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1 / 2)

“噗嗤!”馬春芳站在一邊, 正好聽到了許嵐這句話,忍不住就笑出聲來了。她越發覺得這許家妹子是個十分有意思的人了。

馬春芳和丈夫也是農村一路打拚出來的人,夫婦兩人倒是對男女沒什麼偏愛。

但馬春芳的婆婆還活著的時候那簡直了, 動不動就跑過來鬨,說她是個不下蛋的雞,霸占著她兒媳婦兒的位置不放。

好在夫婦兩人都拎得清。她老公還告訴他媽說公司能發展成這樣全靠馬春芳,公司法人是馬春芳,財政大權也都掌握在馬春芳的手裡, 如果跟馬春芳離婚他們家一毛錢都拿不到,他媽這才不敢鬨了。

後來生了周菲菲, 馬春芳那婆婆嘴上沒說什麼, 但是嫌棄的樣子就沒少表現出來。可能也是因為顧及著兒子正吃著“軟飯”所以不好發作。

所以馬春芳看許嵐對她弟弟這個態度, 心裡就不免有了幾分猜測。

她弟弟對她這個姐姐開口就要錢, 許嵐毫不留情的拒絕了, 可見姐弟兩人的感情不咋地。

一般情況下, 親生的兄弟姐妹之間關係不好,做父母的處事不公允是占很大的原因的。

不過馬春芳看著這小夥子, 高高大大, 白白淨淨還有那麼幾分帥氣,有手有腳的年紀也不小了, 怎麼好意思開口管姐姐要錢呢?

但是她作為旁觀者不了解事情的真相,所以馬春芳就憋著一肚子的八卦心思站在一邊沒吭聲。許波卻聽見馬春芳的笑聲了,俊臉頓時漲得通紅。

“沒有就算了,有什麼了不起的。”

“當然了不起了, 我上大學四年學費和生活費都是靠自己的本事掙來的。”許嵐毫不猶豫的說道。

許波臊得恨不得找個地洞鑽進去,趕緊拉了女朋友跑了。他從小被父母捧在手心裡,是個非常要麵子的,哪裡受得了被人這麼奚落?

更何況是從小對自己有求必應的姐姐。許波從沒想過自己的姐姐有一天會變得那麼陌生。不過他沒想過原因,隻覺得姐姐太過分了。

這件事情一定要告訴爸媽,最好讓爸媽把她狠狠的教訓一頓才好。正在氣頭上的許波完全沒注意到女朋友的表情。

蔡雅很失望。沒想到看上去家裡條件不錯的許波竟然是一個窮鬼。

不過蔡雅年紀還小,雖說有些失望,卻也沒有那麼現實,不會因為一條項鏈就跟許波分手,但是接下來一段時間她就對許波不那麼殷勤了,有時候電話不接,信息也不回。

一開始隻是想晾晾許波給自己出氣。後來越想就越是後悔,開始背著許波跟其他的男生約會,很快就被有錢的男生攻略下了,並且跟許波提出了分手。

許波自尊心很強,跟蔡雅大吵了一架,裡子麵子全沒了,又把這件事情算在了姐姐許嵐身上。

“什麼?你見到你姐姐了?”

許母接到兒子電話的時候正跟許父在吃飯,許父手裡還拿著酒杯,聽見這話立即就搶過許母的手機。“你姐她人在哪兒呢?你在哪兒碰到她的?”

“在A市。”

話說完,許波內心又有些後悔,當時怎麼沒問問她現在在哪裡上班。A市那麼大,上次能碰到完全就是巧合,現在他怎麼知道她在哪裡?

“我知道在A市,具體在哪兒呢?臭小子。”

“我哪兒知道具體在哪兒?”許波仔細想了想,又十分不甘心,忽然想起那個胖女人似乎跟許嵐很熟的樣子,那要不就在那個珠寶店守株待兔?

反正不是他去,爸媽肯定會自己去的。許波在家的時候沒少聽他爸放狠話說要教訓一下許嵐。當時許波完全沒放在心上。反正家裡的事情從來都不用他操心。

如果不是不知道不念書還能乾什麼,許波才不想念書。上班什麼的許波也沒有想過。反正現在父母能供他就先供著,以後的事情以後再說。

“你個臭小子!”

