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日,子晴剛換上了桃紅色的撒花蘇錦長身立領棉襖,有點像旗袍的樣式,同樣的領口和袖口有一圈白狐毛,正坐在梳妝台整理服飾,林康平給她插了一隻鑲著翡翠的金釵,子晴忽然想起來那日文三說的話。問道:“成日總說文家文家的,究竟文家是什麼來路,為什麼文三說,憑他們家的出身,科考似乎探囊取物一般簡單?還有,文三的爹爹不是告病回鄉休養了嗎?怎麼他還會有一品大員的女兒肯嫁給文三?”
“我還以為你不會問這些呢?少爺的祖父曾做過二代帝師,官拜一品大學士,文家的大老爺現在是兩廣總督,是從一品,少爺的夫人家應該也是從一品的吧,文家二老爺出任戶部的侍郎,三老爺以前是巡鹽禦史,還有,文家的近支還有出任巡按,知府等等,所以,文家也算家大業大了。”
“聽著好像官都挺大的,算了,我也記不住,我怎麼覺得當官的不是有什麼回避製度嗎?怎麼文家一門就出了這麼多的大官?朝廷難道不擔心嗎?”
林康平摸摸子晴的頭,悶聲笑道:“小腦袋瓜子想什麼呢?這也是你我能Cao心的事?咱們呀,還是趕緊出門,一會廟會上的人更多了,我瞅著你的棉襖大抵都是紅的,配這個大紅羽紗的披風不是很好看,昨日我出門,給你相中了一件純白的兔毛披風,我買了回來,今兒正好試試。”
說完林康平打開一個包袱,給子晴披上了披風,端詳了一下,說道:“果然還是這個白色更合適些,可惜,沒有純白的狐狸皮子了,隻好將就這兔毛的,我聽說大戶人家有什麼銀鼠皮子,還有什麼東北的貂皮,等我找到合適的再給你換一件。”
子晴聽了忙道:“不用了,過幾天咱們就回家了,家裡那邊有一件棉襖對付就蠻夠了,我有那些的棉襖呢,哪裡用著這些,沒得浪費了。倒是你自己,常出門在外的,備一件倒是正經。”
兩人攜手出門,離隆佑寺老遠就下了馬車,因為人實在太多了,林康平緊握子晴的手,擠進了人群,果然有好多身著民族服裝的在載歌載舞,基本一個民族一個位置,不光有民族舞蹈,還有民族小吃,民族服飾,在廟會轉熱了,子晴便把披風脫了,林康平習慣性給她擦汗,子晴看著林康平做這些,嫣然一笑。
兩人不覺又轉到了那日的酒樓前,子晴正在試苗族的銀飾,旁邊正好有賣苗族糍粑的,苗族竹筒飯,竹筒雞雜的,子晴要了份雞雜,用簽子紮著吃,時不時喂林康平幾口,味道還不錯,香氣四溢的,又放了不少辣椒,正是子晴愛吃的,所以連頭上的銀飾還沒取下來,子晴就吃上了,還是平時出門的機會少,一點也沒想過這樣做有什麼不妥,要是曾瑞祥和沈氏見了,準得罵她,“哪裡像個閨秀的樣子?”
可是偏偏在林康平眼裡,子晴的笑靨就是他最好的回報,自然不會去說什麼掃興的話。
這時,那酒樓裡仍舊坐了那四個人,所不同的是,今天站在窗戶前的是那個不苟言笑的二哥,李二公子。
李二公子一直是清冷沉悶的個性,外人幾乎看不出他的喜怒來。此刻突然看到不遠處的一個美麗的紅衣女子,在太陽底下頂著一頭閃閃的銀飾,正大快朵頤,巧笑嫣然,顧盼生輝,李二公子這一瞬間,砰然心動。恨不得把世間的美味捧了上去,隻為一睹她的笑顏。
這時羅大公子湊了上來,趴在窗口,不期然也看見了子晴,說道:“咦,那不是那天的女子?我還以為今生再也無緣得見了呢?想不到,居然又碰上了,還真是有緣呢,可惜羅敷有夫了。這兩人還真是恩愛,上次看到這男的幫她擦汗,這次居然又看到了。看到沒有,這女的給男的喂食呢。你說看她這樣在外頭吃東西,居然一點也沒覺得不雅,真想把世間的美味捧了上去,隻為換她一個開心的笑顏。真是羨煞我了。她要是這樣深情地瞅我,喂我東西吃,就算是毒藥我也甘之如飴。”
羅大公子說出了李二公子心裡的話,李二公子稍稍皺了皺眉,很快,又恢複如常了。
那個年輕點的公子忙擠過來了,看著不遠處的子晴,說道:“那天看了她的後背,讓我好幾天浮想聯翩的,沒想到看了正麵,更讓我心動,我打賭她的皮膚是天然的,什麼也沒擦。真是清水出芙蓉啊。嘖嘖,眼裡的柔情都能滴出水來。誰***這麼有福氣娶了她?我滅了他去。”
“滅滅滅,滅你個頭,你懂什麼?那天還嘲笑了我半天,還什麼清水出芙蓉,小孩子一邊呆著去。你才多大呢?你以為你滅了人家丈夫,人家就能看上你了?沒見人家兩口子多恩愛?再胡說八道的,仔細回家我姑母又要捶你。”
“閉嘴,吵死了。羅馳,你去查查。”李二公子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