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0 盛世初現(2 / 2)

不明不清 第十個名字 3159 字 6個月前

啥手藝都沒有也沒關係,盯緊了報紙上的招工告示,隻要腦子不傻不笨、身體不殘不缺、肯賣力氣吃苦,總能找到一份工作,到工廠裡去按月拿工錢。若是被管事的看中了,搞不好還能吃上大鍋飯。

沒錯,就是大鍋飯。這個詞是從天津衛最先流傳開的,半點貶義都沒有,滿滿的全是讚譽。大概意就是說這個人在工廠裡簽了長約,不光能按月拿到工錢,連吃飯都不用掏錢,每天三頓全可以免費到食堂裡吃大鍋做出來的飯菜。

十裡八鄉的媒婆如果聽到誰家小子是吃大鍋飯的,必須列為優質客戶,有事沒事過來串串門子,把舌頭說分叉了也得給介紹個好人家的姑娘。隻要事情成了,紅包必須很重,吃大鍋飯的工錢高,吃穿住全都免費,出手自然更大方。

按說讓更多人有機會進入工廠裡上班掙錢,肯定會影響耕種。誰都不傻,掰著手指頭算算就會發現,上班比種田輕鬆,掙的也不少,還更有保障。既然如此誰還願意麵朝黃土背朝天的種地,乾脆全去工廠上班不就得了。

可現實卻打了許多人的臉,在鄉下種地不光沒被摒棄,反倒也成了香餑餑,根源依舊是新政,或者說是皇帝。

在把山東和直隸納入新政推廣範圍之初,景陽皇帝的聖旨就登在了報紙上,內容隻有一句話,凡是家裡有耕地的,誰敢撂荒超過兩季,那就等著被充公吧。

這些充公的土地將會被州縣官府統一登記造冊,然後交給一個叫合作社的機構繼續耕種。

啥叫合作社呢?大多數人也搞不太懂具體含義,反正就是個有官府背景,由農戶們組成的民間機構,它的工作隻有一個,種地!

沒有土地的佃戶或者流民,如果想種地又覺得地主家的地租太高承受不了,就可以去當地官府登記,成為合作社的社員。

用不了多久,官府就會下來人通知登過記的社員搬家,通常都不會太遠。按照土地的麵積,幾家或者十幾家社員被分配到一大片土地上耕種,這幾家人或者十幾家人有個新名字,叫做某某某合作社。

從此以後,這片土地就屬於合作社了,大家一起下地、一起耕種、一起收獲、一起納糧,不分彼此,土地也不分彼此,更不屬於誰家或者誰。豐收了大家一起分糧,欠收了大家一起挨餓。

由官府下發的耕牛、農具、肥料、種子,也不屬於任何人,全都是合作社共有的。該怎麼種地、種什麼,合作社的所有社員一起商量。

分歧太大無法達成統一也沒關係,縣衙裡有專門處理合作社事務的小吏,儘管去找,他們大多通曉耕種,會根據當地情況做出判決,然後合作社照著去做就是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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