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第 50 章(1 / 2)

我穿我自己 琅儼 11423 字 6個月前

琅儼/文

陳鋒原本還因為單鳴明說要給她一百萬而感覺到又是激動又是上頭的。

可當她聽到那一百萬都是由什麼錢拚湊出來的時候,她就很快冷靜了下來。

“你一共就那麼點錢,給了我開工作室的錢之後,不就隻剩25萬了嗎?你還要打官司的,而且你現在又是剛從家裡搬出來,又是辭職待業,還有很多彆的地方要花錢的。”

在邀請單鳴明作為受采訪人“明某”一起做那期報道的時候,陳鋒就已經明白了。她知道自己的好友要打的,其實是好幾起相當複雜的官司。

單鳴明和她說起過,自己不光想要告那兩個僅憑借一張偷拍到的照片就編她謠的人。

她說,她在朋友圈裡發的內容是認真的,也的確在考慮要向惡意傳謠言,並對她造成了惡劣影響的一部分人也追究法律責任。

她甚至還想向那兩名被人肉的無辜女孩也提供法律援助。

那幾乎就是要把那些在這件事裡作過惡的人給“一網打儘”。

如此一來,她需要的就不是一名律師,而是一個律師團隊了。

陳鋒還沒有對此進行過相關的法律谘詢,但她卻是覺得,即便單鳴明把母親和父親給到她的那80萬都給用上,都有可能會負擔不起這樣堪稱“龐大”的複雜官司。

在這樣的一個時刻,也許單鳴明才是她們兩個人裡更需要被支持的一個。

但現在,單鳴明卻是打算不光把那80萬全都拿出來,還要貼上自己原有的積蓄的一半,就為了支持她“做點事”。

“那就先不打這幾場官司好了。”

單鳴明給自己開了一罐冰啤酒,屈起膝來,把一隻腳放到了椅子上,盤腿隻盤一條腿。

她喝了一口酒,吃了兩片肉,說:“做生意和投資創業講究時機和風口。很多事,錯過了就是沒有了。打官司又不講究這些。證據我都已經公證好了,隻要能在追訴期過去之前起訴他們,那就夠了。”

見陳鋒依舊還在糾結、抗拒著,單鳴明便接著開解起她來。

單鳴明:“我相信,等你的第三期報道發布出去,很多人都都會成天擔心受怕,生怕自己哪天會突然收到法院的傳票。

“我就讓他們多怕一會兒。等到他們都覺得不會有事了,也以為這件事已經過去了,我再大張旗鼓地告他們,這不也很有意思嗎?”

她說:“生活不是意氣之爭。”

話雖如此,陳鋒還是感覺到落在她肩膀上的壓力,前所未有的大。

“可……可這樣的事我過去都還沒有做過!我也不知道該怎麼盈利。明明,你得知道,我連自己的工資都管不好,很有可能你給我的這一百萬,到最後我連到底是怎麼虧光的都不知道!”

聽到這裡,單鳴明不禁感到有些好笑。

她問:“你以為天使投資人為什麼前麵要加一個‘天使’?隻要你有一個足夠好的夢想和一個以此為支撐的項目,‘我們’就能從天而降。很多時候,判定一個項目或者一個人值不值得投,隻憑個人的感覺。”

而單鳴明的這次“從天而降”,則會直接花去她所有個人資產的80%,並隻給她自己留下25萬用來應急。

她看著此刻的陳鋒,眼前似乎浮現起了接受了她的天使投資的陳楓。

原來兜兜轉轉,最後還是你,也還是我。

單鳴明又燙起了火鍋涮菜,仿佛她剛剛做了的決定,隻不過是明天要去買一箱菠蘿味啤酒回家備著這種尋常小事的決定。

她一邊撈著鍋裡浮起的鴨血,一邊說道:

“如果你怕錢不知道怎麼的就花光了,也可以讓我來當你的財務官,在花錢之前,都先來找我過目。我會幫你做好成本控製。

“不過話可得說在前頭,既給你投錢,又給你乾活,我就不光是你的投資人了,我還會是你工作室的聯合創始人,工作室得要有我一半的股份。”

見陳鋒完全不懂這些,單鳴明就給她接著解釋起來:“一開始的時候,我們倆都各有50%的股份,等到後期再有投資進來的時候,會根據融資方案稀釋我們的股份。不過那都是以後的事了。”

單鳴明說:先開張。先把工作室開出來了,把你的第三期報道發出去,彆的全都可以再慢慢說。

單鳴明的態度太篤定了。

因為這樣的事,她其實已經做過不止一次兩次了。

可陳鋒卻是切切實實的被她給激勵到了。

在這個晚上,陳鋒和她勾肩搭背著,聊起了她未來的願景,也扒拉起了她這一係列報道裡的“X因素”。

她還說起了很多很多工作室開張所需要做的事。

“我要租一間大房子,和你一起住!然後把我們的工作室也放在那裡!”

“駁回,我可不喜歡住在人來人往的工作室裡。”

“那我要租一間大房子,和你一起住!”

“咳咳,我可能更喜歡自己一個人住。”

“單明明!你怎麼可以這麼冷酷無情!小姐妹要控訴你了啊!”

說著,陳鋒脫了拖鞋,拎起一瓶啤酒就踩上了椅子,大聲控訴單鳴明居然不願意和她住在一起!

可是玩這一套可搞不定單鳴明。

其表現形式可能是當22:43到來時,單鳴明甚至能直接丟下正在發表大型演說“我有一個夢想”的陳鋒,並進到自己的屋子裡,關上門來接那個“重要電話”。

今晚的陳鋒在單鳴明這裡喝到陷入昏睡。

那讓她直接在單鳴明用來工作的書房裡打了地鋪。

陳鋒是習慣晚睡晚起的。

這也就讓第二天的單鳴明不得不把前一晚堆得一塌糊塗的客廳桌子都收拾好了,然後才在那裡做了份早餐,也泡了杯咖啡,然後繼續她的工作。

是的,“工作”。

她雖然已經從明明爸爸的公司裡離職了,也拒絕任何由單總那裡發來的工作,但這幾天的她,卻並非是無所事事。

在待業在家的這些天裡,她認真地思考起了自己該做些什麼。

其實,在她決定代單明明在這裡做出點什麼的時候,就已經想好了推遲發起訴訟的日期了。

就好像她所說的那樣,生活不是意氣之爭。

現在的她,還沒法奢侈到可以拿出那麼多的現金來打一場注定不會有很多賠償的官司。

但那一百多萬到底該用來乾什麼,她其實還沒有理出個頭緒來。

單鳴明在自己創業,和去她熟悉的領域找一份工作之間來回搖擺。

這樣一來,她就需要先去重新熟悉這裡的行業、投資與創業的環境、以及所謂的……“風口”。

然後她就會發現,很多她原本已經很熟悉了的東西,在這裡完全受到了顛覆。

她需要在這個對於她來說並不友好的世界裡,去重新理解“規則”。

也正是因為這樣,過去一周她的工作量反而比她還在明明爸爸的公司上班的時候要多了許多。

她給自己劃定了幾個本金在一百萬之內的,可行的創業方向。

圍繞著這個題目,她已經做了許多“功課”了。

可現在,她決定把錢投給陳鋒。

於是先前的那些行業報告,就都可以擱置了。

原來,在繞了那麼一大圈之後,她還是得去做她最熟悉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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