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迎上前去,叫道:“北方四爺。”
他把目光盯向我,叫道:“彭興凱。”
我猶豫了那麼一下,手還是同他那隻拿雜誌的手握在了一起。
出了車站大門,在向不遠處一家小旅館走的時候,我不由偷眼觀察起他。我發現他除了腿瘸之外,並不顯得怪異,也沒有神經病貫有的那種樣子,倒是他的長胡子和近視眼鏡告訴我,他應該是個讀書人。儘管他把千裡迢迢說成千裡召召。
在一家小旅館裡將他安頓好,天就上黑影了,小城裡亮起可憐巴巴的幾盞路燈。我帶他出來,穿過一條窄窄的小巷,進了一個小餐館。我要了一隻光棍雞,要了一瓶老窖酒,與他相對而飲。
光棍雞是我們這地方的一道美食,特產,凡是來投奔我的客人,我都要用這道美食招待。
出乎我的意外,他並不怎麼像來騙吃騙喝的,對美味的光棍雞和醇濃的老窖酒也不怎麼感興趣,他胡亂吃了幾嘴之後,就把那本過氣的《當代小說》取出來,捧在手裡打開了。接著如他三天前在電話裡說的,要同我麵談那篇叫《野山野崗
》的小說了。他清了清嗓門,望了我一眼,鄭重其事地開了腔。他的聲音還是與動畫片裡的唐老鴨如出一輒。
他說:“現在,咱們開始吧。”
不知為什麼,他的鄭重其事,讓我有點不寒而凜,也感到了一種怪異或者詭異。我想,為了一篇小說,值得他千裡迢迢地跑來同我麵談嗎?我又想起了那片遙遠的黑土地,還有那裡白白的雪野。我鎮定住自己,也做出鄭重其事的樣子道:“好,開始吧。”
開始時他先看了我一眼,道:“你的這篇小說我看了三遍。”
我說:“我寫得不好,很稚嫩,也過時了,讓您見笑了。”
“鬨!”他忽然又說了句外語,隨後又用漢語說道:“我千裡召召來這裡,可不是同你談作品的稚嫩不稚嫩、過時不過時的。”
我說:“那你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