘的角落。

隻要上山,基本上也沒有人管。

那時候,很多犯罪的人都會往山裡跑,基本上進了山就安全了。

所以,龐北斷定,在山裡打獵是眼下唯一的出路,隻不過要怎麼才能得到公社大隊隊長的認可才行。

守山人不吃公糧,但還要為公社工作,所以作為報酬,他是被允許在山上自行采摘和打獵的。

隻要你履行責任,基本上你乾啥誰都不會管你。

尤其是,那年月沒有野生動物保護法。

隻要你不上山開墾種地,那就麼有任何問題。

山上打獵,是眼下唯一能讓母親和妹妹吃飽飯的辦法。

提著兔子回來,在一個柵欄殘缺不全的小屋外,龐北看到了母親踮著腳在等兒女回來。

看到母親,龐茜興奮的一路小跑的過去:“娘!娘!你看看,哥抓了兔子回來!晚上能吃肉肉了!”

母親呂秀蘭看到兒子回來,眼淚控製不住的往外流。

他們靠著的山,村子裡的老獵人都不敢進山。

因為大家都在傳,這山上有山神,進了山,就會惹山神不高興,有去無回。

但兒子和女兒都安全的回來了,還帶回肉來了?

“你沒事吧?我不讓你們去,你偏要去,剛剛你大舅偷摸的送二斤棒子麵給咱。你們去山裡多危險知道麼?”

龐北的大舅叫做呂青鬆。

他也是村裡的獵人,但差點交代在山裡。

所以就再也不敢進山了。

原本,大舅和隊長都是姥爺的徒弟,他們都負責當守山人,可自從隊長當上公社的隊長之後,他就沒時間進山了。

而大舅心有餘悸,根本就不敢進。

後來村子裡也有幾個人盯上這個位置,結果都死了。

而姥爺歲數大了,根本無法在山上獨自生活。

所以,自此之後,公社就再無守山人。

而之所以偷偷摸摸的送,是因為老人家還不知道閨女讓人趕出來了。

隻怕是他的脾氣要讓人知道的話,鐵定是要拿著獵槍找人家拚命的。

當年把閨女給了他,結果這麼對待人家的閨女。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