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1章 你搶了我的東西(2 / 2)

世紀聯華超市旁邊,有一家咖啡廳。

麵積不算太大,40平米左右的樣子,或許是感覺店裡的座位不夠,這家咖啡廳的老板又在門口放置了4把遮陽傘,每一把遮陽傘下,都有兩張咖啡桌。

從超市裡出來的霓霓,就坐在最靠近路邊的一張咖啡桌旁,而在她對麵的,正是有著國際影後之稱的張紫衣。

“你為什麼要跟著我?”

咖啡店的服務生,才把兩杯咖啡送過來,放在桌麵上,霓霓便有此一問。

“嗬嗬…”

張紫衣輕笑。

“橫店的馬路這麼寬,你怎麼知道我是在跟蹤你?”

這話問的輕挑,可是,還真就把霓霓給問住了。

是啊,我該怎麼說呢?

我總不能說是我的保鏢曹青蘭發現你圖謀不軌吧?!

要知道楊浩可是有交代,曹青蘭的身份能不暴露就不暴露,你就對外講,她是你的助理就成。

不過還好,霓霓聰明,眼睛一轉就計上心來。

“哈哈,紫衣姐,我跟你開玩笑的。

我就是遠遠的看見你,感覺你是圈裡的前輩,便想請你過來喝杯咖啡。

怎麼著,請你喝杯咖啡你還不樂意呀?!

不樂意就算了。”

講到這裡,霓霓直接變臉,站起來,轉身就要離開。

呃…

瞅著這一幕,張紫衣有點懵b!

這人是屬狗的吧?

怎麼說變臉就變臉呢?

要知道當初拍攝電影《最愛》的時候,她也不是這個樣子呀。

嗯,沒辦法。

想展現自己強勢一麵的張紫衣,這時候,突然就陪起了笑臉。

“霓霓,說什麼呢?

我也就是給你開個玩笑,你怎麼還真就發火了?

趕快坐下,趕快坐下。

沒錯,我就是從橫店影視城那邊一路跟著你過來的,目的也很簡單,就是想跟你交換點東西。”說話的同時,張紫衣就從她的包裡掏出來一份製式合同,放在了咖啡桌的桌麵上。

【演出合同

甲方:華壹兄弟傳媒

乙方:張紫衣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甲方聘用乙方參加《十二生肖》(以下簡稱本劇)劇組工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甲方攝製電影,擔任角色bonnie的扮演工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今後如更改所攝電影名稱,不影響本合同的有效性。

…………】

合同為製式合同,霓霓隻是掃了一眼,就重新在咖啡桌旁邊坐了下來。

“紫衣姐,有話你就直說。”

“好!”

張紫衣淡淡一笑。

“霓霓,你搶了本屬於我的角色,是不是也應該給我補償點什麼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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