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發現(2 / 2)

最初進化 卷土 6099 字 9個月前

這可是加了胯下癢這種大料的煙霧彈,頓時那些蒼蠅蚊子仿佛雨點一般的墜落,啪嗒啪嗒的死了一大半,剩餘下來的都統統飛走了。

方林岩這才上前去檢查了一下屍體,發覺這是一個四十來歲的中年人。

身上穿著的是行商的衣服,看起來和路上的行腳商沒有太大的區彆,隻是手腳上的繭厚了一些。

而他的死因非常明顯,被什麼銳利的東西直接抹了脖子。

長約五厘米的傷口紅肉翻卷的展現在脖子上,鮮血流了一地都是,形成了黑紅色的塊狀物,所以空氣裡麵都是腐臭的血腥味。

這也是方林岩大老遠就能從魯伯斯的共享視野看到這邊的大團腐臭血腥氣味的原因。

傷口呈現出一個詭異的彎月形狀,就像是笑臉那樣恐怖。

正常情況下,匕首或者刀劍都很難造成類似傷害,因此凶器最大的可能就是爪子。

利爪!

方林岩慣例的搜查了一下這個人的行囊,發覺他的身上除了還有幾兩碎銀子之外貌似就沒有其餘的東西了。

不過在這個時候,魯伯斯走上前來,在人形態的時候他隻有戰鬥力會受到影響,其餘的能力卻依然能保留。

他伸手指住了這個人的褲子,那裡是腿肚子部位。

方林岩頓時就發覺,魯伯斯共享過來的圖像上,那裡居然有與黑紅色血腥味截然不同的絲絲縷縷的黃色霧氣冒出來。

方林岩眼前一亮,立即伸手捏了上去,很快就發現這褲子內側居然是有一層夾層的。

他將夾層撕開,發覺裡麵有兩張寫滿字的絹帛和幾枚黃色的藥丸,一張黃色的符籙,還有一個腰牌。

方林岩接下來搜尋了一下,發覺並沒有其餘的收獲了,想了想之後,讓魯伯斯將屍體扛到河裡麵去丟掉。

自己則是一麵繼續追蹤周卓的血跡,一麵開始那絹帛上的東西來。

第一張絹帛上寫的是:

密令

至欽天司第六處

今查,右江郡田陽縣常有行人失蹤,根據幸存者的口述,在黃昏以後,官道附近偶爾會出現一處客棧,天亮即消失。

客棧的名字叫做高家客棧,其莊依山而建,主體結構乃是修築於山腹之中,相當宏偉寬敞。

懷疑這處客棧的附近設有迷心陣,看到了客棧的人就會覺得饑渴難忍,直接進入其中。

負責待客的老板娘會熱情招待誤入其中的旅人,並且主動推銷店中特產烤豬,隻要是吃下了這道菜的人,必死無疑。

僅有的三名生還者,兩人自幼食素,還有一人重病,全部都未食此物。

據欽天監伏大人的推算,此高家客棧乃是一頭大妖所建,這頭大妖的心乃是為皇上煉製衍生不息丹的主材。

第六處當自接令之時,立即遣人調查,不得有誤。

敕令!

第二張絹帛上則寫的是一份記錄。

我自十六日到達田陽縣,發覺的確有詭異事件在高家客棧流傳。

經過對幸存者的詳細調查以後,發覺密令當中所說的東西有誤,事實上,也有未食烤豬的人永遠被留在這裡的。

幸存者生還的原因在於,他們都是薑黃販子。

那裡的妖怪,很是厭惡薑黃的味道。

所以我去探查的時候,一定會在身上撒上薑黃粉,應該可以辟邪。

根據我的調查,那頭大妖的道行真的很高,估計八九百年是有的吧,並且手裡麵已經有了一件強大的法寶!

這隻大妖目前正以壽誕為名,準備在七天以後召集周圍的所有妖怪,看起來是想要做妖王了。

腰牌則是很簡單,正麵寫著肆拾貳,背麵寫著阿坤兩個字。

應該就是他的身份證明了。

方林岩看了看手中的那幾枚黃色藥丸,心道這應該就是這欽天司第六處密探阿坤所提到的薑黃粉了,

看起來這玩意兒還是有點用,至少保住了他的屍體沒有被妖怪生吞活剝。

不過這樣的用處還是有限,估計就隻能起到惡心妖怪的作用而並不能辟邪,

相當於是一頭惡狼灌一肚子大糞,或許能夠讓獵人不吃狼肉,卻一點兒也不妨礙獵人將其脖子扭斷。,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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