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突發命案(2 / 2)

秦太民一邊繞著鳥籠展欄踱步,一邊若有所思道:“這起案件,無論是市裡還是省裡都很重視,雖然縣公安局不到一天時間就破了案,刑偵工作做的出色,市裡會表彰,但這種表彰隻是內部活動,是否向外宣傳,還得看縣公安局的態度,也許是縣公安局不想刻意宣傳,所以你在縣委才沒有聽到關於此事的消息吧。”

趙扶光更不解了。

“可……這又是為什麼呢?破案速度快,這本是值得宣傳的一件事,如果能積極向外宣傳,公安工作不就能得到群眾認可……”

“得到了群眾認可,又能怎麼樣呢?”秦太民搖了搖頭,“趙局長,你應該在縣委工作有一段時間了,你大概也能體會到,像定山縣這種小地方,你工作做的再出色,成績再好,也隻在縣城範圍內流傳,就算宣傳得再好,得到群眾肯定,你獲得的也隻有名氣,但這種名氣,對未來工作是沒有意義的。”

趙扶光並不這麼認為。

體製內的名氣,可比民間流傳的名氣重要多了。

雖然,宣傳事跡這種行為,像是在炫耀自己的工作成就,企圖以此得到外界的瞻仰與讚歎。

但這並不失為一種展現自我的手段。

說白了,官場如考場,你既然考到了滿分,又怎能甘心成績不被公布?

如果拿到了滿分,想必每個人,都恨不得把滿分的成績掛在全校官網上,公示個三年五載。

而且更重要的是,工作做好了,宣傳出去了,群眾認可你了,市裡省裡的領導也會覺得你能力出色。

以後,如果市裡省裡哪個職位空缺了,需要找人接權,領導想到你有這個能力,也能率先考慮到你。

所以說,宣傳本就是一件好事啊!

但,這個想法剛冒出來,接著就有一股可悲的潮水淹沒了趙扶光的內心。

這一瞬間,他忽然才意識到,他能意識到這個問題,公安局局長又何嘗沒有意識到?

而局長之所以選擇不宣傳,肯定也是有原因的。

趙扶光能想到的其中一個原因,那就是,局長不想刻意去做這種自娛自樂的事。

在縣裡達成的工作成就,如果讓縣裡去宣傳,得到的正麵影響再多,也僅限於縣區範圍而已。

與其在縣區內自娛自樂,還不如不宣傳,反正又沒有什麼好處。

想到這,趙扶光不由為公安消極的宣傳態度感到失落。

罷了,還是彆想這個了。

正事要緊。

拋掉心中那份失落後,趙扶光跟秦太民提起正事。

“前輩,其實這次我來,還有一件事得請教你,希望你不吝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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