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車在縣城的小巷子裡穿梭著,走了足足二十分鐘,終於在靠近城郊的一片土坯房前停了下來。
“哥,這就是我二大爺家,這個點兒他應該在家裡!”
說著,劉三兒推開了門!
不過李毅卻沒有進去,而是讓他進去把人請出來。
沒辦法,他的馬車上可是放了不少東西,要是沒人看著可不行。
千萬不要說什麼治安不治安的,不管啥年代,千萬不要用錢物去考驗人性和人心。
很快,劉三兒就帶著一個四十來歲的中年人走了出來。
看到李毅後,中年人上下打量了一番後說道:“同誌,是你們家要辦喜事兒?”
“嗯,是我娶媳婦兒!”
“那你爹娘怎麼沒來,你能做的了主嗎?”
這年頭,剛結婚的人一般是和家裡大人一起過,所以大事兒小事兒也都是家裡大人做主。
李毅當即說道:“放心吧,我們家我做主!”
“那行,既然你能做得了主,那你是想咋辦,是自己買料我們給做,還是我們連工帶料一起包了?”
李毅想了想說道:“你們連工帶料的話,一桌得多少錢?”
“正常一桌四涼七熱一湯12個菜,外加一盤饃饃和一盤油炸糕,差不多18塊錢!”
聽到這個報價,李毅頓時皺起了眉頭。
12個菜18塊錢,平均一個菜差不多1塊五毛錢。
在這個一斤肉不過8毛錢的年代,確實不便宜了。
“您這12個菜有菜譜嗎,肉菜占了多大的比例?”李毅再次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