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案結(1 / 2)

村邊杏花白 方便麵君 8649 字 6個月前

縣令聽了其母之言, 並未言語,過了許久才道:“今日我聽聞鵠山鄉有一戶人家,其所種稻禾, 一畝田收成七石。娘覺得這事是真是假?”

縣令之母道:“凡事都得眼見方為實。”

縣令頷首:“正是,因而我打算明日到鵠山鄉一趟。而娘所提的曲家之事,巧得很,那個畝收七石穀的人家就是曲家。”

縣令之母也覺得事情過於湊巧, 像是特意安排好的,不過縣令之母並沒有被冒犯的不悅感,她道:“那你此去,若是遇到曲家娘子喊冤, 你正好可以審理此案。”

縣令:“……”

他忍不住問, “娘何以對曲家另眼相待?”

縣令之母微微一笑, 道:“說來我確實有私心。你爹步入仕途的頭幾年曾經回京述職, 我跟著他到京城居住時,結識了一位朋友,她是文繡院的繡娘……

“當初我的壽辰, 我之所以收下董氏的祝壽圖, 那是因為它讓我找到了一些熟悉的痕跡。後來我找董氏打聽才知道, 那幅刺繡跟我那發小確實有些淵源。”

縣令問:“難道是娘房中藏品中最多繡作的洛大娘子?”

縣令之母頷首:“沒錯, 正是文繡院的繡娘之首的洛掌固。她曾有一個引以為傲的弟子, 隻可惜後來發生意外,那弟子的手指廢了根,無緣進入文繡院。她那弟子後來嫁了人, 便銷聲匿跡了。董氏提及這曲娘子正是那皇繡世家嶽家之女,跟洛掌固的弟子也對得上號。”

縣令感慨:“真是緣分啊!”

“不說私心,你管轄的縣發生了以親子冒充他人的遺腹子, 以謀奪家產之事。你身為縣令,斷案平冤、教化百姓責無旁貸。這些人視朝廷刑律於無度,必須作出公正的處理,警示教化鄉民,往後方能減少此類事件。

“你的表弟知永城縣,為政有名聲,連彆的州縣不能決斷的案子都交給他處理,因為他斷案嚴明矜謹,不會因案子小而敷衍了事,你當習之。”

縣令之母姓韓,是當朝副相之一的王左丞大女婿韓億的姑母,因而縣令的表弟正是韓億。二人也是同年,他們都是上一次殿試的進士,縣令來了清江縣,韓億則在亳州永城縣,縣令之母難免會拿二人來比較。

好在縣令也不嫉妒自己的表弟,他表示謹記母親之言。

翌日,縣令便以體察民情為由前往了鵠山鄉。

——

曲嘉雨幾乎是剛得到縣令來了的消息,便立馬往曲家跑,也顧不得會被人看見,直接從前門跑了進去:“樂姐姐,縣令體察民情來了!”

曲清江還在想趙長夏到底去做什麼了,兩日都不曾回來,心裡難免擔憂。聽到曲嘉雨的話,便猜是不是趙長夏請來的縣令。然而縣令又豈會為了一件民事案子而跑下鄉?

她道:“我知道了,阿雨你先回家去,我去請縣令主持公道!”

曲嘉雨不依:“我也要去!”

“阿雨,你與我同去無疑於告訴彆人,你是站在我這邊的,我不希望你也成為被排擠的那一個。”

曲嘉雨道:“我爹先前讓我彆再總是往樂姐姐這兒跑,說是彆人看到了會覺得他對三伯父的家業虎視眈眈,派我來跟樂姐姐套近乎。可事情到了如今這個地步,樂姐姐的繼承人身份已經沒什麼可質疑的了,所以我才不會聽他的。”

曲清江心裡熨帖極了,沒有再阻攔她,與她帶著田氏、李氏一同出了門。

她們剛出門,便立馬有人跑去跟曲銘通風報信,後者聽說田氏也在,又驚又俱,還十分憤怒:“田氏果然被她們藏了起來!”

