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9章 敲打楊橙?(1 / 2)

在美國,不僅jing選總tong,多數重要選ju,包括總tong,參、眾兩院議員、州長、市長等等,都得花錢。

這其中,一大半的資金被用來作競選宣傳,一少半的資金用來安排人力、組織行程和谘詢活動。

實際上,租賃競選辦公室、發放員工薪水,到製作投放電視廣告、印刷派發傳單、以及四處走訪選民發表演講等等,雖然也是燒錢的重要部分,但更多的還是用於上交“過路費”。

美國處於一個比較特殊的ZZ環境,南北戰爭以後,為了維持好不容易得來的和平,在憲法上規定了這麼一條,就是允許各州自己有一部分內zheng自治的權利,而且受到憲法保護。

美國總tong,並不由選ju人直接選ju產生,而是由選民先選出選舉團,再由選ju團裡誕生總tong。

選ju團製度是美國特有的,選民在大選日投票時,不僅要在總tong候選人當中選擇,而且要選出代表50個州和DC特區的參議員100名、眾議員435名,共計538名選ju人,共同組成選ju團。

絕大多數州和DC特區均實行“贏者通吃”規則,即把本州或特區的選ju人票全部給予在本州或特區獲得相對多數選民票的總tong候選人。

換句話說,某位總tong候選人,想得到某州的支持,得先跟人家組成選ju團,而根據美國憲法和選ju製度,為了尊重各州的權利,必須要通過各州主管選ju人的組織,他們設置了一道門檻,就像是山大王設檻收費一樣,為了得到跟選ju人接觸的資格,各位總tong候選人,不得不向各州上貢。

這筆錢有多少呢?大概算一下,各位總tong候選人加到一塊的初選花銷,已經超過50億美元。

而其中勢力最大的兩大集團,合計花費超過30億美元,當然,這筆錢要包括候選人們向有資格的選民贈送的“無關ZZ傾向的善意禮物”,每個有資格的選ju人,在大選到來前,都會得到100—350美元不等的禮物。

美國法律規定,給一個全國性zheng黨的錢每年不得超過15000美元,但是後來《聯邦選ju活動法》取消了美國ZZ競選時注資總額的上限。

因此,在大選時期向總tong候選人們“合理收費”,就成了各zheng黨最重要的經濟來源之一。

這就像‘某信’一樣,平時發紅包是有限額的,但是大選期間沒有。

總之,這樣的花銷一般人根本消耗不起,所以美國那句看似自由的‘人人都可以競選總tong’的話,純屬放屁!

彆說一般人了,就連拉鏈頓夫人不也來求助了嗎?

理查德德斌沉思了半晌,“我會幫你籌備一次捐款活動,邀請dang派的友好合作夥伴前來助陣。”

拉鏈頓夫人愁眉苦臉的說道,“這還不夠,我們接下來計劃在主要票倉舉辦一次大型的巡回活動,用於鞏固票倉,這筆花銷預算上億美元,普通籌款能有1000萬就不錯了。”

理查德德斌拉下臉,“這麼多?有必要嗎?如果是為了開拓新陣地也就罷了,鞏固傳統票倉還需要花這麼多?”

拉鏈頓夫人苦著臉解釋道,“我也是被逼無奈,對麵的攻勢太猛,他們的資金實力非常強大,現在已經入侵了我們的傳統票倉,如果我們不做點什麼,陣地就要拱手相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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