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她拿錢砸人,在網上被罵過,也被吹過,還影響到線下,但她都沒放心上。因為這件事後,來工廠應聘的女性變多了,設立的諸多調解、救助渠道也接到了更多的案子。很明顯的,她的知名度變廣了,對她抱有期待的人變多了。
她跟於敏商量開設幼兒園的事。
並不是所有家庭的矛盾都是暴力。相當一大部分家庭婦女的苦處,在於被困住了。
孩子要照顧,老人要照顧。
比如於敏的兩個姐妹,如果不是為了孩子們,早就出來打工了。誰要在家裡當老媽子?
韶音的決定仍然是從身邊做起。創辦私立幼兒園,給員工們一些隱性.福利。當孩子不用擔心了,她們就放心從家裡出來了。至於照顧老人?
“你怎麼不照顧?那是你爸,是你媽!”
“你爸媽辛辛苦苦一輩子,給你攢錢買房子、娶媳婦,你居然不照顧他們,你不孝!”
“什麼?娶了媳婦就是為了照顧他們的?可是買的房子沒給我啊!不是給我買的,我又不欠他們的,關我什麼事?”
“誰的爹媽誰照顧!”
手裡有了錢,底氣就足了,敢發表自己的看法,甚至堅持自己的看法。
寧可自己賺3000塊,每個月花3500請護工照顧老人,也不自己在家操勞了。
一開始是舍不得的,還很心疼多花的錢,但於敏就勸她們說:“為什麼要你們掏錢?自己存著啊!開卡去,存自己名下,密碼隻有自己知道!讓男人掏這個錢!”
自己掙錢自己花,底氣足。
錢攥在自己手裡,腰杆子硬!
至於省了多少錢,誰感激你啊?男人還覺得你花著他的錢,是他養著你呢!
現在讓他們知道,她們可沒要他們養著,每個月都往家拿工資,少一天天的充大爺!
這事又給韶音帶來了一些風波。
那些老婆撂挑子的男人,來韶音的廠裡找麻煩,甚至到店裡找麻煩。
韶音該報警的報警,該索賠的索賠,一點沒手軟。
*
轉眼又是三年過去。
沈瓊二十八了。
她已經結婚三年了。被陸明霄打臉後,她很快跟男人確定關係,並結了婚。
主要是受不了吳靈惜的念叨。吳靈惜每天不厭其煩地訴說著重複的話,一天兩天可以忍,一個月兩個月也能忍,但時間再長點,要怎麼忍?
煩都煩死了。
為了擺脫吳靈惜的念叨,沈瓊選擇了結婚,來堵住她的嘴。但三年後,她遇到了新的麻煩。
她一直沒生孩子。不是不孕,而是她一直不想要孩子。她才二十八歲,正是事業上升期,要孩子至少耽誤一年時間,她不想現在影響到事業。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隱蔽的原因,那就是她不愛現在的老公。她不愛他,不想給他生孩子,更不想為了他而耽誤自己的前程。
但她老公開始急了,而她婆婆早就催了,這會兒吳靈惜也加入了催生孩子大軍。
“想生你們自己生!”沈瓊被逼瘋了,一氣之下說道。
這下不得了,鬨起來了。
“你不想生孩子?那你不早說?早知道你不想生孩子,我兒子根本不會跟你結婚!你這是騙婚!”她婆婆鬨起來。
吳靈惜也各種勸,什麼年紀到啦,早晚都要生不如早生,巴拉巴拉,還是老一套,聽得沈瓊的耳朵都起繭子了。
她男人也不是個東西,想要強迫她生孩子。沈瓊嚇到了,拿床頭燈砸了他一頭的血,然後慌慌張張地跑出去了。
走到路上,她才發現自己跑出來太急,鞋子都沒有穿。
車流川湧不息,路邊霓虹閃爍,然而沒有任何人為她駐足。
沈瓊抱緊雙臂,隻穿了單薄毛衣的她被凍得瑟瑟發抖,想起剛才可怕的情景,忍不住落淚。
很巧,韶音跟一個年輕女人從便利店裡走出來,開車要離開。
“姐!”沈瓊看到了,立刻衝上去,扒在了車門上。
韶音似乎很意外看到她,降下車玻璃,問道:“怎麼了?你有事?”
