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0章 IRS(二)(1 / 2)

當然,現在IRS可不滿足於僅僅在國內“追錢”了,也許是覺得國內這潭水已經容納不下他們在裡邊折騰了?

錯!IRS顯然是不爽那些富商和跨國企業明目張膽的躲避他們的追查,造成巨額的稅款流失,所采取的措施罷了。

據統計,近幾年來,放棄美國國籍或綠卡的人數遠遠超過之前12年的總和,其中包括有許多百萬及億萬富翁,有分析將其歸結於美國嚴苛的稅收製度,這是眾所周知的,越有錢的人越不甘心自己辛辛苦苦掙來的錢,再拱手送出去。

雖然美國聯邦ZF通過百年來勤勤懇懇的洗腦,讓納稅的觀念深入人心,但這些富商通過離岸交易來偷稅漏稅已經是禿子頭頂上的虱子——明擺著的事情,而且通過離岸賬戶來走賬僅僅是最低級的避稅手段之一。

比如,一個住在美國俄亥俄州人,打算在羅馬的一家銀行開戶,那麼,這家意大利銀行就沒有義務告知IRS這名客戶的收入,甚至姓名。

天知道美國有多少人在海外開戶?又開了多少個賬戶?這讓“一心為國”的IRS覺得很難辦,所以從2010年開始,在IRS和財政部的推動下,美國國會通過了FATCA法案,要求外國銀行向美國稅務部門提供美國公民的賬戶信息,幾年過去,這份爭議很大的法案終於正式實施。

就在去年的7月1日,美國《海外賬戶稅收合規法案》(簡稱FATCA法案)正式生效執行,簽署了相關協議的其他國家有義務向美國通報美國居民在該國的資金情況,反之亦然。

IRS心心念念的‘萬裡追稅’終於成型,這份法案可是打擊本國公民海外逃稅的一項重要“利器”。

按照法案規定,符合條件的美國公民和美國綠卡持有者,隻要在國外銀行的存款超過5萬美元以上、持有的企業資產在25萬美元以上,都要向美國IRS申報相關賬戶信息。

外國金融機構也需要向IRS提供美國公民、綠卡持有者,或者三年累計往來美國超過183天以上的美國稅務居民的海外賬戶資料。

之所以這項法案能夠成功通過,其中很大的一個原因就是美國與Z國ZF已經就FATCA法案草簽了一份協議,根據協議,Z國將向美國ZF提供美國公民金融賬戶信息,而美國則會將Z國公民美國賬戶信息提供給Z國ZF。

這項法案對於Z國治理“裸官”等貪fu行為有著極大的推動作用,當然,事在人為,以老美的尿性,他們自然不會好心的為Z國ZF做嫁衣,更多的還是為了追討稅金,至於Z國的反腐工作,他們自然是能糊弄就糊弄,畢竟那些Z國tan官們在美國本土進行消費的行為,可是很大的刺激了愈發掙紮的美國本土市場。

所以,可以預見的是,在那些tan官們把錢花光之前,Z國ZF很難有所作為,至於花完了錢怎麼辦,自然是卸磨殺驢咯這還用說嘛?

不過,眼下楊橙可沒心情對那些倒黴蛋幸災樂禍,他自己也被籠罩在IRS的恐怖陰影之下,跟瑞茲做了簡短的溝通後,楊橙心思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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