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 最後通牒(2 / 2)

不明不清 第十個名字 3321 字 8個月前

袁應泰是跟著欽差乘船來的,不過並沒有一起走,等的就是給佛郎機人解釋聖旨的含義,免得因為文字誤解給皇帝添麻煩。

要說貴為廣東左布政使,三品大員,為啥會這麼看重區區幾百佛郎機人,還特意跑過來當翻譯呢。沒轍啊,有道是不看僧麵看佛麵。這位佛郎機人治安官並不是佛郎機人推舉的,而是當今大明皇帝欽點的。

說起來話長,當今聖上還是太子的時候身邊有幾個近臣,比如王安、陳矩、李贄,還有個番僧利瑪竇。這些人在皇帝登基之後,順理成章的身居高位。

王安、陳矩把持了司禮監大權,李贄則破格進入內閣,利瑪竇雖然因為外國人的身份沒有做官,卻也獲得了不少特權。比如在京城建造歐羅巴神廟,同時也成為了居住在大明境內佛郎機人的總代言。

正因為有了這層關係,濠鏡澳的佛郎機人才獲得了部分自治權。他們名義上仍屬香山縣管轄,卻不用再繳納租金,還可以自發推舉一名治安官,仿效夷人治夷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自行管理濠鏡澳的內部事物。

聽上去皇帝挺寬容,甚至有點偏袒佛郎機人,實際上卻完全不是那麼回事。在這個問題上,皇帝在自己來廣東赴任前曾當麵講解過真實用意,總結起來就是一句話,以利誘之,秋後算賬!

同意部分自治,一是怕當地官員不了解佛郎機人的習慣和文化,互相之間產生摩擦。本來沒啥事,結果越鬨越大,最終不可收拾。在新政推行進入正軌之前,這類的意外越少越好。

二是為了利用佛郎機人的關係從南洋諸國采購急需物品,比如造船用的好木料、賑災用的大米。順便也能更多的了解其他番人的動向,正所謂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免除租金的用意更陰險。皇帝說了,如果收取租金就意味著朝廷同意把濠鏡澳租給佛郎機人使用,以後會有扯不清的麻煩。不收租金反倒少了羈絆,啥時候想收回都是正當合理的,這叫大義。

彆說朝廷裡沒人能看到這一步,連佛郎機人自己也都蒙在鼓裡,這些年來一直把皇帝當做可信任的明君,在不損害自身利益的前提下沒少幫忙,更不會輕易做損害雙方關係的事情,也為香山縣乃至廣東地方官免去了不少麻煩。

但是麻煩該來總會來的,隻是個時間早晚問題。這不,隨著皇帝的聖旨抵達,麻煩也隨之到來了,現在就該靠濠鏡澳驗佛郎機人的真實想法了。

皇帝把對呂宋港殘殺大明海商的處理意見在聖旨裡寫得清清楚楚,用四個字就可以概括,先禮後兵。

首先,皇帝不同意馬尼拉佛郎機人對此次事件的解釋。什麼土著人夥同日本人見財起意,根本就是瞎扯淡。既然馬尼拉港歸佛郎機人管轄,那出了事自然要找管事的要說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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