她現在像是沒事的樣子嗎?
沈瓊看著她光鮮的穿戴,看著她美麗奪目的臉龐,看著她開的豪車,忽然間再也沒有了嫉妒,她失聲痛哭起來:“我錯了!姐!我錯了!”
她當年不懂事,居高臨下地衝她指指點點,傲慢極了。
後來她發現事情跟她想象中的不一樣,但是為了麵子,她仍是嘴硬。
現在她終於知道苦了。
在跟當年的沈萱一個年紀,被同樣逼婚,嫁給不愛的男人,經曆不幸福的家庭後,她終於後悔了,知道了當年的自己有多傲慢,錯得有多離譜。
她痛哭出聲,涕淚交加,狼狽極了。
車外寒風凜冽,隻穿著單薄毛衣,踩著臟兮兮襪子的沈瓊,看上去可憐極了。
韶音扭頭對副駕上的女人說道:“後座上有毯子,你拿過來遮一遮,彆凍著了。”
因為開著車窗,寒風灌入車裡,她心疼那個女人。
仿佛一點點都沒察覺到她擁有血緣的妹妹在車外被凍得牙齒打顫。
沈瓊的心裡如墜了一坨冰,令她一瞬間失聲,哭不出來了,也傾訴不出來了。
而韶音仿佛才發現她的不妥,客氣地詢問:“需要我幫你打110嗎?”
沈瓊怔怔的,說不出話來。
她可能搖了搖頭,但她自己完全沒意識。
隻見她美麗的坐在溫暖車內的姐姐,取出兩百塊現金,遞出車窗:“吃個飯,然後打車回家吧,可憐見的。”
沈瓊接過。
眼淚仿佛被凍在眼眶裡。
她僵硬地轉動脖子,看著車輛啟動,從她身邊擦過。
沈萱走了。
她送彆人回家了。
是一個沈瓊不認識的人。看著拘謹的樣子,她們也才剛認識不久。
但姐姐寧可送一個沒什麼關係的人回家,也不願意讓她上車,送她回家。或者帶她回她住的地方,給她一杯熱茶,聽她說一說這些年的苦。
是為什麼呢?
沈瓊低頭,嗚嗚地哭。
是因為她錯得太多,姐姐已經不認她了。
沈瓊一手捂著眼睛,在路邊哭得不能自已,拿著兩百塊,去餐館大吃了一頓,花得隻剩下兩塊五,買了瓶可樂,一邊喝,一邊往家走。
她要跟男人離婚!
馬上離婚!
但是對方不願意跟她離婚,除非她生個孩子。
吳靈惜也不願意,氣得直哭:“你姐離婚!你也離婚!一個個都這樣!離婚離婚!好好過日子就這麼難嗎?”
“還不是你逼我!”沈瓊發瘋地大喊道,“我本來就不想結婚!也不想談戀愛!我隻想發展事業!你為什麼要逼我!”
喊完,她怔了怔,然後吃吃地笑了。
耳邊仿佛響起一聲輕蔑的:“媽拿刀架你脖子上了嗎?還不是你自己想嫁!”
那是她曾經說沈萱的話。
她愈發笑得瘋狂了。
吳靈惜被她嚇到了,不敢再逼她。她已經失去了一個女兒,不想再失去第二個。
她不再阻攔小女兒離婚。
隻是,她的支持沒什麼用。
沈瓊的老公沒打過她,訴訟離婚不容易,對方拖著她,不肯離,她一點辦法都沒有。
沈瓊又去求助姐姐。她知道姐姐在做什麼,也知道姐姐手下有一群經驗豐富的離婚律師。
但韶音不接她的電話。
她打電話去韶音所設立的谘詢機構,對方願意登記信息,但是卻告訴她說:“沈女士的情況不算太困難,所以可能會往後排一下。”
沈瓊讀過書,有經濟基礎,還懂得各種維權方式,比那些沒讀過多少書、手裡沒錢、求助無門的人好太多了。資金有限的情況下,他們優先幫助最困難的那些人。
沈瓊掛了電話,捂臉痛哭。
如果現在她還是沈萱的妹妹,沈萱一定不會不管她,她就不會落到現在這樣的境地。
但,這都是她應得的。當年她沒有幫姐姐,現在姐姐也不會幫她。
最終,沈瓊還是跟男人離婚了。
她發了狠,對男人說道:“如果我意外懷孕了,我一定會打掉!懷一個,我打一個!看誰耗得過誰!”
