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晴想了想,便說道:“確實是沒緩過來,不過,素日在家,我娘常說我,‘都賴女婿慣的毛病,這成親後反倒比做女兒時還鬆快,虧的你沒有家婆,不然,該多嫌棄你呢。’”
“你說的家婆是婆婆嗎?”馬氏問了一句,看了餘氏一眼。
餘氏沉著臉,本來,昨日見林康平張羅要帶老頭去京城看病,和幾個兒子均攤藥費,她想著,林康平畢竟還是念幾分舊情的,不如就此把他拿住了,當個兒子看待,不吃虧,誰知子晴一點也不買賬,想吃頓媳婦飯也不成。
“嗯。對了,大娘,今日咱們在家要做什麼嗎?怎麼沒見書興幾個?”子晴問道。
餘氏的臉鬆了幾分,說道:“康平不是還有一個大姐嗎?昨日匆忙,也沒接來看一眼,她還不知你們回來了,這不,讓書興幾個去接他大姑一家回來住幾天。”
子晴一聽,敢情還惦著自己的見麵禮呢?
想到了子晴的見麵禮,餘氏的神色好了很多,說道:“他大姐這些年也沒見過康平,心裡惦記著呢。康平倒是回來過兩次,可每次連半個時辰也不待夠,這孩子,也不知在忙些什麼?”
子晴笑道:“大娘不說我還忘了,是我的疏忽,早該去接的。”這見麵禮,該給的還是要給,還不如主動點,讓餘氏高興些,至於想做子晴的家婆,那是不可能的。
子晴還沒來得及放下碗筷,就見院子裡進來了一大堆人,子晴猜出了那個年齡最大的就是林家大女兒,什麼名字子晴一時還沒想起來,好在也不用叫名字,直接喚了一句:“大姐好。”
誰知林紅英幾步上前,一把拉住子晴,十分親熱地笑道:“三弟妹還是這麼白淨,我時常念叨,這三弟可是有福氣的,娶了一個這麼白嫩水靈的媳婦。”
白嫩水靈就叫有福氣?子晴還真不能理解,林紅英的手上都是老繭,摩挲著子晴的小手還真有幾分硌的慌,最主要的是,好像是剛喂過豬過來的,米糠樣的東西還粘在手上,一股豬食味,子晴剛抽出來,又被對方握住了。
子晴一看對方,想是來的匆忙,也沒換件見客的衣裳,就是那種自己織的土藍布,頭上的銀簪也沒有了,子晴仿佛記得她家的條件還算好的,第一次見麵,人又利落孩子們也看著不錯,這一看,可是比第一次見麵差了不少。
子晴可不知道對方的心思,第一次見麵,這林紅英存著幾分比試的心思,自然要好生穿戴一番。十年過去,林紅英又生了兩個孩子,老大娶親,花費了不少,日子比起子晴第一次見,確實是差一些。倒也沒像子晴看到的這樣落魄,主要是這一次,林紅英自知自己比不過,還不如裝個窮,興許,還能多撈些好處呢?所以,就把自己家常在家做活的衣裳穿了來。
林紅霞一家也來了,原來這餘氏,見小紫他們買了這些肉和骨頭,還有魚,便想著莊戶人家一年也吃不上幾頓這樣的好飯,便把自己的兩個女兒都喊了來,也算打打牙祭。
子晴見這些小輩都不認識,不過,有兩個男人還是應該招呼一聲的,一個是林姐夫,一個是林妹夫,子晴趕緊跟小紫使了個眼色,小紫進屋取了東西,子晴趁機把自己的手解放了,有了這些花洋布,林紅英也不用再拉著子晴的手了。
也不知林耀祖那怎麼樣?要是能撐個一兩個月,子晴還是帶著孩子們進京吧,真受不了。
不是子晴矯情,嫌棄農村人,子晴本身也是從農村出來的,子晴的認知是,你可以窮,可以破,但是,要乾淨,做人要勤勞,有的是農村的孩子穿的打滿補丁的衣服,可是,這衣服,補得乾淨整齊,外人一樣看重你。這一點,沈氏就做的不錯,子晴幾個小的時候,那些舊衣服,沈氏都補好洗乾淨,鄰居們見了,誰不誇沈氏的手巧?
因為大家都窮,一個村子裡,富的不過是兩三家,有幾家的孩子不穿帶補丁的衣服?故而,還真沒有因為衣服帶補丁而受歧視的,隻有因為臟,因為邋遢被人說閒話的。
林紅英和林紅霞兩家因為趕路,便沒有吃早飯,餘氏端上了昨日的紅燒肉,估計是胡氏特地留的,想必是早算計好了的。
馬氏的眼睛也是狠狠地剜著這碗紅燒肉,昨日她幾個兒子可是沒吃夠呢,哪知道這胡氏還藏起來一碗,便嘟囔了一句:“倒是便宜了外人。”
偏生餘氏的耳朵尖,聽見了,想罵她幾句,看見自家的兩個女兒,還是把話吞了回去,暗想,這老二媳婦是越來越跟她離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