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第21章(1 / 2)

“好了。”

村支書拍拍竹椅的扶手, 刻意壓低的聲音威嚴十足,一時間眾人的目光全都彙聚在他身上。

“旁的我不與你爭辯,隻一樣, 你說最後看見金鎖的人是樂樂, ”他這個年紀,眼角已經起了許多皺紋,眼皮也自然地耷拉下來, 淺褐色的眼瞳卻依然清晰,探尋的眼神掃了一遍在場所有人,最後落到大壯身上, “既然樂樂當時沒同意用金鎖換糖,大壯就把金鎖收回去了, 最後一個見過金鎖的至少應該是大壯。”

大壯平日裡和二狗子在一起, 是全大隊孩子裡的霸王級人物,按理來說他和媽媽一起來討要丟失的東西,應當是理直氣壯的, 村支書方才冷眼瞧著, 卻發現他多有瑟縮,不單單是怕他媽媽責怪他的樣子。

“大壯, 你過來,我問你幾句。”

大壯眼神閃了閃, 剛想往他媽媽背後躲, 卻被大壯媽一把推出去:“問唄, 你就照實說,我就不信鐵板釘釘的事情還能怎麼開脫。”

“怎麼?我還沒問你就要給我扣上偏心陸家的帽子?”

村支書畢竟是大隊裡最有權威的官兒,大壯媽見他凶狠起來,總算是有所顧忌地停下了她那套陰陽怪氣。

“大壯, 崔伯伯告訴你,古時候有誣告反坐的法律,就是說如果故意冤枉彆人被查證不實,就要自己承擔所告之罪的懲罰。”村支書摸了摸大壯圓嘟嘟的腦瓜子,“接下來的每個字,你都要想好了再說。”

大壯不搖頭也不點頭,黑溜溜的眼珠子隻一味盯著村支書看,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那天樂樂拒絕你之後,你又把金鎖戴回脖子上了呢還是順手揣在兜裡了?”

大壯說:“脖、脖子上……”媽媽每天耳提麵命三令五申不許他摘下來,他怕事後被媽媽知道,自然是忙不迭恢複原狀了。

“直到今天洗澡之前,你都沒有發現它不見了嗎?”

“沒有。”

“好,你坐下來,慢慢地回憶回憶,換糖之後、洗澡之前,你都去過哪些地方玩兒?”

小孩子記憶力有限,他又是東一榔頭西一棒槌沒個定性的,很不容易才在村支書的引導下想起自己的活動軌跡——除了家裡,就是二狗子家,再就是浜頭常有野生魚蝦出沒的水溝,曬穀場的大樹下,還有山裡刀疤臉獵戶布的陷阱周圍,以及他今天摔了一跤搞得滿身惡臭的集體化糞池。

“好啊你個小兔崽子!”大壯媽之前沒來得及問他,現在才知道寶貝兒子弄成這樣的始末,不禁一陣後怕,“上哪裡玩不好,幸虧隻是弄臟了衣服,那池子多深呐,淹死在裡邊都撈不著你的骨頭,還有那獵戶布的陷阱,是能隨便去的嗎,連野豬都抓得住,你那胳膊腿兒萬一中了招還得了,看我回家打斷你的腿!”

露天的化糞池確實有諸多隱患,如果下半年縣裡能多撥一些資金來,村支書也想著要處理處理。

王紅霞說:“我家樂樂這段日子都沒有出門,隔壁幾家人都可以作證,他更沒去過大壯說的那些地方,難道他有特異能力,像孫猴子似的隔空取物不成?”

陸淩失蹤後,小夥伴裡除了小花偶爾回到家裡看看樂樂之外,樂樂都有點生無可戀的意思了,蔫蔫的不願意走動,整日和旺旺自言自語,陸沉舟和王紅霞一度以為孩子得了什麼慢性疾病,讓陸夕濛給他看了好幾次。

“所以我說,你與其在這裡浪費時間,不如快去大壯說的地方挨個找找,晚了被人撿走藏起來多半就真的拿不回來了。”

村支書這總結陳詞就是送客的意思了,大壯媽隻覺得自己這一趟麵子裡子掉了個乾淨,一把扯過大壯,把他從凳子上拎起來,手指狠狠揪起他的耳朵。

“走!要是找不到金鎖,你彆想吃飯!”

“哇啊啊啊——”

大壯媽二話不說就往孩子身上下狠手的勁兒看得大家直皺眉,畢竟是彆人家孩子,不便多說,在大壯聲嘶力竭的哭聲中沉默地目送他們走遠了。

過了幾天,王紅霞做針線活時聽幾個嬸子八卦,說大壯的金鎖找到了,有人在化糞池舀有機肥的時候碰巧撈上來了,大概就是大壯摔跤的時候掉進去的。

陸媽媽說往後再有那碰瓷摸瞎無理取鬨的,連門都不要讓進,得到了全家的一致認可。

陸萬春是最後才知道這件事的,因為他一直陪牧正豪在跟進案子。

於警官建議越快越好地保護案發現場,牧正豪像打了雞血一樣積極,拉著陸萬春每天都輪番守著。大雨把前麵的路衝毀了一段之後,這裡人跡罕至,一些容易被破壞的線索反而保存了下來。

於警官在案發現場找到了兩組清晰的鞋印,其中一組屬於牧正豪,另一組極大可能就是屬於凶手的。

農村人穿的最白菜的鞋是用奶布納的布鞋,但那不會留下帶花紋的鞋印,乾活的時候也容易弄臟弄壞傷到腳,城裡開始賣橡膠底和塑料底的鞋之後,那些生活還過得去的人家就很少穿奶布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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