“對了,她好像在賣珠寶,我把那個地址給你們。你們記好了。”

“我記著,記著呢。”許母立即就拿出紙筆準備記下來。許波順口就把那個商場還有珠寶店的名字說了出來。

……

馬春芳見許嵐死活不肯收也沒有強求,隻是這樣一來,她對許嵐的印象就更好了,態度也更加熱情了。

許嵐真的是一個非常慢熱的人,就算有非常好的朋友,一開始大多數都是對方主動,時間長了,等她慢慢的習慣了她才會回應,時間越長,主動的次數才會越多。

馬春芳實在是太熱情了,知道許嵐不愛占便宜,就借著給孩子送禮物,又是送玩具又是送衣服。現在小櫻桃看到馬春芳可親近了。馬春芳乾脆就提出相互給彼此的孩子當乾媽算了。

這樣又能夠拉近彼此之間的關係,又能拉近兩個孩子之間的關係。越想,馬春芳就越覺得這是一個好主意。然後,許嵐就多了一個乾女兒,小櫻桃也多了一個乾媽。

許嵐對此十分無奈,雖然是乾媽,但是,送禮物也是有來有去的,馬春芳給小櫻桃送衣服送玩具,那許嵐當然也要給周菲菲送。

馬春芳一開始就是自己買的高興,她是真的很喜歡許嵐母女,孩子乖巧懂事,許嵐這個做媽的又低調自強不愛出風頭。

不過她也很快就想明白了,就自家這家底,買多少東西都送得起,可是人家不是那種占人便宜不回報的人,那她送太多貴重的東西反倒會成為對方的負擔。

想明白之後,馬春芳送孩子禮物也就不那麼頻繁了。

……

馬春芳和丈夫的周福珠寶生意遍布全國,A市××百貨的專櫃也隻是其中一個而已,作為大老板,她也不可能每天閒的沒事守在某個專櫃。

不過近日她就從那個專櫃的經理那邊得到了一個消息,說是有人找許嵐,並且死活說許嵐是他們店裡的員工,不見到人就死活賴著不肯走。還說找不到人就在他們店過夜,因為沒地方去了。

這樣的事情很少見。甚至有點奇葩。

是不是他們店的員工,經理能不知道嗎?問題是他們店真的沒有一個員工叫許嵐的。

按理說經理也不會讓這樣的人在他們店胡攪蠻纏,壞了生意。更不會讓這種小事情鬨到老板跟前去。可是當天馬春芳帶著許嵐去店裡的豪氣很多員工都是親眼所見的。

能讓老板娘那麼豪爽的,估計是老板娘的朋友。所以經理無奈之下隻好把這件事情告訴了馬春芳。

馬春芳一聽,眉頭就皺了起來。

掛斷了電話就給許嵐打了一個電話過去。

“馬姐,這件事情我知道了,真是不好意思,給你添麻煩了,要不這樣,等我下班了,我去看看。”

其實許嵐心裡已經有了猜測。上次跟許波正好在那個專櫃碰到許嵐就有一種不太好的預感,隻是沒想到來的那麼快,多半是許父許母找上門來了。

原主的記憶中,許父許母一年到頭都有哪些收入,過的是什麼日子許嵐都十分清楚。現在又要供許波念書。不過在許嵐看來,許波哪裡是在念什麼書?

人家日子過得痛快著呢,帶著妹子逛商場,身上穿的都是名牌,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哪裡來的富二代。這些可都是許父許母的血汗錢。

不,應該說是原主的血汗錢。

許嵐占了原主的身體,道義上贍養原主的父母,給一筆錢在許嵐看來是應該的。至於許父許母拿著這筆錢乾什麼,這不在許嵐的考慮範圍之內。

隻是入不敷出了,這對夫婦難免又把主意打到她身上,就是泥人也有幾分脾氣。許嵐有點生氣,然後又深深的吸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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