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3章 一個大膽的想法?(1 / 2)

第533章 一個大膽的想法?

耐克擔憂的一點是陳然太年輕了。

他出名的時間甚至比漂亮國的天之驕子勒布朗·詹姆斯還年輕了幾歲。

這意味著什麼?

這份合約結束之後,陳然才20歲半!

如果續約的合同期限是4年的話,那麼下一份合同到期,陳然也還不到25歲。

甚至有可能更年輕!

因為他的經紀公司開出的條件是,如果陳然和耐克方麵達成新的合同,是直接在現有的合同上重簽。

這意味著剩下一年合約作廢,直接以新合同替代。

如此一來,陳然的下一份合同到期後,甚至還不滿24歲。

兩份代言合同都走完,連24歲都不到,比NBA許多球星走完新秀合同還小。

那麼下下份合同,會是多大的金額?

想想就讓人頭疼。

雙方都在想著利益最大化。

華夏的體育市場是很大,經濟也發展很快,但其成熟程度遠遠比不上美國和歐洲。

因為華夏的職業體育太落後了,比如像CBA和中超,其實在耐克高層看來,跟草台班子沒什麼區彆,處處透露著業餘和荒唐。

管理者更是業餘到極致,經常屁股決定腦袋。

陳然在美國和歐洲的確知名度不低,有著廣大的球迷數量,但他畢竟是外來戶,比不過他們本土的TOP級巨星。

像姚名,或者頂尖的亞洲足球明星,他們至少是人家的國家裡參加職業聯賽,為那邊的職業俱樂部打工服務,這性質是截然不同的。

陳然滿打滿算,在北美的時間也就3月的陽光雙賽和8、9月的北美賽季。

然後再加上華夏市場。

這個代言費,可能還能有盈利,但利潤空間不大了。

3000萬美元一年的代言費,是勒布朗·詹姆斯的兩倍,是科比·布萊恩特的三倍。

要是耐克方麵這同意了這個價格,那些NBA巨星也會施加壓力。

同樣,還有歐洲的足球巨星們。

因為足球是阿迪達斯的領域,而耐克也搶奪這塊市場,必須溢價競爭。

於是,雙方在經過了十餘天的來回拉鋸之後,依然沒能達成協議。

耐克已經將價格抬到了2100萬美元,而陳然經紀公司的要求是2600萬美元,差額還高達500萬美元。

當然,目前離陳然合同到期還有一段時間,雙方也並不急於一時,便這麼繼續耗著。

……

在2005年國慶之後的第一天,深圳方麵終於傳來了好消息。

他們如願拿下了WTA年終總決賽的舉辦權,時間和魔都一樣都是四年,從2007年—2010年。

這意味著在2007年和2008年這兩年,華夏將同時舉辦ATP和WTA年終總決賽。

當然,比賽獎金和出場費都將創新高。

可是這能賺錢嗎?

沒事,反正會有一大堆讚助商來買單,而華夏球迷想要購買球票,親臨現場,根本花不了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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