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輝吸了一口雪茄,笑著道:“我看過你們跟東天集團的簽約合同,他們對你們的限製真是寬。”
這一點,鄭子涵他們知道。
李子染講求民主自由,不會用條條框框來束縛他們。
所以合同很寬,他們接私活都可以。
不像是其他的娛樂公司,合同就是把你限製死,相當於簽了賣身契。
你連吃什麼,都是人家說了算。
餘輝繼續道:“所以呢,你們哪怕就是接點私活,公司那邊也沒辦法的!”
餘輝一招手,旁邊的助理立馬拿來合同。
“每人一千五百萬!後續我家集團的電子產品也可以跟你們簽約,你們每年的收益不會低於八千萬!”
餘輝說道。
登時,盧明佳眼眸裡狠狠一亮,上前道:“好,我簽!錢不錢的無所謂,隻要是想跟輝耀集團這樣的大企業有合作機會!”
“好,識時務者為俊傑。我看好你!”
餘輝道。
當著鄭子涵幾人的麵,盧明佳迅速簽了合同。
“叮咚!”
不到十分鐘的時間,一千五百萬就到賬了。
這把盧明佳興奮的要死。
在東天集團累死累活拍了兩部電影,拿到手五十萬。
現在僅僅代言個慈善會,就能得到一千五百萬?
豪宅?豪車?美人?
要什麼有什麼!
其他人很是羨慕,畢竟那可是實打實的一千五百萬啊。
“子涵你們還愣著乾什麼呢?簽啊!一千五百萬啊!不要覺得對不起公司,他們合同又沒限定我們不能接私活代言!”
盧明佳催促道。
“哪怕他們知道了又怎麼樣?我們該怎麼樣還是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