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自己請的律師這麼厲害的嗎?(1 / 1)

顧晨又一次開口:“請求審判長判處周玲玲、王甜甜七年有期徒刑,立即執行!!” 現場響起了一陣鼓掌的聲音。 證據屬實! 也就是說,陳洋在抖音上發的視頻,都是正常的維權視頻。 反而是周玲玲和王甜甜兩個人,在網上各種網暴陳洋,造謠陳洋,證據屬實! 這種事情的確給陳洋造成了很大的傷害,所以陳洋才會一直維權。 陳洋也在一旁傻眼了。 自己請的律師,這麼厲害的嗎? 對方不賠禮道歉,還要讓對方進局子? 陳洋心裡麵豎起了大拇指! 顧律師這也太牛逼了吧 這是實習律師?實習律師現在都要把對麵的兩個小仙女送進去了! 審判長李康敲了一下法槌。 “肅靜!” “被告方律師,可有需要陳述的?” 李康也是皺了皺眉,沒想到周玲玲和王甜甜背後這麼抹黑陳洋。 不管是從道歉的態度上,還是從事後發小作文,各種造謠,證據都已經實錘了。 周玲玲和王甜甜聽到自己要被判刑,人都呆住了,緊張,惶恐,害怕。 她們還是如花似玉的大學生啊! 她們不過就是寫了寫小作文,至於坐牢嗎? 寫寫小作文而已,有必要嗎? 對麵都是男的,就不能大度一點,放過他們嗎? 寫個小作文而已,就是去學校,貼吧,qq群說了一下陳洋哪兒不好,陳洋就要把她們送進牢裡? 一旦坐牢,就有案底了啊,以後也不能考公考編了,還會影響三代啊! 而且她們做了什麼,就要進去坐牢了,還要判她們七年啊! 七年出來了,她們這輩子都廢了! 周玲玲忍不住開口說道:“陳洋,至於嗎?你是個男人啊,你就不能大度一點,彆欺負我們了好嗎?不就說了你幾句,你至於要把我們送進去嗎?說你偷拍,也是因為我覺得你可能在偷拍我,你為什麼要這麼欺負我們這種弱勢群體啊?” 王甜甜也有些害怕,“陳洋,彆送我進去,你要我給你道歉我就給你道歉啊,我們到底怎麼你了,我們犯了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情嗎?被偷拍還不能維護自己的清白了嗎?那天查你的手機,我還沒說呢,你的手機裡不也有彆人女孩子的照片,你不也是偷拍了彆人?” 陳洋說道:“我的手機裡都是正常的照片,拍到彆人在所難免,那也是不是偷拍啊。” 周玲玲和王甜甜兩個人的情緒有點激動,生怕自己被關進去。 審判長又敲了一下法槌,表示肅靜。 周玲玲和王甜甜求助的目光看向了王海祥。 王海祥是她們的律師,更是周玲玲的表哥。 這個時候,王海祥開口了。 王海祥:“審判長,我有新的證據。” “這裡是周玲玲和王甜甜的重度抑鬱症證明,她們兩個在發小作文和視頻之前,就受到了陳洋發視頻造成的網暴,所以已經重度抑鬱。” “嚴格來說,她們兩個的精神方麵已經出現了一些問題,最近這段時間靠著吃藥才能上法庭,甚至兩個人有著嚴重的自殺傾向,所以我認為她們兩個發小作文也是情有可原,而這一切,都是因為陳洋發的視頻導致的,所以我還是請求追究陳洋的法律責任!” “在學校裡,兩個女生甚至一度想要跳樓,被學校的老師和她們的家長才一度勸下來,這件事情還上了兩天前的新聞,兩個人是重度抑鬱症患者,我不認為兩個人還有著正常的思想能夠抹黑,造謠他人。” 王海祥把周玲玲和王甜甜的抑鬱症證明給交了上去。 交上去之後,很快就進行了查核。 審判長李康說道:“證據屬實。” 也就是說,周玲玲和王甜甜兩個人的抑鬱症證明是真的。 直播間的觀眾們都討論了起來。 【完了,判不了了!】 【這下彆說判了,賠錢都不可能了。】 【兩個重度抑鬱症患者66666。】 【來了來了,經典的味道來了!我玉玉了!!】 【小仙女玉玉了,怎麼辦,在線等!】 【這下真判不了這兩個人了,媽的,重度抑鬱症患者,反正我是見多了,不是抑鬱就是想自殺的。】 【這兩個人女的造謠彆人,抹黑彆人,一句抑鬱症就打發了?】 【是這樣的,味道太重了,陳洋這下不會還要賠錢吧?我現在都不知道怎麼判了。】 網友們各種討論的聲音都有。 審判長看了重度抑鬱症的證明,覺得兩個人還是情有可原的。 畢竟重度抑鬱症的患者的確精神已經和常人不太一樣了。 很快,審判長李康就知道了這兩個女的前兩天剛剛鬨過自殺。 隻是李康並不知道,周玲玲和王甜甜就是為了尋求刺激,故意鬨自殺,然後讓彆人繼續網暴陳洋。 而且在陳洋的學校還有著兩個人小號發的帖子。 【陳洋下頭男,偷拍彆人還發到了網站上,兩個漂亮女生不想活了!】 【我朋友是周玲玲,她被陳洋偷拍了,陳洋刪了照片不承認,鬨到警察也沒管,現在我朋友周玲玲重度抑鬱了,想自殺,怎麼辦啊?】 【周玲玲和王甜甜要自殺了,都怪陳洋!陳洋刪了照片不承認,結果他後來把照片恢複了,傳播出去了!好惡心啊!】 【原來你們學校商學院國貿係的陳洋是一個這樣的人!!】 【】 而這個時候,顧晨舉手了。 審判長李康看向了顧晨,“原告律師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在李康看來,這個案子已經到這裡了。 事實清楚,證據清晰,已經可以在商討完之後進行判決了。 結果顧晨舉手了。 所有人都看向了顧晨。 連陳洋本人都覺得讓對麵兩個女的道歉不現實了,更不用說給周玲玲和王甜甜判刑了。 顧晨站了起來,拿出了新的證據。 “審判長,我有證據!” “這也是我的第二個訴訟請求!!” “控訴對方律師王海祥知法犯法,製造偽證,情節嚴重,根據《刑法》第三百零六條,要求判處被告方律師王海祥有期徒刑六年,並且吊銷對方律師從業資格!” “因為,抑鬱症證明是偽造的!” (50707401/37004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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