男人敲了她一筆錢,跟她離了婚。
沈瓊的離婚過程比之沈萱容易很多。但她絲毫沒有贏過姐姐的得意與驕傲,反而無比後悔。
如果她沒有跟姐姐決裂,現在就不會無依無靠。
如果當初她發現母親的真麵目時,沒有嘴硬地讓姐姐將母親接走,而是承認當年的過錯,求取姐姐的原諒,她現在一定不會如此孤單。
她太孤單了。
吳靈惜的愛,再也不能讓她感到溫暖。她隻覺得可怕,陰冷而束縛,那就像是蜘蛛吐絲結成的網,又像是毒蛇吐著的信子。
“瓊瓊啊,媽找了一個離過婚帶著孩子的男人,你不是不想生孩子嗎?正好那個男人有孩子,不用你生了,你覺得這個——”
她沒說完,就被沈瓊大聲打斷了:“不好!不好!統統不好!”
她眼珠子都紅了,神情近乎瘋狂地看著吳靈惜道:“我不想結婚!不想!你為什麼非要我結婚!當初害了姐姐,還不夠嗎?姐姐都不認你了!你怎麼會覺得你這麼對我之後,我還會認你?!”
瘋狂嘶喊出聲後,她大口大口喘著粗氣。
吳靈惜嚇到了。
“瓊瓊……”
“彆喊我!”沈瓊一揮手,製止她的話,神情逐漸變得冷漠,“我受夠了!你永遠也不會覺得自己錯了!你從來不會聽我們的聲音!你覺得、你想、你認為!你從來不接受不同的意見,不聽我們說話!害了一個又一個!姐姐不認你,是對的!我也不會認你了!”
說完,衝進房間,開始收拾行李箱。
她要搬出去,離開這裡,離開吳靈惜身邊,自己一個人生活。再孤孤單單,也比生活在吳靈惜的窒息下好!
“瓊瓊!媽錯了!媽錯了!”吳靈惜進去攔她,因為阻攔不住,像個小孩兒一樣,幼稚地撒潑、奪取,甚至坐在地上抱住她的腿大哭。
沈瓊也哭了:“你知道錯了?你以後不給我介紹男人了?我一輩子不結婚,你也不會再念叨我一句了?”
吳靈惜哭著搖頭:“媽不說了!不說了!”
再說下去,小女兒也要失去了。
沈瓊淒愴地笑了一聲,卻道:“那你能管住自己的臉,不讓臉上露出失望嗎?你能管住自己的眼睛,不讓眼睛裡流露出歎息嗎?你能管得住自己的心,打心底認為不結婚也沒什麼嗎?”
否則,她隻是嘴上不說,又有什麼用?家庭氛圍還是一樣,沒有絲毫變化啊!
吳靈惜這下隻是嗚嗚地哭了。
她拚命搖著頭,想說她可以,她怎麼都行,瓊瓊不要離開媽。
但是她說不出來。女兒會這麼問,顯然看透了她,也不會再相信她。
沈瓊低著頭,眼淚掉得洶湧。
她何嘗想拋下媽媽。
她也曾想做個孝順的女兒,一輩子孝順媽媽,她們過得幸福又快樂。
但……
就當她懦弱吧。她做不到孝順吳靈惜,以吳靈惜要的方式。
“我每個月會給你打錢。”
扯不動行李箱,沈瓊索性放棄了,隻帶著證件和手機,大步走向門外。
“瓊瓊!!”吳靈惜撕心裂肺地哭喊。
然而沈瓊頭也不回。
*
韶音從灰灰那裡聽說了。因為吳靈惜哭得暈厥過去,情況不大好。
韶音替她打了個120電話,就沒管了。
她手裡有錢。韶音每個月會給她打錢,從今往後沈瓊也會給她打錢,一個年紀不大又有錢的老太太,是不用人管的。
至於她的精神需求、感情需求?
