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張口剛要說什麼,卻見羅衣一轉身,徑直出去了。
過了一會兒,她手裡拿了根炭條進來了,找了根布條一裹,然後抽出一張紙,在上麵寫下《霸道村姑愛上我》這幾個字,指給李氏看:“我會寫字。”
李氏看著上麵方方正正的字,愕然瞪大眼睛,無論如何也不能相信,她居然會寫字!
“這怎麼可能?!”
胡二妞從小在大馬莊長大,她爹不疼她,她後娘又苛待她,怎麼會找人教她識字?再說,整個大馬莊,識字的人也不超過三個!村長是一個,周自榮是一個,再沒有彆人了!
這個小賤人怎麼忽然會寫字了?
“許是撞鬼了?”羅衣放下筆,似笑非笑地看著她,“反正忽然就會了。”
李氏被她似笑非笑地看著,不由得想起那天晚上,她便是這樣站在窗子外麵,臉上似笑非笑。一股涼意從脊椎骨爬上來,一直竄到後腦勺,李氏不由得後退兩步,離她遠了些。
“會,會就會。”她也不知道怎麼了,忽然覺得冷,一刻也不想在這屋裡待下去。
約莫是被羅衣嚇著了,李氏安分了好幾日。
羅衣也沒多餘的閒心搭理她,一點一點寫起了話本子。
她給王大林講的是故事的大體框架。其中的細節,包括古大妮如何應對村民們的排斥,如何跟書生坎坎坷坷地過日子,如何教養孩子,在書生做了官後,她如何跟官太太們打交道,都需要細細填補進去才好看。
一轉眼,七日過去。
羅衣將寫好的話本子用布包好,提在手裡,便往城裡去了。
她走後,李氏鬼鬼祟祟地進了她屋裡,翻箱倒櫃起來。她就不信,這小賤蹄子將錢藏得那麼嚴實,一文錢也找不到?
然而她翻了一遍又一遍,就是沒找到哪怕一文錢!
而且那封和離書也依然不見蹤影!
“這小賤人!”李氏哪還不知道,羅衣防備著她,重要東西都帶在身上?一時氣得牙疼,恨恨地道:“我就不信,時日長了,你還能時時帶在身上!”
羅衣確實可以時時帶在身上,並且沒有絲毫不便。
成為胡二妞之後,她有了一個特彆的技能,那就是凡是屬於她的東西,都可以存到一個不知名的地方去。她心念一動,就能存進去。再心念一動,就能取出來,輕巧方便。
李氏想從她屋裡找到重要的東西,這輩子都不可能了。
到了清風樓,還沒進門,就見到一道熟悉的身影站在門口。
王大林也不知何時到的,居然站在門口等她。見她來了,立刻眼睛一亮,熱情地衝她招手:“妹子,你來了?快,快進來!”
羅衣笑笑,把手裡的的話本子遞給他:“寫好了。一會兒你看看,有哪裡不滿意,我再改。”
她自覺是不必改了的。之前的框架都講過的,就是脾氣硬朗的老太太喜歡的那種。細節如何,其實沒太多可不滿的地方,隻要把女主角寫的硬氣、有福氣就是了。
果然,進了雅間後,王大林翻看了幾頁,就讚不絕口:“好,好看,就是我祖母喜歡的那種。”
羅衣一點兒也不意外,笑著倒了杯茶,慢慢地品著。
王大林看得很快,看完後,給銀子也很痛快:“寫得好看!不知道妹子還有沒有彆的故事?我祖母沒彆的愛好,就喜歡聽人說書,偏偏合她老人家胃口的又不多。妹子你寫的這個就很好,如果還有彆的,我還花錢買你的!”
“有!”羅衣果斷點頭,就算現在沒有,回去後她再編也就是了,“不過,我有件事請教王大哥,不知道你有沒有熟悉的胭脂鋪子?我會做一點胭脂,想借他們的地方售賣。”
寫戲本子雖然賺錢,但羅衣其實不擅長講這個,她做熟了胭脂,還是打算從事老本行。
王大林想了想,說道:“我二叔倒是有一間胭脂鋪子,不過他賣的胭脂都比較貴。”
“貴就好!”羅衣乾脆地點頭,“改天我做好胭脂,拿給你看。你要覺得好,便幫我跟你二叔說說情,賣的銀子可以抽兩成到三成給他。”
王大林覺得這個妹子說話真是乾脆,他心裡充滿了好感,拍著胸口應下:“沒問題!”
兩人又說了幾句閒話,羅衣便拿著餘下的十五兩銀子,離開了清風樓。
上回的五兩銀子定金,被她買衣裙、買鞋襪、買雪花膏等,花的差不多了。新得的這一些,她也沒打算留手裡。
買了做胭脂要用到的原料,花費了大概七兩銀子,還餘下八兩,羅衣想了想,打算買一盒頭油,買一把桃木梳子,再買一盒更滋潤的麵脂。然後再隨便逛逛,淘兩根漂亮發簪戴一戴。
手裡有錢,買什麼都順利。羅衣很快買好頭油、桃木梳子和麵脂。還剩下五兩多銀子,她打算淘兩根好看的發簪。
就在她挑了又挑,終於在一個小攤上挑到中意的發簪時,付錢的手被人按住了。
羅衣抬頭,看清按住她的人,挑起眉頭:“好巧。”
攔住她的人是周自榮。
周自榮今日跟同窗相攜出行,是打算買一些作畫用的紙。沒想到,卻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在清風樓的門口,跟一個年輕男子有說有笑。
他當即臉上就綠了,與同窗告辭後,便往清風樓走去。
雖然他們並不是真正的夫妻,可他們畢竟過了明麵的,大馬莊的人都知道她是他的妻子。如果有熟人進了城,看到她與彆的男人走在一起,叫他的顏麵往哪放?
他要叫她知道,有些事能做,有些事不能做!
很快,他走得近了,兩人的對話也落入他的耳中。得知她在跟那年輕男人做生意,並不是有私情,他鬆了口氣。
隨即,聽到一本話本子前後賣了二十兩銀子,他心裡頓時浮起幾絲異樣。
很快,那絲異樣變成了自得。她嘴上再怎麼說不喜歡他,與他不是真正的夫妻,還不是要賺錢養家,討他歡心?
難怪他在和離書上沒有按手印,她卻什麼也沒說,她根本不是真的想與他和離,她就是拿喬罷了。她其實很喜歡他,而且喜歡得不得了!
他一路跟著羅衣,看著她拿了銀子,從清風樓出來。城裡人多,而且今日不少書院裡的同窗都出來買東西,他怕被同窗看到,便沒有上前跟她相認,而是遠遠跟在她後頭。
他打算等她走到人少的地方,他再上前去,把她手裡的銀子要過來。沒想到,羅衣一直在繁華的地段走動,哪裡人多,她就往哪裡走,他根本找不到機會。
眼睜睜地看著她買完鮮花買珍珠粉,買完頭油買梳子,一口氣就把銀子花掉了大半,買的還都是些沒用的東西,周自榮氣得臉都綠了。
“住手!”終於,在她要把最後的錢花在發簪上時,他忍不住了,從人群裡出來,按住她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