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殺土匪,發橫財(2 / 2)

打開另一個,也是乾了的棒槌,這個形狀就普通了,但是比剛才那根人型的略大一點。

據說棒槌分品葉,這棒槌是乾貨,也沒有葉,王安還真看不出來是幾品,也不知道能值多少錢。

就知道這玩意兒是寶貝,價值很高,關鍵時刻是能救命的東西。

其餘的,就是一大堆子彈,得有三四百發,就那麼在雪地上散著,也沒盒子或者紙包裝,還有一個麵袋子裡裝了一堆肉乾,彆的就沒啥了。

把三具屍體旁的槍撿到一起。

一條雙管獵,一條單管獵,還有最後死的那個人用的一把老槍~水連珠,也就是莫辛納甘。

這槍在東北很常見,威力比56半大,彈膛能裝5發子彈,就是不能連發,得拉一下栓打一下,比單雙管獵槍好用,也是真老。

起碼得有五六十年了,不過保養的很不錯,賣的話咋也能值幾百塊錢,算上那兩把獵槍,加一起賣不上一千,也得大幾百塊!

又掏了三個人身上的兜,都是窮鬼,加一起才九十多塊錢,還有15斤的細糧糧票和7尺布票,全部放到自己兜裡。

把三人彆在身上的刀都拿到一起,一把是南方那邊用的侵刀,在南方不叫侵刀叫殺豬刀或砍柴刀。

另外兩把竟然是本地人用的侵刀,看把手和刀麵,似乎是用了好久的刀,又看了看那堆皮毛和棒槌。

王安頓時明白了什麼,心中的憤怒直頂天靈蓋!恨不得給這三個玩意兒鞭屍!

這仨玩意兒,是真沒人性啊!這是搶殺了多少山狗子的東西啊!

山狗子,是當地人對鰥夫或獨居在山裡的人的一種叫法。

山狗子都為男性,年齡偏大,大多脾氣暴躁,性格耿直,不願跟人打交道,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獨自在深山裡靠打獵和少量的耕種生活。

如果進山的人麻達山了(迷路)或者晚上因危險不敢出山了!這些山狗子都會接納你,讓你吃上一頓熱乎飯,睡上一晚安全覺。

能獨自在深山生活,經常麵對豺狼虎豹,還能活的挺好的人,顯而易見,都是相當惡(ne)的人。

卻讓這仨牲口殺害了!

一開始王安是沒有多想的,以為是皮毛商人見王安的獵物起意了,實在沒想到這三個玩意兒真的就是仨牲口啊!根本就不能稱為人!

連殺三人的那種沉重的心裡負擔,直接徹底消失不見了,這仨玩意兒就特麼該殺!

收拾好這一大堆東西,全部裝進麻袋,然後放在爬犁上。

又把這仨人的皮毛大衣扒下來,清理一下直接賣掉或拆了重新做衣服都是相當好的料子,千萬不要覺得血腥,皮毛本身就是血腥的。

看著爬犁上這一大堆值錢的玩意兒,王安內心感慨,真的是“殺人放火金腰帶啊!”

雖然心裡依然為那些山狗子的命感覺可惜。

又把這仨人身上的所有布料都扒下來聚在一起點火燒掉。

至於屍體,往山裡的山溝一扔就完活,山牲口會處理乾淨的。

從古至今,普通人是最不值錢的!

再說就這大山裡,哪年不得埋幾個人啊!正常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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