抱歉,給不了。
韶音繼續往小地方鋪業務。她並不往大城市裡鋪,因為大城市相對文明、規範,比如沈瓊,她靠自己的力量就解決了困難。
陸明霄又等了她兩年,仍然不見她回心轉意,也就認了。
他這幾年跟著韶音,看到許多不好的事情,他理解她的決定,不再執著於領證。隻不過,對於孩子,還是有些執念。
“我們可以養隻貓咪。”韶音對他說,“它除了不能繼承我們的家業,哪裡不好?”
於是陸明霄養了隻貓。
沒過多久,又養了隻狗。
然後一發不可收拾。養了布偶想養英短,養了大橘想養加菲,養了哈士奇想養薩摩耶,養了柴犬想養泰迪……
他再也不稀罕孩子了,沉浸在當鏟屎官的快樂當中。
沈瓊離開了公司,跳槽去另外的企業,並很快遷往了其他城市。
她拋下了包袱,再也沒有牽掛,一心一意拚事業,她的努力沒有白費,成功成為行業內的標杆人物,一如青春時的願景,她事業有成。
但她一直沒談戀愛,也沒有結婚。每年會往韶音的基金會捐款,私下裡悄悄關注她的消息。
她沒有聯係過韶音。她很想獲得姐姐的原諒,想對她道歉,但她同時又知道,太晚了,已經太晚了。經曆過短暫扯皮離婚的她,都對婚姻深深恐懼,何況是當初孤立無援的姐姐?她得不到姐姐的原諒了。
她同時又隱隱怨恨吳靈惜,因為吳靈惜當年總說“為你姐姐操碎了心”“她天天剜我的心”“我造了什麼孽哦生了這麼個不省心的東西”。
如果不是她總這樣說,沈瓊也不會對姐姐的偏見那麼大。她那時天真得近乎於蠢,她怎麼想得到,母親的抱怨竟是可笑的,不假思索的,就信了母親。
她後來也沒去看過吳靈惜,隻是每個月給她打錢,逢年過去會打個電話罷了。
吳靈惜後來還是回到了J縣。兩個女兒都不要她了,小女兒也不在B市了,她還留在這裡乾什麼?回到J縣,住進了曾經的家裡。
她找不到小女兒,但大女兒的工廠在這裡,於是會去工廠轉悠。她這時的精神狀態已經不大好了,但還記得自己是怎麼被女兒拋棄的,於是見到男人打女人,就會衝上去跟對方撕打:“誰讓你打老婆!打老婆的人都該天打雷劈!”
一般人不跟她計較,但也有人混不吝,衝她出手。
吳靈惜被撞到馬路牙子上,腦袋磕破了,被人送去醫院。她醒來時,就見到大女兒坐在床邊,眉眼平淡地看著她。
她以為自己出現幻覺了,但韶音對她說道:“你閒得沒事,去我那當門衛吧。”
工廠時不時會有男人、婆婆媽媽之輩來鬨事,吳靈惜要是閒得沒事做,韶音給她找活乾。
“好,好,媽去!”吳靈惜連忙點頭。
看到了大女兒,還跟大女兒說上了話,她分外振奮,精神狀態又好起來了。去了韶音的工廠,平時不用她做什麼,但是隻要有人來鬨事,她就往地上一坐,撒潑大哭。
她恨啊!
此生最恨的就是男人!
如果不是可惡的男人,她兩個女兒怎麼會跟她離心?
吳靈惜一開始是真情實感地哭,後來發泄得多了,就沒那麼怨憤了,而且大女兒偶爾會提著吃的去家裡看她,她就難過不起來了。於是,她漸漸從情感宣泄派變成了演技派,不僅僅幫忙守大門,還會跟著趕場子,需要罵架的時候就擼袖子上。
她上了年紀,一般人不敢跟她橫,效果比小年輕強多了。
後來還收了兩個乾女兒。
六十歲那年,韶音卸下身上的擔子,將職務和財富都轉出去,隻留了一點養老錢。
然後跟陸明霄去領了結婚證。
“浪漫嗎?”她問陸明霄。
談了三十年戀愛,在老年時領了證,浪漫嗎?
“浪漫。”陸明霄點點頭。
“驚喜嗎?”她又問。
“……驚喜。”陸明霄回答。
兩人牽著手,沿著落滿櫻花的平坦小道,迎麵徐徐吹來含著春天氣息的清風,兜裡揣著新鮮出爐的結婚證,滿麵笑意地緩緩走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