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證人到場!趙樂樂必須死刑!(2 / 2)

顧陽說道“這是我在貴州最高人民法院調查到的十二個卷宗!裡麵詳細的記錄了這十二個案子!每一個案子都是在起訴趙樂樂,說趙樂樂騙婚!而這些都是證據!”

“一個案子可能說明不了什麼,十二個案子足矣說明趙樂樂就是在騙婚!”

顧陽接著說道“而且還有人證!”

“你談了六個男朋友,騙了彩禮之後,你直接找理由吵架,然後人直接消失了!彆人怎麼找都找不到你,到法院起訴之後,你又以沒錢賴賬!這些也都有卷宗!”

“另外,我也找到了幾個村裡的人,王貴生,羅浩然,這兩個人你認不認識?也是你的結婚對象!在村裡和你辦了婚禮,隻是沒有領證,然後給了你三十萬彩禮!一輩子打工辛苦買下的房子送給你了!然後你說你回娘家!你跑了!!這兩個人不懂法律,不知道怎麼起訴

你,但是我聯係到了這兩個人。”

趙樂樂看到王貴生和羅浩然兩個人的時候,臉色更是有些蒼白,都有些站不住了。

她知道...完了...完了。

顧陽是怎麼找出來這麼多證據,這麼多卷宗的?

這麼多卷宗全都被顧陽給找出來了!

趙樂樂已經徹底的要崩潰了。

她隻知道,她這麼多年來做了什麼。

她就是想要過上一點好的生活而已,這不對嗎?

她就是要了點彩禮而已...也不過分吧?

直到今天,她就是想從蔡謙那裡要一套房而已。

蔡謙那麼能賺錢,將來不能再慢慢賺嗎?

她就是要一套房子加她名字,有這麼難嗎?

蔡謙至於不給嗎?

至於要鬨到法庭上嗎?

蔡謙畢竟是和她都發生過那種事情了,就不能大度一點嗎?

趙樂樂越想越恨蔡謙。

如果當時不是蔡謙不願意把房子過戶給她,哪兒有這麼多事情?根本不會有顧陽,顧陽也不可能調查出來這麼多東西。

這一切,都是因為蔡謙!

她隻是要一套房子,蔡謙家裡那麼有錢,不能給她一個保障嗎?

結果非要走到今天這一步...

而這個時候,那兩個證人開口了。

王貴生說道“審判長,我認識趙樂樂!這就是趙樂樂!!她答應要嫁給我的,我們婚禮都辦了!彩禮給了三十萬啊!房子也給她了!!房子縣城六十萬的房子,我全家拖家帶口九十萬啊!我父母囤了一輩子的積蓄,我們家為了娶你,借了多少錢?”

“結果你跑了!!”

“趙樂樂,你知道嗎?在你跑了之後,我父母直接被氣死了!兩個人先後被氣到了醫院!但是因為沒有錢!!沒有錢治病啊!!”

“他們就這麼在醫院走了!!都是因為你!!!”

“毒婦,都是因為你!!!”

“我他媽的現在就殺了你!!!!”

王貴生直接就想衝過去殺趙樂樂。

結果被警察給攔下來了。

王貴生說道“我有證據!這些照片,都是我們結婚的時候拍的照片!這是錄像!!這是彩禮轉賬!這是房子給她買的視頻!這是我父母生病時候的檢查報告!”

“我但凡手裡能有兩萬,我就能救回我父母,可是為了娶你,一分錢都沒了!親戚那邊也借不到錢,都是因為你!都是因為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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