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漾嘖了一聲:“車軲轆話就彆再說了。把你在遊船上來不及說完的話,說完。你經過什麼不好的事?為什麼想過自殺?”
“分手了,你不用聽了。”鬱森要走。
葉漾拽住他:“我想聽。”
“我不想說。”
“跟我有關係,對不對?這件不好的事,和你為什麼對我一見鐘情,是同一件事,對不對?你不說給我聽,將來要說給誰聽?你將來會遇到比我更好的女孩子,但她們都和這件事沒關係。”
鬱森撥開葉漾的手:“都分手了,你讓我剖析為什麼對你一見鐘情,就為了滿足你的好奇心?”
鬱森坐回了沙發。
他累到多一秒鐘也站不住了。
葉漾跟在他身後,從沙發上拿了大衣,拿了包,往門口走:“狗咬呂洞賓。”
她走得太“行雲流水”了,以至於鬱森意識到她要走的時候,她鞋都換好一隻了。
上一秒累到站不住,他下一秒衝鋒陷陣似的來到門口,背靠在門上:“我讓你走了嗎?”
“我讓你說,是為了你好,錯過今天,你憋一輩子,遲早憋出個好歹。滿足我的好奇心?對不起,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真沒這個好奇心。”
什麼叫威脅?
葉漾這才叫威脅。你不說,我就走。你說不說?
鬱森把葉漾拽回沙發,看她一腳拖鞋,一腳棉靴,又折回門口,把她另一隻拖鞋拿來。
“不換了。”葉漾把腳往回縮。
鬱森蹲下,一把握住葉漾的腳腕:“分手了,這裡不是你家了,進彆人家不換鞋,你懂不懂禮貌?”
葉漾看鬱森要給她換鞋:“分手了,我自己來。”
不是說胳膊擰不過大腿嗎?
葉漾的大腿擰不過鬱森的胳膊。
他抬眼看她,這一次,無聲的威脅倒是管用:再動?再動信不信我讓你真出不了這個門。
鬱森給葉漾把棉靴換回了拖鞋,隻要她一時半會兒走不了,什麼都好說。
“我想自殺,”鬱森連鋪墊都沒有,“是在棕櫚灣。”
他早該說了。
之前總覺得他和她還有大把的時間,說沒就沒了。
葉漾心肝齊刷刷地一顫:“你去過幾次棕櫚灣?”
“一次。”
“一次?所以你在十二歲的年紀想自殺?”
鬱森默認。
或許大多數人的十二歲是衝動的年紀,但不包括他。
他在溫水鎮出生、長大,從六歲有了兩對父母——都是好人,都把他當親兒子。等他們成雙成對離開溫水鎮後,他有時跟著親爸和後媽,有時跟著親媽和後爸,後來,回溫水鎮和爺爺作伴。
逢年過節,他們成雙成對回來,和他團聚。小朋友都眼饞他有雙倍的父愛和母愛,雙倍的禮物和零花錢。隻有他自己覺得哪裡不對。
年幼的他不知道哪裡不對。
進入青春期後,他才理出了頭緒。
他們的關係太親密了。
即便是為了團結在他的周圍,他們的“男女”關係太親密了。親爸