“聽說縣令來了,我們不能讓她們見到縣令。”曲湖當機立斷,讓自己的兄長和他的表親們去攔人。

不過他們還是晚了一步,縣令是衝曲家來的,來了後自然沒有在裡正那兒多待,一邊詢問窮苦百姓的情況,一邊往曲家去。

裡正並沒有發現縣令的真正目的,跟著縣令來到了離曲家不遠的地方,然後就看見了曲清江一行人被一群男子攔住了去路的事情。

“這是發生什麼事了?”縣令問。

裡正聯想起前兩日的事情,覺得有些不妙,剛想解釋,縣令已經走了過去。還傳來曲氏族人的聲音:“樂娘,家醜不可外揚啊!”

曲清江看見縣令過來,立馬悲戚地哭道:“民婦有冤,求明府為民婦做主!”

曲氏族人心裡一驚,自知晚了一步,便趕緊道:“這種小事,我們自家人替你討回公道就好,何必勞煩明府?”

曲清江不管他們,徑直來到縣令麵前陳述了田氏及其夫用他們的孩子假冒她爹的遺腹子,再夥同其族人謀奪她的家業之事。

曲氏族人一聽,便知道田氏果然已經出賣了他們,心裡一涼。

縣令假裝自己是第一次知道這件事,十分憤怒地道:“豈有此理,本官治下竟然還有這等事?必須嚴查,全部都帶回衙門處理。”

攝於官府的威嚴,田氏等都不敢反抗,畏畏縮縮地被帶去了衙門。曲銘等人也被告知到衙門候審,他嚇得腿都軟了,覺得這事已經超出了他們的掌控,玩脫了!

曲湖問:“趙長夏在哪裡?”

他的兄長回答他:“沒看見他。”

曲湖靈光一閃,想通了一些事,懊悔道:“難怪這些日子沒看見他出門,他必定是前兩日便離開了鄉裡!我說縣令怎麼會這麼巧就下鄉體察民情,原來是他搞的鬼!”

不管他們如何懊悔,這事都已經不是他們可以操縱的了。

一乾人等被帶到了衙門升堂審理此案,田氏用自己的兒子假冒曲鋒的遺腹子來認親之事證據確鑿,已經沒有疑議,而唯一需要縣令明辨的是這事是否是曲氏族人在背後策劃。

曲銘等人自然會狡辯,說壓根沒見過田氏之夫,而田氏又沒有證據指證他們,雙方便隻能扯皮條。

縣令正頭疼之際,趙長夏押著一個男人過來,說是此案的相關人員。田氏看見他也落入趙長夏之手,不禁心如死灰,悲戚地哭了起來。

此人正是田氏的丈夫鄭通,他從同夥那裡得知田氏認親失敗後,便立馬逃到了鄰縣去。不過他一直做賊心虛,擔心官府會派人來抓他,所以他一直都跟同夥保持聯係。

趙長夏找到那穩婆和郎中,拿到了他們貪圖錢財,答應替田氏扯謊的口供,又打聽出了那個同夥的下落,再跟蹤他找到了鄭通的藏身之所。

鄭通被抓到後,自然免不了趙長夏的雞毛撣子伺候,等他被收拾得服服帖帖,答應幫忙指證曲銘之後,趙長夏才將他帶來衙門。

到了堂上,鄭通原本想反悔,畢竟事後他還能以這事要挾曲銘,找曲銘要錢。可當得知他們夫妻若是主謀,則要被判一年徒刑,若不是主謀,還可以減刑之後,他再也顧不得長遠的事,隻想先減輕眼前要遭的罪。

“是曲銘指使我們這麼做的!”鄭通不僅指認了他,還給出了證據,“我一個賭徒,身無分文,我哪兒來的錢收買穩婆和郎中啊?還不是他給了我們錢,說事成之後,將曲家的家業三七分,我們得三成,他得七成。”

縣令又審問穩婆與郎中,他們老實交代了鄭通給了他們多少錢,而這筆錢確實超出了鄭通的能力範圍,就算他賭贏了一次,可以他這有錢就要揮霍個一乾二淨的性子,不可能會攢這麼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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